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化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
背景技术:
吸料机构:工业、农业上应用空气气流的能量,传输可流动的物料,以便于物料进一步利于运用的物料输送机械设备。
现在的吸料结构大多结构比较固定,不能进行拆卸,不便于清洗,因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用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包括原料箱,所述原料箱的顶部安装有进料箱,进料箱的底部安装有料管,料管的底端延伸至原料箱的内部,原料箱的顶部内壁上开设有通孔,所述原料箱的顶部两侧均开设有固定槽,通孔位于两个固定槽之间,两个固定槽相互远离的一侧开设有滑槽,滑槽远离滑槽开口的一侧内壁上开设有移动槽,且移动槽内活动安装有移动杆,所述移动杆的一端焊接有卡块,移动杆的另一端延伸至原料箱的上方,所述原料箱的顶部两侧均固定有伸缩电机,两个伸缩电机分别位于进料箱的两侧,伸缩电机的输出轴与移动杆焊接固定,所述进料箱的底部两侧均焊接有固定块,固定块和固定槽相卡装,两个固定块相互远离的一侧卡设有卡槽,卡块与卡槽相卡装,固定块位于固定槽内。
优选的,所述移动杆为L型结构,且移动槽为L型槽,移动杆活动安装于移动槽内。
优选的,两个固定槽相互靠近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滑轨,固定块上安装有第一滑块,第一滑块滑动安装于第一滑轨上。
优选的,所述所述原料箱的顶部焊接有与伸缩电机相配合的放置箱,两个伸缩电机分别固定安装于对应的放置箱内。
优选的,所述料管的底端固定安装有吸头,且吸头为锥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固定槽、滑槽、移动杆、移动槽、卡块、伸缩电机、固定块和卡槽相配合,能够便于对进料箱进行拆装,本实用新型的进料箱便于拆装,方便进行清洗,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的A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原料箱、2进料箱、3料管、4通孔、5固定槽、6滑槽、7移动杆、8移动槽、9卡块、10伸缩电机、11固定块、12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光伏玻璃板自动上料机用的吸料机构,包括原料箱1,原料箱1的顶部安装有进料箱2,进料箱2的底部安装有料管3,料管3的底端延伸至原料箱1的内部,原料箱1的顶部内壁上开设有通孔4,原料箱1的顶部两侧均开设有固定槽5,通孔4位于两个固定槽5之间,两个固定槽5相互远离的一侧开设有滑槽6,滑槽6远离滑槽6开口的一侧内壁上开设有移动槽8,且移动槽8内活动安装有移动杆7,移动杆7的一端焊接有卡块9,移动杆7的另一端延伸至原料箱1的上方,原料箱1的顶部两侧均固定有伸缩电机10,两个伸缩电机10分别位于进料箱2的两侧,伸缩电机10的输出轴与移动杆7焊接固定,进料箱2的底部两侧均焊接有固定块11,固定块11和固定槽5相卡装,两个固定块11相互远离的一侧卡设有卡槽12,卡块9与卡槽12相卡装,固定块11位于固定槽5内,通过固定槽5、滑槽6、移动杆7、移动槽8、卡块9、伸缩电机10、固定块11和卡槽12相配合,能够便于对进料箱2进行拆装,本实用新型的进料箱2便于拆装,方便进行清洗,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中,移动杆7为L型结构,且移动槽8为L型槽,移动杆7活动安装于移动槽8内,两个固定槽5相互靠近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滑轨,固定块11上安装有第一滑块,第一滑块滑动安装于第一滑轨上,原料箱1的顶部焊接有与伸缩电机10相配合的放置箱,两个伸缩电机10分别固定安装于对应的放置箱内,料管3的底端固定安装有吸头,且吸头为锥型结构,通过固定槽5、滑槽6、移动杆7、移动槽8、卡块9、伸缩电机10、固定块11和卡槽12相配合,能够便于对进料箱2进行拆装,本实用新型的进料箱2便于拆装,方便进行清洗,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工作原理:安装时,打开伸缩电机10,通过推动与伸缩电机10输出轴焊接的移动杆7,使移动杆7移动,拉动与移动杆7焊接的卡块9移动,当卡块9完成收缩时,将固定块11放入固定槽5内,使伸缩电机10的输出轴回收,拉动移动杆7回收,移动杆7推动卡块9卡入卡槽12内,完成安装,拆卸时,打开伸缩电机10,通过推动移动杆7使卡块9脱离出卡槽12,即可完成拆卸。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