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学校用垃圾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72662发布日期:2021-04-14 01:41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学校用垃圾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分类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学校用垃圾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2.现阶段,垃圾分类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论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空间都应该去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但是垃圾种类较多,对于家庭,可以使用多个小型垃圾箱进行垃圾分类。但是一旦涉及到集体环境或公共场所,比如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地方,使用单独放置多个垃圾箱,通常都是平放在地面上,即占地方,又不方便投放,尤其是当同时需要投放多种垃圾时,难免容易手忙脚乱,不够实用。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学校用垃圾处理装置,本装置采用层叠放置多个垃圾箱,占地面积小,使用方便,可以同时打开所有垃圾箱,方便垃圾分类投放。
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学校用垃圾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平行层叠的水平板,相邻所述水平板之间设置有垃圾箱;每个水平板即是上方垃圾箱的承载板,也是下方垃圾箱的盖板。
5.进一步,所述水平板两侧水平均布有三个铰接杆,沿同一水平方向依次设为前杆、中杆、后杆,设置若干第一连接杆和若干第二连接杆铰接所述水平板的所述铰接杆;任意三层所述水平板从下往上依次设为下水平板、中水平板、上水平板,设置所述第二连接杆依次与所述下水平板的所述后杆、所述中水平板的所述中杆以及所述上水平板的所述前杆铰接;最底层水平板的所述中杆与相邻的所述水平板的所述前杆通过所述第一连接杆铰接;最顶层水平板的所述中杆与相邻的所述水平板的所述后杆通过所述第一连接杆铰接。通过增加水平板以及相应数量的所述第二连接杆扩展层叠数量;所述第二连接杆的长度为所述第一连接杆长度的两倍,所述第一连接杆与所述第二连接杆平行设置;所述垃圾箱设置成不同颜色,做不同标识用以垃圾区分;所述垃圾箱的前侧外壁上端设有把手或内凹扣手,便于拖出垃圾箱。
6.进一步,所述水平板上均设有一端开口的凹槽,所述凹槽的开口端靠近所述前杆,所述垃圾箱设置在所述凹槽内。所述水平板的后端还设有挡板,所述垃圾箱卡从所述开口端推入所述凹槽,稳定放置在所述水平板上,避免所述垃圾箱推入时从后端脱落。
7.考虑到水平板与垃圾箱之间的配合容易产生缝隙,导致有异味传出,进一步,所述水平板的底面上设有橡胶板,所述橡胶板与所述水平板的底面尺寸相同;所述水平板投影重合时,所述垃圾箱的顶端与所述橡胶板相接触;所述橡胶板上设有与垃圾箱边沿配合的凹槽或凸起。
8.进一步,所述最底层水平板下端设置有高度可调的支撑腿,以适应不平整的地面,提高本装置的实用性。另外所述后端的两个支撑腿还可以设置成两个支撑轮,将装置稍微
倾斜,即可通过支撑轮移动本装置。
9.进一步,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最底层水平板两侧的折弯连杆,所述折弯连杆的折弯处与所述最底层水平板的所述前杆铰接,所述折弯连杆伸出所述最底层水平板的一端设有踩踏板,所述折弯连杆的另一端铰接有竖向连杆,所述竖向连杆的另一端与设置在最底层水平板上的所述第一连接杆中部铰接;所述踩踏板中部与所述最底层水平板的底端之间设有弹簧。当踩踏板向下抵住地面时,即可同时使得所述连接杆一和所述连接杆二由倾斜变为竖直方向,此时所述水平板承载着垃圾箱向后方移动,形成阶梯状,所述垃圾箱的投料口也会露出来,按照垃圾分类原则投放至相应的垃圾箱。为了避免装置由于重心过高产生倾斜,使用时可以一直踩住所述踏板,以保持装置的稳定性,或者可以在最底层水平板上设置相应的配重。
10.考虑到方便扩展,进一步,所述铰接杆上且靠近端部周向设有环形槽,所述水平板外侧设有卡板,所述卡板上设有与所述环形槽配合的卡口。所述卡板的卡口从上往下卡入所述环形槽,防止所述连接杆一和所述连接杆二与所述铰接杆脱落,当需要扩展时,拆除所述卡板,即可轻松解除铰接连接,方便进行增减所述水平板以及所述垃圾箱数量。
