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内胎生产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内胎的生产过程主要为成型、输送、降温冷却、裁隔后进行开口粘接的流水线生产方式。
橡胶带进入成型机被成型抽真空后直接卷制成筒状结构,然后进入输送设备中向后输送依次完成后续加工。但是,普通的输送设备工作面均为低于成型机的出口,当被卷制好的内胎直接从成型机出来后,由于成型机和输送设备的落差大,加上内胎具有一定的高温,直接落入输送设备上影响内胎的成型质量,不利于内胎生产,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包括:
输送架以及下压组件;
所述下压组件设置在输送架上,且适于当成型的内胎进入输送架后对内胎进行阶梯式下压传输;
所述下压组件包括阶梯式下压辊组和尾辊;
所述阶梯式下压辊组设置在尾辊前侧,以适于对内胎进行先下压后平压。
作为优选,所述输送架上设置有放置下压辊组和尾辊的支架。
作为优选,所述支架两侧均设置有指向内胎输送方形的弧形板。
作为优选,所述弧形板顶部与支架铰接连接,底端设置有顶部与支架顶部连结的调节螺杆。
作为优选,所述阶梯式下压辊组包括第一压辊、第二压辊和第三压辊;
所述第一压辊、第二压辊和第三压辊依次设置在2个弧形板之间。
作为优选,所述弧形板的末端均设置有与其插接的水平板;并且
2个水平板之间设置有尾辊。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利用弧形板的结构,将下压辊组安装成阶梯结构,使得进入输送架内的内胎由弧线慢慢过渡到直线输送,防止了内胎由高处直接落入平面传输时对内胎造成的变形影响,提高内胎的输送质量,利于内胎生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中A向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包括:
输送架1以及下压组件200,输送架上设置有输送辊10,将内胎15向前输送。
所述下压组件200设置在输送架1上,且适于当成型的内胎15进入输送架1后对内胎15进行阶梯式下压传输,防止高空直接转成平面传输导致内胎15变形的现象。
所述下压组件200包括阶梯式下压辊组210和尾辊220;
所述阶梯式下压辊组210设置在尾辊220前侧,以适于对内胎15进行先下压后平压的弧形过渡。
本实施例中,所述输送架1上设置有放置下压辊组2310和尾辊220的支架3,支架3两侧均设置有指向内胎15输送方形的弧形板4,弧形板4为前端高后端低的方式连接在支架3上,为下压辊组210成阶梯式做准备。
本实施例中,所述弧形板4顶部与支架3铰接连接,底端设置有顶部与支架3顶部连结的调节螺杆5,调节螺杆5带动弧形板4沿铰接位摆动,从而调节下压辊组210的阶梯结构的弧度,达到合适的弧形过渡下压传输。
本实施例中,所述阶梯式下压辊组210包括第一压辊211、第二压辊212和第三压辊213;第一压辊211、第二压辊221和第三压辊213依次设置在2个弧形板4之间,使得内胎15由弧形慢慢过渡到水平输送,提高输送质量。
本实施例中,所述弧形板4的末端均设置有与其插接的水平板6;弧形板4末端设置有插入水平办板6内的插块41,而水平板6设置有与插块对应的插槽61,当弧形板4摆动时候,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2个水平板6之间设置有尾辊220,当内胎被传输到尾辊220处时,内胎15已经由弧形过渡到水平,而尾辊220与输送架1上的输送辊10之间为5-8cm的间隙,便于内胎下压传输。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阶梯式内胎下压传输装置,利用弧形板的结构,将下压辊组安装成阶梯结构,使得进入输送架内的内胎由弧线慢慢过渡到直线输送,防止了内胎由高处直接落入平面传输时对内胎造成的变形影响,提高内胎的输送质量,利于内胎生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