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火力发电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
背景技术:
燃煤火力发电厂项目中,除尘器出口到烟囱中心线的距离是重要的占地指标之一,烟气系统大部分设备都布置在锅炉后,前烟道和除尘器布置相对比较固定,而除尘器后设备布置的占地尺寸和烟道造价对发电厂的初投资占比较大,烟道的阻力也直接影响着发电厂的运行经济性。
国内外对除尘器后设备的主要布置格局基本都是采用各设备顺列布置,即在除尘器后布置引风机,引风机后布置脱硫吸收塔和烟囱。引风机通常是布置在除尘器和脱硫吸收塔之间,可横向或竖向布置,但这种布置方式不仅占地大,而且增加烟道阻力和烟道材料消耗量。另外,引风机布置在除尘器和脱硫吸收塔之间,单列引风机出口只是面向脱硫吸收塔入口,与吸收塔中心线是错开布置的,脱硫吸收塔和引风机布置位置较远。
传统的除尘器后设备布置方案,很难充分利用到各处空间,使得除尘器后设备的布置占地大、烟道长、阻力大,因为不管引风机是横向还是竖向布置,都没有利用到脱硫吸收塔和烟囱横向上的空间,均会拉开除尘器和脱硫吸收塔之间的纵向距离。而且,脱硫吸收塔周边有较大的空间没有加以利用,引风机布置在除尘器和脱硫吸收塔之间,也拉大了除尘器出口至烟囱中心线的纵向距离,增加了占地和烟道的材料消耗。另外,如果是采用矩形烟道布置,烟道的阻力和材料耗量将会进一步增加,使得厂用电耗增大。而且,脱硫吸收塔入口前有水平90°直角弯头,流场分布不均,影响进入脱硫吸收塔内烟气均匀性。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上述传统的除尘器后设备布置不合理,很难充分利用到各处空间,使得除尘器后设备的布置占地大、烟道长、阻力大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
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包括与除尘器四出口连通的进气烟道,以及与所述进气烟道依次通过烟道连通的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且所述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的中心线均位于同一平面上,而所述进气烟道设置于所述引风机和脱硫吸收塔旁侧;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竖直并排靠近设置,所述引风机横向设置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外侧,且所述引风机出口正对所述脱硫吸收塔;
所述进气烟道设置为四合一汇流管,包括分别与除尘器四出口对应的四根进气分支烟道,以及与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逐渐汇合连通的一根进气主烟道;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均设置于所述引风机和脱硫吸收塔外侧,且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分设为对称设置的两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每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均包括第一进气分支烟道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且其中一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靠近所述脱硫吸收塔设置,而另一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靠近所述引风机设置;两组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均设置于所述引风机和脱硫吸收塔之间,且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位于所述第二进气分支烟道外侧。
将除尘器后的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烟囱等设备呈“一”字形的空间联合布置,使各设备之间布置更紧凑,减小了占地面积、减小了连接烟道的长度节省了烟道材料,合理布置了除尘器后各设备,有效利用了除尘器后的立体空间。另外,将单列引风机出口横向正对脱硫吸收塔入口,并通过弯曲烟道连接到脱硫吸收塔入口,方便将单列引风机出口的烟气顺畅引入脱硫吸收塔内,使烟气流场更均匀减小了烟气阻力,另外也在单列引风机与脱硫吸收塔之间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另外,各设备之间布置合理,也不影响设备的检修维护,也能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而且,也方便设置支撑框架对各设备及烟道进行支撑,降低土建成本。
下面对其进一步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进一步地,靠近所述脱硫吸收塔的一组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均先向所述脱硫吸收塔方向水平纵向延伸、然后向所述引风机方向水平横向弯曲延伸、最后竖直向下延伸并与所述进气主烟道逐渐汇合连通;
靠近所述引风机的一组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均先向所述引风机方向水平纵向延伸、然后向所述脱硫吸收塔方向水平横向弯曲延伸、最后竖直向下延伸并与所述进气主烟道逐渐汇合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进气主烟道与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汇合连通后,先竖直向下延伸到地面,并沿着地面水平横向延伸向所述引风机,然后弯曲延伸到所述引风机的进气口并与所述引风机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和所述进气主烟道均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且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和所述进气主烟道均设置有两个圆形空间缓转弯头;每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与所述进气主烟道连接处均设置为变径结构。
