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合成树脂瓦印花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43836发布日期:2020-08-05 02:11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合成树脂瓦印花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合成树脂瓦生产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合成树脂瓦印花机。



背景技术:

合成树脂瓦是一种经济且耐用的型材,在房屋建筑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合成树脂瓦的生产过程中,印花使得合成树脂瓦更加美观,但现有的印花设备大都不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且所印的图案比较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旨在提供了一种解决现有技术不足的合成树脂瓦印花机。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合成树脂瓦印花机,包括机架、进料组件、工作台和印花组件,所述机架为中空的箱体结构,所述机架左侧和右侧分别开有一个条形出口和条形入口,所述进料组件包括进料辊和第一电机,所述进料辊位于机架内靠近条形入口处,所述进料辊和机架转动连接,所述第一电机固定安装在机架后侧外部,所述进料辊和第一电机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工作台安装在机架内部,所述印花组件包括转轴、第二电机、多边形套筒和多个印花单元,所述转轴安装于工作台上方,且与机架转动连接,所述第二电机固定安装在机架后侧外部,所述转轴和第二电机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多边形套筒固定套于转轴中部,多个所述印花单元均包括第一构件、第二构件、弹簧、第三构件和印花模具,多个第一构件呈放射状绕于多边形套筒外,且向内一端与多边形套筒外壁固定连接,第一构件向外一端绞有螺纹;所述第二构件设于第一构件向外一端与弹簧之间,所述第二构件为管状内螺纹结构,所述第二构件一端绞有内螺纹,且套于第一构件向外一端外,另一端沿第一构件轴线方向向外延伸;所述弹簧设于第二构件向外一端与第三构件之间,所述弹簧一端与第二构件向外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弹簧另一端沿第二构件的轴线方向延伸;所述第三构件设于弹簧向外一端与印花模具之间,第三构件一侧与弹簧固定连接,另一侧与印花模具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实用新型,启动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进料辊和印花单元转动,经由进料辊带动,合成树脂瓦从机架右侧的条形入口处进入机架,通过工作台上方来到印花单元下端,印上花后,通过出料辊被传送出机架外;由于印花模具与第三构件通过螺栓固定,因此可以根据需求更换不同图案的模具;同时由于第一构件向外一端与第二构件采用螺纹连接,且第一构件向内一端的直径小于向外一端的螺纹内径,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印花单元向内部旋近一定的刻度,使这些印花单元在印花时不与合成树脂瓦接触,从而起到调整合成树脂瓦上的印花密度,若预先安装不同的印花模具,还可起到更换印花图案的作用;通过设有一定弹性系数的弹簧,在保证印上所需要的图案的同时,避免损坏合成树脂瓦的材质,或者避免因操作失误进一步损坏合成树脂瓦。

进一步限定,所述工作台具有多个桌腿,多个所述桌腿的底部分别设置有一个桌腿套,多个所述桌腿分别嵌入到对应的桌腿套中,所述桌腿套底部与机架底部固定连接;桌腿可以起到固定工作台的作用,同时工作台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随时更换。

进一步限定,还包括出料辊,所述出料辊位于机架内靠近条形出口处,所述出料辊与机架转动连接;与工作台和进料辊等高的出料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成树脂瓦离开机架时的平坦性,避免合成树脂瓦损坏。

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一构件向内一端的外侧设有刻度条;刻度条可以使得第二构件及带动其他部件精确的旋进旋出。

进一步限定,所述条形入口和条形出口的高度均大于合成树脂瓦的厚度;条形入口和条形出口的高度均大于合成树脂瓦的厚度,这使得印花机可以方便地加工不同厚度的合成树脂瓦。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现有的印花设备大都不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且所印的图案比较单一;启动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进料辊和印花单元转动,经由进料辊带动,合成树脂瓦从机架右侧的条形入口处进入机架,通过工作台上方来到印花单元下端,印上花后,通过出料辊被传送出机架外;由于印花模具与第三构件通过螺栓固定,因此可以根据需求更换不同图案的模具;同时由于第一构件向外一端与第二构件采用螺纹连接,且第一构件向内一端的直径小于向外一端的螺纹内径,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印花单元向内部旋近一定的刻度,使这些印花单元在印花时不与合成树脂瓦接触,从而起到调整合成树脂瓦上的印花密度,若预先安装不同的印花模具,还可起到更换印花图案的作用;通过设有一定弹性系数的弹簧,在保证印上所需要的图案的同时,避免损坏合成树脂瓦的材质,或者避免因操作失误进一步损坏合成树脂瓦;桌腿可以起到固定工作台的作用,同时工作台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随时更换;与工作台和进料辊等高的出料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成树脂瓦离开机架时的平坦性,避免合成树脂瓦损坏;刻度条可以使得第二构件及带动其他部件精确的旋进旋出;