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占地面积小,便于拆卸,可以根据需求扩展垃圾箱的数量,可以同时打开所有垃圾箱的投料口,便于垃圾分类投放。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垃圾箱投料口开启使用状态示意图。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去掉垃圾箱结构示意图。
15.图4为卡板结构示意图。
16.图5为水平板结构示意图。
17.其中,附图标记为:1、水平板;101、前杆;102、中杆;103、后杆;104、环形槽;105、橡胶板;2、垃圾箱;301、第一连接杆;302、第二连接杆;4、折弯连杆;5、竖向连杆;6、踩踏板;7、支撑腿;8、卡板。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19.参见图1

5,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学校用垃圾处理装置,包括若干个平行层叠的水平板1,相邻的水平板1之间均设置有垃圾箱2;
20.水平板1两侧水平均布有三个铰接杆,沿同一水平方向依次设为前杆101、中杆102、后杆103,设置若干第一连接杆301和若干第二连接杆302铰接水平板1的铰接杆;任意三层水平板1从下往上依次设为下水平板、中水平板、上水平板,设置第二连接杆302依次与下水平板的后杆103、中水平板的中杆102以及上水平板的前杆101铰接;最底层水平板的中杆102与相邻的水平板1的前杆101通过第一连接杆301铰接;最顶层水平板1的中杆102与相邻的水平板1的后杆103通过第一连接杆301铰接;可以通过增加水平板1以及相应数量的第二连接杆302进行扩展层叠数量;第二连接杆302的长度为第一连接杆301长度的两倍,第一连接杆301与第二连接杆302平行设置;垃圾箱2设置成不同颜色,做不同标识用以垃圾区
分。
21.水平板1上设有一端开口的凹槽,凹槽的开口端靠近前杆101,垃圾箱2设置在凹槽内;垃圾箱2从开口端推入凹槽,稳定放置在水平板1上,避免垃圾箱2推入时从后端脱落。
22.考虑到水平板1与垃圾箱2之间的配合容易产生缝隙,导致有异味传出,水平板1的底面上设有橡胶板105,橡胶板105与水平板1的底面尺寸相同;水平板1投影重合时,垃圾箱2的顶端与橡胶板105相接触;橡胶板105上设有与垃圾箱2边沿配合的凹槽或凸起。
23.水平板1的后侧面向下延伸还设有挡板,最底层水平板下端的设置有高度可调的支撑腿7,以适应不平整的地面,提高本装置的实用性。另外后端的两个支撑腿7还可以设置成两个支撑轮,将本装置稍微倾斜,即可通过支撑轮整体移动本装置。
24.还包括设置在最底层水平板两侧的折弯连杆4,折弯连杆4的折弯处与最底层水平板的前杆101铰接,折弯连杆4伸出最底层水平板的一端设有踩踏板6,折弯连杆4的另一端铰接有竖向连杆5,竖向连杆5的另一端与设置在最底层水平板上的第一连接杆301中部铰接;踩踏板6中部与最底层水平板的底端之间设有弹簧。当踩踏板6向下移动时,通过竖向连杆的向上移动,使得第一连接杆301和第二连接杆302的倾斜角度改变,当踩踏板6抵住地面时,第一连接杆301和第二连接杆302由倾斜变为竖直方向,此时水平板1承载着垃圾箱2向后方移动,形成阶梯状,垃圾箱2的投料口也会露出来,按照垃圾分类原则投放垃圾至相应的垃圾箱2。
25.考虑到方便扩展,铰接杆上且靠近端部周向设有环形槽104,水平板1外侧设有卡板,卡板上设有与环形槽104配合的卡口。卡板的卡口从上往下卡入环形槽104,防止第一连接杆301和第二连接杆302与铰接杆脱落;拆卸卡板,即可轻松解除铰接连接,方便增减水平板1以及垃圾箱2的数量。
26.通常情况下,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的垃圾种类比较固定,本实用新型适用于上述场景,使用时根据需求增减水平板1和垃圾箱2的数量,并做好垃圾分类标识,标识可以直接设置垃圾箱2外壁上。投放垃圾单一时,可直接拖出相应垃圾桶投放即可,考虑到当需要同时投递多种垃圾的情况,此时只需踩踏垃圾箱2前方的踩踏板6,即可将所有垃圾箱2的投料口打开,进而轻松分类投递,简单实用,投料完成后,垃圾箱2自动回位,每个水平板1即是上方垃圾箱2的承载板,也是下方垃圾箱2的盖板,当垃圾箱2满时,可单独取出相应垃圾箱2至规定垃圾回收地回收。
27.实施例二:
28.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为了避免本装置重心过高产生倾斜,可以在最底层水平板上设置相应的配重或者伸缩式的支撑杆,以保持装置的稳定性。
29.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创造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0.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创造中的具体含义。
31.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