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农业机械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移动式水稻烘干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水稻烘干机大多为固定的,且体积较大不易移动,拆卸也不方便,水稻烘干机不同于其他烘干机,水稻是热敏性作物,干燥速度过快或参数选择不当容易产生腰爆,所谓腰爆就是干燥后或冷去后,颗粒表面产生裂纹,影响碾米时的碎米率,从而影响稻谷的出米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移动式水稻烘干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移动式水稻烘干机,包括滑轮、烘干机框架和控制中心,所述滑轮安装在烘干机框架上,所述烘干机框架的左边设置有进料口,所述烘干机框架的右方设置有吸料装置,所述吸料装置的右边设置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上方设置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的右边设置有冷却室,所述冷却室的右壁上设置有温度感应装置,所述冷却室的下方设置有出料口,所述冷却室的上方设置有烘干室,所述烘干室的中间设置有电热板,所述烘干室的右壁上设置有水分检测装置,所述烘干室的左上方设置有通风口,所述通风口的左方设置有报警装置,所述烘干室的右上方设置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内设置有过滤网,所述过滤网左方设置有抽风机,所述吸料装置、电动机、鼓风机、报警装置、变压装置、温度传感装置、水分检测装置、电热板、抽风机、控制面板、指示灯均与控制中心电性连接。
进一步,所述所述控制面板上设置有电子显示屏,所述电子显示屏下方设置有控制按键。
进一步,所述滑轮设置有4个。
进一步,所述指示灯共设置有3个,且均匀设置在控制面板的下方。
进一步,所述控制面板下方设置有指示灯。
进一步,所述控制中心的下方设置有变压装置。
进一步,所述烘干室外表面设置有控制面板。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发明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
本发明所述的移动式水稻烘干机,通过把水稻烘干机设计成手推车的样式,并且设置了滑轮,已达到可移动的目的,同时通过设置的水分感应装置,检测水稻的水分,通过水分感应器反馈给控制系统,从而确定水稻的烘干时间,通过温度感应装置和控制中心的连接,调整烘干与冷却的温度,减少稻谷出现腰爆,增加出米率,通过控制面板和控制中心的连接,控制烘干和冷却的时间,通过报警装置与控制中心的链接,实现对意外突发情况的处理,使移动式水稻烘干机更加人性化。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外部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滑轮;2-电动机;3-鼓风机;4-进料口;5-烘干室;6-烘干机框架;7-吸料装置;8-通风口;9-报警装置;10-出料口;11-变压装置;12-控制中心;13-温度感应装置;14-冷却室;15-烘干室;16-水分检测装置;17-电热板;18-排气管;19-过滤网;20-抽风机;21-控制面板;211-电子显示屏;212-控制按键;22-指示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如图1-2所示,一种移动式水稻烘干机,包括滑轮1、烘干机框架2和控制中心12,滑轮1安装在烘干机框架2上,烘干机框架6的左边设置有进料口4,烘干机框架6的右方设置有吸料装置7,吸料装置7的右边设置有电动机2,电动机2的上方设置有鼓风机3,鼓风机3的右边设置有冷却室14,冷却室14的右壁上设置有温度感应装置13,冷却室14的下方设置有出料口10,冷却室14的上方设置有烘干室15,烘干室15的中间设置有电热板17,烘干室15的右壁上设置有水分检测装置16,烘干室15的左上方设置有通风口8,通风口8的左方设置有报警装置9,烘干室15的右上方设置有排气管18,排气管18内设置有过滤网19,过滤网19左方设置有抽风机20,控制中心12的下方设置有变压装置11,烘干室15外表面设置有控制面板21,控制面板21下方设置有指示灯22,吸料装置7、电动机2、鼓风机3、报警装置9、变压装置11、温度传感装置13、水分检测装置16、电热板17、抽风机20、控制面板21、指示灯22均与控制中心12电性连接,控制面板21上设置有电子显示屏21,电子显示屏211下方设置有控制按键212,滑轮1设置有4个,指示灯22共设置有3个,且均匀设置在控制面板21的下方。
工作原理:该新型移动式水稻烘干机,通过进料口4进料吸料装置7将水稻吸进烘干室5,水分感应装置16感应水稻的含水量反馈给控制中心12自动设置烘干时间,电热板17开始工作,烘干工作过程中,抽风机20工作抽取烘干时散发出来的水蒸气,同时过滤网19过滤粉尘,烘干完成后水稻进入冷却室温度感应器13感应水稻温度,鼓风机3工作对水稻进行冷却,冷却完成后从出料口10放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