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本体自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第一方向上形成贯通的第一孔;在所述本体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二孔;
设置在所述本体内与所述第一孔相匹配的阀球,所述阀球整体呈回转体型,其具有相对的前端和后端,其沿着所述前端至后端设置有贯通的第三孔;在所述阀球上设置有卡槽;所述阀球的前端和后端与所述本体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垫和第二密封垫;
穿设过所述第二孔与所述卡槽相卡接的换向机构;
在观火状态下,所述换向机构处于第一位置,所述第一孔与所述第三孔相连通;
由所述观火状态转换为非观火状态时,所述换向机构带动所述阀球旋转预定角度,所述第一孔与所述第三孔相错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连接有用于和注汽锅炉连接的第一短接,所述第二端连接有第二短接,所述第二短接远离所述本体的一端通过玻璃压盖密封地设置有玻璃。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短接、第二短接的内径与所述第三孔的孔径相同。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孔的孔径大于2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包括: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通过可拆卸连接的方式相对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换向机构包括与所述卡槽相卡接的卡接件以及与所述卡接件连接的手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设置有用于和所述卡接件配合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与所述卡接件之间设置有第三密封垫。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垫、第二密封垫的内径与所述第三孔的内径相同。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观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垫、第二密封垫及第三密封垫为铜密封垫。
10.一种注汽锅炉,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观火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