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示意图。
[0041]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中的第二钢地板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示意图。
[0042]图3为图2中C处的放大图。
[0043]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中的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示意图。
[0044]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中的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5]下面将结合【附图说明】和具体的实施方式来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及集装箱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是该解释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不当限定。
[0046]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图2则显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中的第二钢地板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
[0047]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一种集装箱钢地板底架I包括底框架10和铺设于底框架上的钢地板,该底框架10包括沿集装箱长度方向平行设置的两根底纵梁12,沿集装箱宽度方向平行设置的两根端梁13以及平行于端梁的若干根横梁14,底框架10的一端为开门端A,另一端为封闭端B,其中,该开门端处是叉车进入集装箱内进行装卸货物的必经区域。钢地板包括具有第一钢地板15和不同于第一钢地板的第二钢地板16,其中第二钢地板16靠近底框架的开门端A设置。其中,第一钢地板15通过焊接方式固定铺设于底框架10上,第二钢地板16则通过螺栓组件17可拆卸地铺设于底框架10上。
[0048]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可以均采用波纹钢地板以进一步提高地板底架的整体强度。
[0049]另外,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设置第二钢地板16的厚度大于第一钢地板15的厚度来实现第一钢地板15和第二钢地板16的不同。基于这种实施方式,可以将第一钢地板15的厚度控制为< 3.5_,第二钢地板16的厚度设定为3.5?10_。
[0050]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也可以通过设置第二钢地板16的屈服强度高于第一钢地板15来实现第一钢地板15和第二钢地板16的不同。基于这种实施方式,较佳地,可以设置第二钢地板16的屈服强度高于355MPa,从而降低开门端地板的受损程度。
[0051]此外,本技术方案也可以对第二钢地板16的长度进行设定,例如,第二钢地板自底框架的开门端A向封闭端B的一侧延伸的长度不超过1500mm。
[0052]图3显示了图2中C处的放大结构图。如图3所示,为了保证所铺设的地板和底框架之间的密封性,在第二钢地板16与底框架之间设有密封胶层18。
[0053]图4显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中的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在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图5则显示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中的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下的结构。
[0054]如图4所不,在一种实施方式中,第二钢地板16的上表面与第一钢地板15的上表面之间具有高度差d,该高度差d ( 3mm,并且第二钢地板16的上表面低于第一钢地板15的上表面,以便于箱内灰尘污物的打扫清理。
[0055]如图5所示,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第一钢地板15的上表面与第二钢地板16的上表面正好衔接,且第二钢地板的上表面自远离开门端A的一侧向靠近开门端A的一侧以一个较小的角度向下倾斜设置,以利于箱内灰尘污物的打扫清理。
[0056]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具有如上述实施方式下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此外,其还包括围绕着集装箱钢地板底架设置的侧壁板,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和侧壁板共同围成了用于容置货物的容置空间。根据需要该集装箱还可以设置上顶板,以形成封闭式集装箱,或者也可以不设置上顶板,以形成开顶式集装箱。由于该集装箱中除底架之外的其他结构与现有技术中的结构并无明显不同,故在此不再用附图和实施例进行说明。
[0057]需要注意的是,所公开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得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显而易见地对于本实施例进行多种类似变化和修改,这种类似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得出或者很容易便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不会受到该实施例的限制。
【主权项】
1.一种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包括底框架和铺设于底框架上的钢地板,所述底框架的一端为开门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钢地板至少包括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其中所述第二钢地板靠近底框架的开门端设置,所述第一钢地板相较于第二钢地板设置于远离所述开门端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地板具有第一厚度,所述第二钢地板具有第二厚度,所述第二厚度大于第一厚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厚度为<3.5mm。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厚度为3.5-10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钢地板的屈服强度高于第一钢地板的屈服强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钢地板的屈服强度高于 355MPa。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地板和/或第二钢地板为波纹钢地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地板通过焊接固定铺设于所述底框架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钢地板通过连接件可拆卸地铺设于所述底框架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钢地板自底框架的开门端向远离开门端的一侧延伸的长度(1500_。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钢地板与底框架之间设有密封层。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钢地板的上表面与第一钢地板的上表面之间具有高度差,所述第二钢地板的上表面低于第一钢地板的上表面。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差<3mm。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地板的上表面与第二钢地板的上表面衔接,且第二钢地板的上表面自远离所述开门端的一侧向靠近开门端的一侧向下倾斜。
15.一种集装箱,其特征在于,其具有如权利要求1-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其包括底框架和铺设于底框架上的钢地板,该底框架的一端为开门端;此外,所述钢地板至少包括第一钢地板和第二钢地板,所述第二钢地板靠近底框架的开门端设置。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集装箱,该集装箱具有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任意一种的集装箱钢地板底架。本实用新型的集装箱地板底架和集装箱的强度大,损坏率低,且维修更换费用省。该集装箱钢地板底架和集装箱所需的钢材料成本低,生产制造费用经济。该集装箱钢地板底架的整体结构简单,铺设装配过程便捷。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集装箱可以适合于公路,铁路或海路的复杂多变的多式联运,其应用范围广。
【IPC分类】B65D90-02, B65D90-12
【公开号】CN204453425
【申请号】CN201520124227
【发明人】许双龙, 刘彦斌
【申请人】胜狮货柜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8日
【申请日】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