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瓷杯绝缘座及其气电双火打火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1798阅读:476来源:国知局
一种瓷杯绝缘座及其气电双火打火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多功能打火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瓷杯绝缘座及其气电双火打火机。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打火机,但是功能单一,通常使用的打火机出火方式只能是电打火或气打火中的一种,电打火或气打火单独使用时的火焰能量比较小,当需要能量比较大的火焰时直接无法使用或使用效率低,有时会因为使用状况的不同需要不同高低或粗细的火焰,现有的打火机只能通过调节供应气量或电量来调节火焰的高低或火弧的大小,且调节能力有限,使用不方便。

因此急需一种结构紧凑,携带安全、使用方便、火焰能量强、能够满足多种火焰形状的使用要求、环保的气电双火打火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紧凑,携带安全、使用方便、火焰能量强、能够满足多种火焰形状的使用要求、环保的瓷杯及其气电双火打火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根据部分发明的一个发明目的,提供了一种瓷杯绝缘座,所述瓷杯绝缘座上设有一轴线与所述瓷杯绝缘座的轴线平行的中心通孔,用于安装气体出火阀门;所述中心通孔的两侧均设有绝缘壁,所述绝缘壁上设有一对电弧头过孔。

进一步地,所述瓷杯绝缘座的结构为第一瓷杯座,所述中心通孔贯穿所述第一瓷杯座的座体的两端,所述绝缘壁设置在所述座体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的轴线水平,且一对电弧头过孔纵向排列。

进一步地,所述瓷杯绝缘座的结构为第二瓷杯座,所述中心通孔贯穿所述第二瓷杯座的座体的两端,所述绝缘壁设置在所述座体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的轴线垂直,且一对电弧头过孔纵向排列。

进一步地,所述瓷杯绝缘座的结构为第三瓷杯座,所述中心通孔贯穿所述第三瓷杯座的座体的两端,所述绝缘壁设置在所述座体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的轴线水平,且一对电弧头过孔竖直排列。

更进一步地,所述中心通孔贯穿所述第一瓷杯座的座体的两端,所述绝缘壁设置在所述座体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的轴线水平,且一对电弧头过孔纵向排列。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气电双火打火机,包括外壳、头盖、气箱、气体出火阀门、弹簧筒、电弧头和瓷杯绝缘座,还包括滚珠开关,所述滚珠开关固定设置在所述外壳内,用于电弧打火,所述瓷杯绝缘座固定设置在所述外壳的上部,所述气体出火阀门与所述瓷杯绝缘座配合安装在一起,所述电弧头相对设置在所述瓷杯绝缘座的两端,其中,所述瓷杯绝缘座为第一瓷杯座或者第二瓷杯座或者第三瓷杯座。

所述头盖打开后,所述弹簧筒触动供气开关,使所述气体出火阀门出口处有气体溢出,然后摇动滚珠开关,控制所述电弧头进行电弧打火,实现了气火电火同时进行。

更进一步地,所述电弧头固定设置在所述电弧头过孔内,且所述电弧头之间相互交叉地水平或者垂直设置。

进一步地,还包括出气开关、出气跳板和出气阀门,所述出气开关与所述出气阀门均固定设置在所述气箱的上表面上,所述出气跳板的一端抵挡在所述出气阀门上,所述出气跳板的另一端抵挡在所述弹簧筒上。

更进一步地,还包括出气管和电弧高压包,所述出气管使所述出气阀门与所述气体出火阀门相通连接,所述电弧头与所述电弧高压包电连接。

从上述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紧凑,携带安全、使用方便、火焰能量强、能够满足多种火焰形状的使用要求、环保。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之外,本实用新型还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将参照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又一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瓷杯座的半剖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瓷杯座的俯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瓷杯座的俯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瓷杯座的半剖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瓷杯座的俯视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瓷杯座的半剖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外壳1、头盖2、气箱3、进气阀门4、出气开关5、出气跳板6、出气阀门7、出气管8、气体出火阀门9、电路板11、USB接口12、可充电电池13、滚珠开关14、电弧高压包16、弹簧筒18、中架19、瓷杯绝缘座20、第一瓷杯座20a、座体21、绝缘壁22、电弧头过孔23、中心通孔24、第二瓷杯座20b、第三瓷杯座20c、电弧发生区25、电弧头2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考图1至图8,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气电双火打火机,包括外壳1、头盖2、弹簧筒18、气箱3、进气阀门4、出气开关5、出气跳板6和出气阀门7、出气管8、气体出火阀门9、电弧头27、中架19和瓷杯绝缘座20,所述外壳1的上端一侧与所述头盖2活动连接,所述弹簧筒18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外壳1和所述头盖2相连,所述气箱3固定设置在所述外壳1的内腔内,所述进气阀门4固定设置在所述外壳1的下端面上,且与所述气箱3相通,用于反复加气,重复使用,节约资源,所述出气开关5与所述出气阀门7均固定设置在所述气箱3的上端面上,所述出气跳板6的一端抵挡在所述出气阀门7上,所述出气跳板6的另一端抵挡在所述弹簧筒18,所述中架19和所述瓷杯绝缘座20均固定设置在所述外壳1的上部,且所述瓷杯绝缘座20嵌设在所述中架19上,所述气体出火阀门9配合安装在所述瓷杯绝缘座20内,所述出气管8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出气阀门7和所述气体出火阀门9相通,为所述气体出火阀门9进行供气,所述瓷杯绝缘座20的两侧设有所述电弧头27,且所述电弧头27相对设置,结构紧凑。

