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的大车锚定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大型港口起重机的大车锚定装置。
背景技术:
港口起重机均采用轮轨形式,即起重机在钢制车轮的支撑下,沿着铺设于码头面上的钢轨行走。
港口往往地处海边,风速大,还常有突发性阵风、台风,甚至飓风。随着船舶的大型化,港口起重机也越来越庞大。近几年,港口起重机由于遭受台风或飓风侵袭而引起的风灾事故不断发生。事故的发生不仅影响了码头正常的生产秩序,也给港口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生产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如何在恶劣气象条件下保证起重机及码头的安全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正常工作风速下,港口起重机可以沿着码头面行走。当风速超过正常值时,港口起重机必须位于码头的指定位置,大车制动,夹轮器或夹轨器工作,防风拉锁安装到位,最重要的是锚定装置必须落位于锚定座。这样才能保证起重机被限制于安全的固定位置而不会移动。
现有的大车锚定装置如图6,这种装置只有一块两边垂直的锚定块16’。当锚定块16’落位于锚定座3’后,两者之间必定留有间隙d。当起重机在大风的作用下,沿着大车轨道方向运动时,锚定块16’与锚定座3’会产生剧烈的撞击,成为产生事故的隐患。为消除此隐患,有些码头采用在两侧的间隙d中填塞铁块的方法,以避免撞击的产生。但这种方法一是操作比较繁琐、不便、危险,二是需要在锚定座3’的侧面开有缺口,以便于把铁块打入和取出,这样又会削弱锚定座3’本身的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用于大型港口起重机的大车锚定装置,可适用于所有使用轮轨系统的大型起重机,尤其适用于大型港口起重机,使大型港口起重机的锚定即能方便操作,又能安全可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大型港口起重机的大车锚定装置,该大车锚定装置固定起重机大车行走系统,起重机大车行走系统包括行走机构、大车轨道、锚定座和门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车锚定装置包括两套独立的可单独操作并对称布置的锚定块系统和支腿,所述的锚定块系统通过支腿与门架系统连接,且锚定块系统与固定于码头面上并位于大车轨道两侧的锚定座配合。
所述的锚定块系统包括两块锚定块和与其连接的操作手柄,在沿着大车行走方向,两块锚定块对称布置,且分别由操作手柄操纵,各自实现上下运动。
所述的两块锚定块上设有插销孔,当操作手柄位于最下方时,两块锚定块提升到最上方,脱离锚定座,用插销插入锚定块上的插销孔,把锚定块固定于支腿上,此时,起重机与码头面没有约束,可以实现沿着码头面的行走,完成正常的作业要求;
当操作手柄抬起时,两块锚定块分别下降并各自进入锚定座,起重机被固定。
所述的锚定座有两个对称的插孔,插孔两外侧为斜面,中间用钢板隔离,使插孔的截面呈上大下小的倒梯形状;所述的两块锚定块对称布置,两块锚定块外侧为与锚定座上插孔外侧一致的斜面。因锚定座上方开口大,而锚定块最下方的长度短,因此两者之间在沿着大车行走方向的间隙较大,从而便于锚定块的下降并进入锚定座。此斜面也起到了导向的作用,可引导锚定块进入锚定座。尤其适合港口起重机体型庞大,实现准确定位比较困难的情况。
每块锚定块与锚定座均有一个最大结合高度H,该高度H范围所对应的斜面的水平距离h即为锚定块与锚定座配合的调整距离,h=H×sinα,α为所述插孔的倾斜角度。当起重机大车停车时,如果锚定装置没有完全对准锚定座,只要偏差在上述的调整距离之内,则两个锚定块可分别下降不同的高度,从而实现与锚定座的配合,可以解决大型港口起重机大车停机位不易对准的问题。
因两个锚定块是独立的,因此当锚定块各自下降到其外侧斜面与锚定座的内侧斜面接触且无法再下降时,则锚定块与锚定座之间没有任何间隙,即起重机被紧紧固定于锚定位置而没有任何行走的可能。从而保证在非工作风速下,起重机及码头的安全性。彻底解决了在传统锚定装置中,锚定块与锚定座之间留有间隙,在风的作用下,两者之间会出现剧烈撞击的问题。
所述的操作手柄尾部安装有配重,用于平衡锚定块的重量,因此在提起或放下锚定块时,操作人员会非常轻松,符合人体工程学的理念;
所述锚定块与操作手柄之间用柔性的链条连接。
所述的操作手柄的上方有安全手柄,安全手柄通过安全手柄销轴固定在所述支腿上,且安全手柄可绕安全手柄销轴转动,所述的安全手柄上还设有止动凸轮。当锚定块提起时,链条起到提升的作用,同时安全手柄被操作手柄抬起到最高位置;当锚定块进入锚定座后,无论下降高度是多少,因链条可以弯曲,所以操作手柄都可回位到最高停止位;此时安全手柄自行转动到水平位置,止动凸轮卡住操作手柄,用插销插入安全手柄插销孔,操作手柄被固定于最高停止位,从而失去了对锚定块的提升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保证锚定块与锚定座结合斜面的角度小于两者之间接触的摩擦角,就可以在无需锁紧装置的条件下,使锚定块在自重的作用下被固定于锚定座内而不会脱离。