进一步地,还包括连通所述引风机和所述脱硫吸收塔的脱硫烟道,以及连通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的排气烟道,所述脱硫烟道和排气烟道的中心线也均位于所述脱硫吸收塔和所述烟囱的中心线所在的平面上;所述进气烟道位于所述脱硫烟道和所述排气烟道外侧,所述脱硫烟道位于所述进气烟道的进气分支烟道下方,所述排气烟道位于所述进气烟道、脱硫烟道及脱硫吸收塔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脱硫吸收塔底部设置有向上倾斜突出的脱硫塔入口,所述脱硫烟道与位于地面上的所述引风机连通后,向上倾斜弯曲延伸并与所述脱硫塔入口连通,且所述脱硫烟道上设置有两个圆形空间缓转弯头。
进一步地,所述排气烟道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且所述排气烟道连通所述脱硫吸收塔顶部后向所述烟囱方向弯曲延伸,然后穿入到所述排气烟道中并沿着所述烟囱内部竖直向上延伸。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突出的优点:
1、脱硫吸收塔布置在单列引风机和烟囱之间,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和烟囱布置成“一”字形,充分利用各处空间,缩短了除尘器出口至烟囱中心线的距离,减少了占地和节省了烟道材料;
2、单列引风机入口可0-180°角度进风,单列引风机出口正对脱硫吸收塔,烟道缓转后正对脱硫吸收塔入口连接,使得吸收塔入口烟气流场均匀,提高脱硫效率;
3、烟道采用圆形空间弯头、四合一汇流管技术,优化了烟气流场,减少烟道阻力,减少厂用电耗,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
4、除尘器后各设备和烟道的联合布置充分利用了各处空间,将除尘器出口和烟囱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缩短至21米以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的前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进气烟道,110-第一进气分支烟道,120-第二进气分支烟道,130-进气主烟道,200-引风机,300-脱硫烟道,400-脱硫吸收塔,410-脱硫塔入口,500-排气烟道,600-烟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包括与除尘器四出口连通的进气烟道100,以及与所述进气烟道100依次通过圆筒形烟道连通的单列引风机200、脱硫吸收塔400、烟囱600,且所述引风机200、脱硫吸收塔400、烟囱600的中心线均位于同一平面,而所述进气烟道100设置于所述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旁侧。即上述设置于立体空间中的各设备在同一个平面上的投影都位于一条直线上。将除尘器后的单列引风机200、脱硫吸收塔400、烟囱600等设备呈“一”字形的空间联合布置,使各设备之间布置更紧凑,减小了占地面积、减小了连接烟道的长度节省了烟道材料,合理布置了除尘器后各设备,有效利用了除尘器后的立体空间。而且,根据单列引风机200、脱硫吸收塔400、烟囱600的高度依次将其设置在一条直线上,各设备之间烟道连接直接顺畅,并将进气烟道100设置于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旁侧,使进气烟道100与各设备之间设置得更紧凑,进一步减少占地面积,也减小了连接烟道的长度。另外,各设备之间布置合理,也不影响设备的检修维护,也能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而且,也方便设置支撑框架对各设备及烟道进行支撑,降低土建成本。
上述的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均竖直并排靠近设置,单列引风机200横向设置于脱硫吸收塔400外侧,且单列引风机200出口正对脱硫吸收塔400设置,有效利用了脱硫吸收塔400与烟囱600之间的横向空间、及脱硫吸收塔400外侧空间。而且脱硫吸收塔600相对于单列引风机200比较高,将单列引风机200出口横向正对脱硫吸收塔的入口,并通过弯曲烟道连接脱硫吸收塔400和单列引风机200,使单列引风机200与脱硫吸收塔400之间的连接烟道过渡平缓,可顺畅地将单列引风机200出口的烟气引入脱硫吸收塔400内。
另外,如图2至图3所示,上述烟道除了连通除尘器和单列引风机200的进气烟道100外,还包括连通单列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的脱硫烟道200,以及连通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的排气烟道500。该脱硫烟道300和排气烟道500的中心线也均位于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的中心线所在的平面上,且进气烟道100位于脱硫烟道300和排气烟道500外侧,脱硫烟道300位于进气烟道100下方,排气烟道500位于进气烟道100、脱硫烟道300及脱硫吸收塔400上方。将脱硫烟道300、排气烟道500也与脱硫吸收塔400等设备呈“一”字形空间联合布置,并并将进气烟道100设置于脱硫烟道300和排气烟道500旁侧,充分利用单列引风机200、脱硫吸收塔400、烟囱600之间的横向和竖直立体空间,使各烟道与设备之间布置更加紧凑,进一步减小占地面积并减小烟道长度。
