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TRAY盘自动循环送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26744发布日期:2018-09-25 20:43阅读:61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TRAY盘自动循环送料机构。



背景技术:

TRAY盘送料机构是机械设备行业常见的机构。本新型机构可实现通过将TRAY盘循环往返运动,达到不断的自动送料目的。本机构简单易于制作,材料成本低,工作效率高,拥有很高的结构优越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TRAY盘自动循环送料机构,可实现通过将TRAY盘循环往返运动,达到不断的自动送料目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TRAY盘自动循环送料机构,包括上下托料结构和流水线结构;所述上下托料结构包括支撑架、TRAY盘、深沟球轴承、TRAY盘撑板、直线轴承、大底板、丝杆、电机固定板、联轴器以及电机,丝杆通过联轴器与电机连接,为保证丝杆运动的平衡性,丝杆下端安装了轴承座,轴承座固定于大底板上,大底板上安装了电机支撑板,电机固定于大底板上,丝杆滑块固定安装一上下移动板,上下移动板固定两块TRAY盘撑板,TRAY盘撑板上安装深沟球轴承,其上面两排轴承是左右方向定位TRAY盘;里侧两排轴承是起到支撑TRAY盘和促进TRAY盘从皮带流入托料结构的作用,大底板一边还安装了光电传感器,TRAY盘放20个产品,上面安装了支撑架用于支撑产品。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流水线结构包括大底板、皮带机、气缸、深沟球轴承以及TRAY盘,大底板和四块皮带机撑板组成了整体框架,气缸安装于皮带撑板上,皮带机固定于四块皮带机撑板上,TRAY盘安装于皮带上,撑板上还安装了深沟球轴承,深沟球轴承中间共安装了四个光电传感器,作用在于感应TRAY盘在皮带上移动的动作,皮带机撑板安装两气缸,气缸固定一挡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实现将TRAY盘不断循环来回的动作达到自动送料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上下托料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局部结构放大图;

图4为皮带流水线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图3所示,包括上下托料结构和流水线结构;上下托料结构包括支撑架、TRAY盘2、深沟球轴承3、TRAY盘撑板4、直线轴承5、大底板6、丝杆7、电机固定板8、联轴器9以及电机10,丝杆7通过联轴器9与电机10连接,为保证丝杆运动的平衡性,丝杆下端安装了轴承座21,轴承座固定于大底板上,大底板上安装了电机支撑板,电机固定于大底板上,丝杆滑块固定安装一上下移动板11,上下移动板固定两块TRAY盘撑板4,TRAY盘撑板上安装深沟球轴承,其上侧轴承是左右方向定位TRAY盘;里侧两排轴承22是起到支撑TRAY盘和促进TRAY盘从皮带流入托料结构的作用,大底板一边还安装了光电传感器12,TRAY盘放20个产品,上面安装了支撑架用于支撑产品13。

如图4所示,流水线结构包括大底板、皮带机、气缸15、深沟球轴承16以及TRAY盘2,大底板和四块皮带机撑板组成了整体框架,气缸安装于皮带撑板上,皮带机固定于四块皮带机撑板17上,TRAY盘安装于皮带18上,撑板上还安装了深沟球轴承,深沟球轴承中间共安装了四个光电传感器20,作用在于感应TRAY盘在皮带上移动的动作,皮带机撑板17安装两气缸,气缸固定一挡板19,作用在于顶住TRAY盘不流动超过于托料结构,等托料结构下降到皮带平面气缸收缩,TRAY盘移动到托料结构。

整体动作是:皮带机运动方向是指向同步轮,即整体图里的由右向左运动方向。TRAY盘首先在右边托料结构放满产品,然后托料结构下降,TRAY盘落在皮带上流向于左侧的托料结构,左侧的托料结构将载满产品的TRAY盘托起,在此位置产品被全部卸下,TRAY盘被转移到右边的托料结构,此位置又往TRAY盘里放产品。这样,实现了将TRAY盘往返重复运动,不断地自动送料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实现将TRAY盘不断循环来回的动作达到自动送料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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