所述气电双火打火机还包括电路板11、USB接口12和可充电电池13,所述电路板11和可充电电池13均设置在所述外壳1的内腔内,所述USB接口12位于所述外壳1的下端面上,且分别与所述电路板11和可充电电池13电连接,可充电再次使用,使用方便,节约能源,所述出气开关5与所述电路板11电连接,用于控制开盖后才能实现打火,携带方便、安全。

所述气电双火打火机还包括滚珠开关14和电弧高压包16,所述滚珠开关14和所述电弧高压包16均固定设置在所述外壳1内,且所述滚珠开关14和所述电弧高压包16均与所述电路板11电连接,用于控制电弧打火,所述电弧头27的一端与所述电弧高压包16电连接,所述电弧头27的另一端固定设置在所述瓷杯绝缘座20上,晃动所述气电双火打火机使所述滚珠开关14接通,所述电路板11控制所述电弧高压包16工作使所述电弧头27产生火弧,进行打火,所述滚珠开关14复位,熄火。

当所述头盖2打开时,所述弹簧筒18摆动,带动所述出气跳板6变形与所述出气开关5接触,使所述出气阀门7打开为所述气体出火阀门9进行供气,为打火做准备,然后摇一摇所述滚珠开关14,使所述电路板11控制所述电弧高压包16与所述电弧头27接通,进而使所述电弧头27产生火弧,实现气火电火同时进行。

当所述头盖2关闭时,所述弹簧筒18摆动,所述出气跳板6复位,并且与所述出气开关5分离,使所述出气阀门7关闭,停止对所述气体出火阀门9供气,同时所述电路板11与所述滚珠开关14断开,避免携带过程中突然打火,提高安全性。

电打火与气打火由所述滚珠开关14同时控制,当可充电电池13的电量充足、所述气箱3内的气量充足时,所述滚珠开关14控制所述气电双火打火机能够实现气火电火同时进行,火焰能量强,效率高,当所述气箱3内的气量消耗完全后,所述滚珠开关14还能控制所述气电双火打火机实现电弧打火,使用方便,利用率高。

如图1、图3、图6和图8所示,所述瓷杯绝缘座20上设有一轴线与所述瓷杯绝缘座20的轴线平行的中心通孔24,用于安装所述气体出火阀门9;所述中心通孔24的两侧设有绝缘壁22,所述绝缘壁22上设有一对电弧头过孔23,所述电弧头27固定设置在所述电弧头过孔23内,且所述电弧头27之间相互交叉地水平或者垂直设置。

如图3至图8所示,所述瓷杯绝缘座20为第一瓷杯座20a或者第二瓷杯座20b或者第三瓷杯座20c,所述瓷杯绝缘座20为上述三者瓷杯座之一或者其他结构的瓷杯。使用不同的瓷杯座能够出现不同的火焰形状,可以满足各种使用需求。

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中心通孔24贯穿所述第一瓷杯座20a的座体21的两端,所述绝缘壁22设置在所述座体21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23的轴线水平,且一对电弧头过孔23纵向排列,两侧绝缘壁22上的电弧头过孔23之间形成电弧发生区25。

如图5和图6所示,所述中心通孔24贯穿所述第二瓷杯座20b的座体21的两端,所述绝缘壁22设置在所述座体21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23的轴线垂直,且一对电弧头过孔23纵向排列,所述电弧头过孔23上方为电弧发生区25。

如图7和图8所示,所述中心通孔24贯穿所述第三瓷杯座20c的座体21的两端,所述绝缘壁22设置在所述座体21的上端面上,所述电弧头过孔23的轴线水平,且一对电弧头过孔23竖直排列,两侧绝缘壁22上的电弧头过孔23之间形成电弧发生区25。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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