而且,上述的所述进气烟道设置为四合一汇流管,包括分别与除尘器四出口对应的四根进气分支烟道,以及与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逐渐汇合连通的一根进气主烟道130。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均设置于所述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外侧,且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分设为对称设置的两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每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均包括第一进气分支烟道110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120,且其中一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靠近所述脱硫吸收塔400设置,而另一组所述进气分支烟道靠近所述引风机200设置;两组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110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120均设置于所述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之间,且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110位于所述第二进气分支烟道120外侧。将进气烟道100设置为四合一汇流管的形式,并将四根进气分支烟道110对称布置,方便将除尘器四出口的烟气顺畅引入单列引风机200内,可大大减小烟道阻力。而且,可使进气烟道100靠近除尘器,拉近了除尘器和单列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之间的距离,缩短了除尘器出口和烟囱中心线的距离,减小了进气烟道100占用空间,大幅减少了烟道的材料量。
此外,靠近所述脱硫吸收塔400的一组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110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120均先向所述脱硫吸收塔400方向水平纵向延伸、然后向所述引风机200方向水平横向弯曲延伸、最后竖直向下延伸并与所述进气主烟道130逐渐汇合连通。而且,靠近所述引风机200的一组所述第一进气分支烟道110和第二进气分支烟道120均先向所述引风机200方向水平纵向延伸、然后向所述脱硫吸收塔400方向水平横向弯曲延伸、最后竖直向下延伸并与所述进气主烟道130逐渐汇合连通。此外,所述进气主烟道130与四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汇合连通后,先竖直向下延伸到地面,并沿着地面水平横向延伸向所述引风机200,然后弯曲延伸到所述引风机200的进气口并与所述引风机200连通。而且,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和所述进气主烟道130均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且所述进气分支烟道和所述进气主烟道均设置有两个圆形空间缓转弯头。每根所述进气分支烟道与所述进气主烟道连接处均设置为变径结构。
这样,可将进气主烟道130设置在引风机200旁侧的地面处,并使进气分支烟道在方便连通除尘器出口的基础上尽量缩短烟道长度,而将进气主烟道130设置得较直较长,这样可减少进气烟道100的弯曲长度和悬空长度,并将较长较重的烟道设置在地面,减小烟道压力,方便布置。而且,在进气烟道100上设置圆形空间缓转弯头进行过渡,方便将除尘器四出口的烟气顺畅地引入单列引风机200内。
另外,上述的脱硫烟道300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脱硫吸收塔底400部设置有向上倾斜突出的脱硫塔入口410,脱硫烟道300与位于地面上的引风机200连通后,向上倾斜弯曲延伸并与脱硫塔入口410连通,且脱硫烟道300上设置有两个圆形空间缓转弯头。在脱硫烟道300上设置圆形空间缓转弯头进行过渡,方便将单列引风机200出口的烟气顺畅引入脱硫吸收塔400内,使烟气在分流处流场均匀,大大减小阻力并降低能源消耗。而且,单列引风机出口横向正对脱硫吸收塔布置,并通过脱硫烟道300正对脱硫吸收塔底部的脱硫塔入口410连接,从而使烟气均匀顺畅地进入脱硫吸收塔400,可提高脱硫效率。即可顺畅地连通位于高度较为接近的单列引风机200和脱硫吸收塔400的脱硫塔入口410,使烟气流动顺畅的同时能尽量减小烟道长度。
另外,上述排气烟道500设置为具有圆形空间缓转弯头的弯管。且所述排气烟道连通所述脱硫吸收塔顶部后向所述烟囱方向弯曲延伸,然后穿入到所述排气烟道中并沿着所述烟囱内部竖直向上延伸。排气烟道500通过圆形空间缓转弯头顺畅地连通位于不同高度的脱硫吸收塔400和烟囱600,将脱硫吸收塔400出口的烟气顺畅引入烟囱600内,而且使烟气在排气烟道500中流场均匀,可减小烟气在排气烟道500中流动的阻力并降低能源消耗。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60万级燃煤机组单列引风机顺向布置烟气系统结构,将脱硫吸收塔布置在单列引风机和烟囱之间,单列引风机、脱硫吸收塔和烟囱布置成“一”字形,充分利用各处空间,缩短了除尘器出口至烟囱中心线的距离,减少了占地和节省了烟道材料;单列引风机入口可0-180°角度进风,单列引风机出口正对脱硫吸收塔,烟道缓转后正对脱硫吸收塔入口连接,使得吸收塔入口烟气流场均匀,提高脱硫效率;烟道采用圆形空间弯头、四合一汇流管技术,优化了烟气流场,减少烟道阻力,减少厂用电耗,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除尘器后各设备和烟道的联合布置充分利用了各处空间,将除尘器出口和烟囱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缩短至21米以内。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参照图3,规定纸面上纵向方向为竖直方向(如脱硫吸收塔、烟囱等设备的布置方向)、纸面上横向方向为水平方向。更进一步地,规定垂直于纸面的方向也为水平方向,且垂直于纸面的方向为水平纵向,而纸面上横向方向为水平横向(如引风机的布置方向)。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