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品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按压式气雾粉底喷头。
背景技术:
粉底是妆容的基础,粉状质地的粉底是最常见的,涂在脸上显得轻柔自然,是日常妆的最佳选择。
现有技术中,粉底在使用时,用户要手动将粉扑按在粉底上以吸收粉底,此种方式,粉扑上很难均匀吸收粉底,造成粉底浪费,达不到最佳的使用效果。
因此,特别需要一种按压式气雾粉底喷头,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粉底在使用时,用户要手动将粉扑按在粉底上以吸收粉底,此种方式,粉扑上很难均匀吸收粉底,造成粉底浪费,达不到最佳的使用效果的缺陷,提供一种按压式气雾粉底喷头,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按压式气雾粉底喷头,包括瓶盖、瓶体、粉扑、气雾阀门、铁片和磁片,所述瓶盖包含连接部分和掀盖部分,所述瓶体包含开口,所述瓶体的开口上设置与瓶体相配合的用于使瓶体内形成一个储存腔的连接部分,所述连接部分上设置凹腔,所述凹腔上设置与储存腔连通的喷雾孔,所述连接部分上设置用于控制喷雾孔打开或关闭的气雾阀门,所述掀盖部分盖设在连接部分上,使掀盖部分和连接部分形成一个用于容纳粉扑的粉扑腔,所述粉扑设置在粉扑腔内,在所述凹腔内,连接部分上通过黏胶粘接的方式设置铁片,所述粉扑内设置磁片。
优选地,所述连接部分上的铁片与粉扑内的磁片相互对应设置。
优选地,所述储存腔内装设有气雾粉底液或防晒气雾BB霜。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储存腔内可装气雾粉底液、防晒气雾BB霜等气雾剂类型料体;在连接部分上设置用于控制喷雾孔打开或关闭的气雾阀门,在喷雾孔通过气雾阀门打开时,储存腔内的气雾粉底液、防晒气雾BB霜等气雾剂类型料体由喷雾孔喷射在粉扑腔内的粉扑上,消费者再涂抹到皮肤上,本实用新型采用气雾喷涂方式,达到粉扑上粉底均匀使用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掀盖部分在连接部分上打开时的剖视图;
图3本实用新型掀盖部分在连接部分上打开时的俯视图;
图4本实用新型掀盖部分在连接部分上关闭时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5本实用新型掀盖部分在连接部分上关闭时的剖视图;
图6本实用新型粉实现多个功能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瓶盖;2、瓶体;3、粉扑;4、气雾阀门;5、连接部分;6、掀盖部分;7、储存腔;8、喷雾孔;9、粉扑腔。
具体实施方式
在全部附图的视图中,对应的参考符号表示对应的部件。
一种按压式气雾粉底喷头,包括瓶盖1、瓶体2、粉扑3、气雾阀门4,瓶盖1包含连接部分5和掀盖部分6,瓶体2包含开口,瓶体2的开口上设置与瓶体2相配合的用于使瓶体2内形成一个储存腔7的连接部分5,连接部分5上设置凹腔10,凹腔10上设置与储存腔7连通的喷雾孔8,连接部分5上设置用于控制喷雾孔8打开或关闭的气雾阀门4,掀盖部分6盖设在连接部分5上,使掀盖部分6和连接部分5形成一个用于容纳粉扑3的粉扑腔9,粉扑3设置在粉扑腔9内,掀盖部分6的外表面上设置镜片;在凹腔10内,连接部分上通过黏胶粘接的方式设置铁片11,粉扑3内设置磁片12,磁片12具有磁力,使粉扑3能够通过磁片12吸附在连接部分的铁片11上,防止喷雾孔在喷雾时,因喷雾孔喷出的雾气压力过大将粉扑吹走的隐患,提高产品使用的稳定性;进一步的,磁片12的数量可以为两个以上,磁片12设置在粉扑上,使用户在使用粉扑时,对用户起到磁疗效果。
优选地,所述连接部分上的铁片与粉扑内的磁片相互对应设置
优选地,储存腔7内装设有气雾粉底液或防晒气雾BB霜。
在使用的时候,储存腔7内可装气雾粉底液、防晒气雾BB霜等气雾剂类型料体;在连接部分5上设置用于控制喷雾孔8打开或关闭的气雾阀门4,在喷雾孔8通过气雾阀门4打开时(其中,气雾阀门4对孔的打开或关闭方式,可参见现有技术中气雾阀门的打开关闭方式,或者可将本实用新型的气雾阀门4替换成气雾喷头或气雾喷雾器,也可较好的实习将储存腔7内料体喷洒至粉扑3上的技术效果),储存腔7内的气雾粉底液、防晒气雾BB霜等气雾剂类型料体由喷雾孔8喷射在粉扑腔9内的粉扑3上,消费者再涂抹到皮肤上,本实用新型采用气雾喷涂方式,达到粉扑3上粉底均匀使用的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扩展的实施方案中,可在粉扑腔9内通过黏胶粘接的方式设置紫外线杀菌灯10,在用户使用粉扑之后,可开启紫外线杀菌灯10,对粉扑起到紫外线杀菌的作用,特别是在多人使用同一个粉扑时,达到洁净卫生使用的效果;进一步的,可在粉扑腔9通过黏胶粘接的方式设置反光镜面11,用于反射紫外线杀菌灯的光线,达到多重杀菌和有效利用资源的效果。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本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