所述的安全手柄随操作手柄而转动,无需操作,且在安全手柄上设有安全手柄插销孔,在锚定块落座后需要锁紧操作手柄时,才需要最后压下安全手柄,便于插销插入安全手柄插销孔,用于固定操作手柄。
所述的插销为一件两用;当锚定块提起时,插销用于把锚定块固定于支腿上,当锚定块进入锚定座后,插销插入安全手柄插销孔,用于固定操作手柄。
所述的两块锚定块上各设有一挡板,支腿上安装有固定的限位开关,挡板与限位开关配合,可实现对锚定块升降的限位。
因采用柔性的链条连接操作手柄和锚定块,并且锚定块无需锁紧装置即可自锁于锚定座,因此只要锚定块进入锚定座后,在两者之间最大结合高度之内,均可实现锚定;而且两块锚定块可各自与锚定座完全贴合,从而彻底解决了大型港口起重机的锚定问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锚定块进入锚定座后,与锚定座之间没有任何间隙,可确保起重机被固定于锚定位置而没有运动的可能,避免了锚定块与锚定座之间的撞击,从而保证了起重机与码头的安全性。
2.两套锚定块系统分别独立运动,且锚定块两外侧与锚定座的配合面为斜面。即使起重机停车时没有完全对准锚定座的中心,两块锚定块可各自下降不同的高度,以实现与锚定座的配合,特别适合大型港口起重机停机位不易对准的特性。
3.由于锚定块与锚定座的配合面为斜面,因此当锚定块进入锚定座时,锚定块下方最小的宽度进入锚定座上方最大的开口,使之容易进入,斜面也起到了导向作用。从而解决了大型港口起重机锚定装置不易操作的问题。
4.采用柔性的链条连接操作手柄与锚定块,并配合安全手柄,可保证锚定块在无需锁紧装置的条件下,实现与锚定座在整个结合高度上的任意贴合,彻底解决了大型港口起重机的锚定问题。
附图说明
图1:安装有新型大车锚定装置的起重机大车行走系统;
图2:(a)新型大车锚定装置主视图;(b)新型大车锚定装置左视图;
图3:(a)锚定块落座后的锚定装置主视图;(b)锚定块落座后的锚定装置左视图;
图4:锚定块落位前与锚定座之间的关系;
图5:锚定块落座后与锚定座之间的配合;
图6:现有的大车锚定装置。
图中标号所示:
大车行走机构1,大车轨道2,锚定座3,大车锚定装置4,门架系统5,支腿11,限位开关12,操作手柄13,配重14,挡板15,锚定块16,插销17,安全手柄销轴18,操作手柄销轴19,链条20,安全手柄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一种用于大型港口起重机的大车锚定装置,该大车锚定装置4用于固定起重机大车行走系统,起重机大车行走系统包括行走机构1、大车轨道2、锚定座3和门架系统5。该大车锚定装置4包括两套独立的可单独操作并对称布置的锚定块系统和支腿11,该锚定块系统通过支腿11与门架系统5连接,且锚定块系统与固定于码头面上并位于大车轨道2两侧的锚定座3配合。
如图2,锚定块系统包括限位开关12、操作手柄13、配重14、挡板15、锚定块16、插销17、安全手柄销轴18、操作手柄销轴19、链条20和安全手柄21。
其中锚定块16有两块,在沿着大车行走方向,两块锚定块16对称布置,两个锚定块16各自通过一链条20连接一操作手柄13,分别由两个操作手柄13操纵,控制两个锚定块16上升离开锚定座3或下降插入锚定座3,各自实现上下运动。其中,锚定座3有两个对称的插孔31,插孔31两外侧为斜面,中间用钢板32隔离,使插孔31的截面呈上大下小的倒梯形状。两个锚定块16底部结构与所述插孔31结构相匹配,两块锚定块16外侧为与锚定座3上插孔31外侧一致的斜面,如图4-5所示,每块锚定块16与锚定座3均有一个最大结合高度H,该高度H范围所对应的斜面的水平距离h即为锚定块16与锚定座3配合的调整距离,h=H×sinα,α为所述插孔31的倾斜角度。
如图2a、3a所示,操作手柄13尾部安装有配重14,用于平衡锚定块16的重量。两块锚定块16上各设有一挡板15,挡板15上设有限位开关12,限位开关12与所述链条20配合,对锚定块16的升降进行限位。操作手柄13的上方有安全手柄21,安全手柄21通过安全手柄销轴18固定在所述支腿11上,且安全手柄21可绕安全手柄销轴18转动。安全手柄21上还设有止动凸轮22,安全手柄21随操作手柄13而转动。
如图2a、2b所示,当操作手柄13位于最下方时,两块锚定块16提升到最上方,脱离锚定座3,用插销17插入锚定块16上的插销孔,把锚定块16固定于支腿11上,此时,起重机与码头面没有约束,可以实现沿着码头面的行走,完成正常的作业要求。
如图3a、3b所示,当操作手柄13抬起时,两块锚定块16分别下降并各自进入锚定座3,起重机被固定。安全手柄21上设有安全手柄插销孔,在锚定块16落座后需要锁紧操作手柄13时,压下安全手柄21,便于插销17插入安全手柄插销孔,用于固定操作手柄13。
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的改变、替代、修饰、简化均为等效的变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