条形入口和条形出口的高度均大于合成树脂瓦的厚度,这使得印花机可以方便地加工不同厚度的合成树脂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前侧方向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右侧方向示意图。

图3为印花单元、转轴和多边形套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印花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机架(1)、进料组件(2)、工作台(3)、印花组件(4)、进料辊(5)、第一电机(6)、转轴(7)、第二电机(8)、多边形套筒(9)、印花单元(10)、第一构件(11)、第二构件(12)、弹簧(13)、第三构件(14)、印花模具(15)、桌腿套(16)、出料辊(17)和刻度条(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一种合成树脂瓦印花机,包括机架1、进料组件2、工作台3和印花组件4,所述机架1为中空的箱体结构,所述机架1左侧和右侧分别开有一个条形出口和条形入口,所述进料组件2包括进料辊5和第一电机6,所述进料辊5位于机架1内靠近条形入口处,所述进料辊5和机架1转动连接,所述第一电机6固定安装在机架1后侧外部,所述进料辊5和第一电机6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工作台3安装在机架1内部,所述印花组件4包括转轴7、第二电机8、多边形套筒9和多个印花单元10,所述转轴7安装于工作台3上方,且与机架1转动连接,所述第二电机8固定安装在机架1后侧外部,所述转轴7和第二电机8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多边形套筒9固定套于转轴7中部,多个所述印花单元10均包括第一构件11、第二构件12、弹簧13、第三构件14和印花模具15,多个第一构件11呈放射状绕于多边形套筒9外,且向内一端与多边形套筒9外壁固定连接,第一构件11向外一端绞有螺纹;所述第二构件12设于第一构件11向外一端与弹簧13之间,所述第二构件12为管状内螺纹结构,所述第二构件12一端绞有内螺纹,且套于第一构件11向外一端外,另一端沿第一构件11轴线方向向外延伸;所述弹簧13设于第二构件12向外一端与第三构件14之间,所述弹簧13一端与第二构件12向外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弹簧13另一端沿第二构件12的轴线方向延伸;所述第三构件14设于弹簧13向外一端与印花模具15之间,第三构件14一侧与弹簧13固定连接,另一侧与印花模具15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本实施例中,启动第一电机6和第二电机8,进料辊5和印花单元10转动,经由进料辊5带动,合成树脂瓦从机架1右侧的条形入口处进入机架1,通过工作台3上方来到印花单元10下端,印上花后,通过出料辊17被传送出机架1外;由于印花模具15与第三构件14通过螺栓固定,因此可以根据需求更换不同图案的模具;同时由于第一构件11向外一端与第二构件12采用螺纹连接,且第一构件11向内一端的直径小于向外一端的螺纹内径,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印花单元10向内部旋近一定的刻度,使这些印花单元10在印花时不与合成树脂瓦接触,从而起到调整合成树脂瓦上的印花密度,若预先安装不同的印花模具15,还可起到更换印花图案的作用;通过设有一定弹性系数的弹簧13,在保证印上所需要的图案的同时,避免损坏合成树脂瓦的材质,或者避免因操作失误进一步损坏合成树脂瓦。

本实施例中,所述工作台3具有多个桌腿,多个所述桌腿的底部分别设置有一个桌腿套16,多个所述桌腿分别嵌入到对应的桌腿套16中,所述桌腿套16底部与机架1底部固定连接;桌腿可以起到固定工作台3的作用,同时工作台3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随时更换。

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出料辊17,所述出料辊17位于机架1内靠近条形出口处,所述出料辊17与机架1转动连接;与工作台3和进料辊5等高的出料辊17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成树脂瓦离开机架1时的平坦性,避免合成树脂瓦损坏。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构件11向内一端的外侧设有刻度条18;刻度条18可以使得第二构件12及带动其他部件精确的旋进旋出。

本实施例中,所述条形入口和条形出口的高度均大于合成树脂瓦的厚度;条形入口和条形出口的高度均大于合成树脂瓦的厚度,这使得印花机可以方便地加工不同厚度的合成树脂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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