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切割装置,具体为一种用于粉碎塑分拣颗粒的设备,属于塑料切割应用领域。
背景技术:
粉碎塑是生活中工厂残留货料回收利用的产物,粉碎塑主要是有塑料颗粒以及金属碎片构成,人们常常使用塑料颗粒分拣设备将粉碎塑中的塑料颗粒与金属碎片分离,打到对粉碎塑区分分拣以及回收利用的目的。
作为粉碎塑回收利用中不可或缺的设备,现有的粉碎塑分拣塑料颗粒的设备存在着分拣效率慢、分拣不全面、彻底,使用不方便、快捷的缺点,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粉碎塑分拣颗粒的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粉碎塑分拣颗粒的设备。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粉碎塑分拣颗粒的设备,包括滑杠,所述滑杠上设置电板,且所述电板下方设置滑吸架,所述滑吸架下方设置装塑架,且所述装塑架一侧设置落料架,所述滑杠内部设置滑槽,且所述装塑架上设置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下方设置翻转圈,且所述翻转圈一侧设置装仓,所述装仓下方设置电圈,且所述电圈一侧设置搅旋柱,所述搅旋柱上设置滑动圈,且所述滑动圈一侧设置翻摆板,所述滑吸架上设置通电开关圈,且所述通电开关圈下方设置静电吸盘,所述静电吸盘内部设置吸板。
优选的,为了使该设备吸附塑料粒更加稳固、吸附量更大,所述静电吸盘为圆锥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装塑架装、卸料更加轻便、快捷,所述装塑架上设置若干个翻转圈。
优选的,为了使该设备吸附分拣塑料粒更加全面、彻底,所述搅旋柱上设置若干个翻摆板。
优选的,为了使静电吸盘能够灵活切换有无静电,使该设备能更快将塑料粒装入落料架中,所述通电开关圈与所述静电吸盘呈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通过滑吸架滑动时静电吸附塑料粒,并带动塑料粒滑动到落料架上方,通电开关圈对静电吸盘断电后,塑料粒统一落入落料架中,来达到粉碎塑中塑料粒与金属分离的目的,保证了该设备的高自动化以及分拣的高效率;该设备在分拣的同时,搅旋柱上的两翻摆盘旋转式对粉碎塑进行搅旋,提高塑料粒的活动性,使塑料粒被吸附更加全面、彻底,保证了分拣的高质量;装塑架上的两翻转圈使其装料卸料时摆动更加轻便、快捷;该设备操作方便,各构件连接灵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滑杠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装塑架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搅旋柱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滑吸架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静电吸盘侧视图。
图中:1、滑杠;2、电板;3、滑吸架;4、装塑架;5、落料架;6、滑槽;7、固定杆;8、翻转圈;9、装仓;10、电圈;11、搅旋柱;12、滑动圈;13、翻摆板;14、通电开关圈;15、静电吸盘;16、吸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所示,一种用于粉碎塑分拣颗粒的设备,包括滑杠1,滑杠1上设置电板2,且电板2下方设置滑吸架3,滑吸架3下方设置装塑架4,且装塑架4一侧设置落料架5,滑杠1内部设置滑槽6,且装塑架4上设置固定杆7,固定杆7下方设置翻转圈8,且翻转圈8一侧设置装仓9,装仓9下方设置电圈10,且电圈10一侧设置搅旋柱11,搅旋柱11上设置滑动圈12,且滑动圈12一侧设置翻摆板13,滑吸架3上设置通电开关圈14,且通电开关圈14下方设置静电吸盘15,静电吸盘15内部设置吸板16。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静电吸盘15为圆锥形结构,使该设备吸附塑料粒更加稳固、吸附量更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装塑架4上设置若干个翻转圈8,使装塑架4装、卸料更加轻便、快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搅旋柱11上设置翻摆板13使该设备吸附分拣塑料粒更加全面、彻底。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通电开关圈14与静电吸盘15呈电性连接,使静电吸盘能够灵活切换有无静电,使该设备能更快将塑料粒装入落料架5中。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通过在机箱3与切割装置1之间安装防护挡板4以及外板11,使得切割装置1在运作时避免出现切割片6转动时与机箱3内壁接触,从而损伤切割片6以及机箱1内壁,有效增加装置的使用寿命以及使用安全性,并将带切割塑料通过取放口5放入机箱3内部。其次,启动装置,通过在螺杆2的转动带动切割片6切割,并且在切割过程中通过伸缩杆14的伸缩带动切割片6来回移动切割,从而增加切割范围,便于切碎塑料。最终,完成切割后,通过取放口5取出切碎的塑料。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