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装结构,尤其涉及一种上抽式燃气快速热水器风机安装结构,属于热水器领域。
背景技术:
强排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常见的结构为强制上抽风式和强制下鼓风式,上抽式燃气快速热水器是一种在热水器上部设置风机的燃气热水器结构。现有一般的上抽式燃气快速热水器采用将热交换器装入到风机排烟腔内的安装方式,该结构方式不好装配,为了便于批量生产,提高装配效率,只有将尺寸加大,尺寸加大后较易装配但整个排烟系统的密封性不好、烟气指标不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上抽式燃气快速热水器风机安装结构,以克服现有技术中不利于装配、密封性不好和烟气指标不稳定问题。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
一种上抽式燃气快速热水器风机安装结构,包括热交换器和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端的风机。
所述热交换器的顶端侧壁和风机的底端侧壁均为方形结构,便于装配和密封。
所述热交换器顶端左右两侧的侧壁均设置有向外的翻边Ⅰ。
所述风机底端左右两侧的侧壁均设置有向外的翻边Ⅱ,底端前后的侧壁均设置有向下的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上设置有向内的引申筋。
所述翻边Ⅰ与翻边Ⅱ密封连接,所述热交换器顶端前后侧壁设置在风机前后的延伸板内,并与所述引申筋过盈配合密封。即延伸板间的距离大于热交换器顶端前后侧壁间的距离,对热交换器的安装起到了导向的作用,让热交换器顶端前后侧壁快速安装在风机底端,有效的提高装配效率;延伸板上向内的引申筋与热交换器顶端前后侧壁采用过盈配合,提高了热交换器和风机的密封性。
进一步的是,所述翻边Ⅰ上设置有安装孔Ⅰ,所述翻边Ⅱ上设置有安装孔Ⅱ,螺栓穿过所述安装孔Ⅰ和安装孔Ⅱ连接所述翻边Ⅰ和翻边Ⅱ,固定翻边Ⅰ和翻边Ⅱ,即固定热交换器和风机,便于了交换器和风机的安装和拆卸。
进一步的是,所述翻边Ⅱ与风机外壳的左右侧壁一体成型,所述延伸板和引申筋均与风机外壳的前后侧壁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热交换器顶端前后侧壁安装在风机前后的延伸板内,并与引申筋过盈配合密封,在装配过程起到导向作用,有效的提高装配效率;与此同时通过螺栓固定翻边Ⅰ和翻边Ⅱ,进而固定热交换器和风机,便于了热交换器和风机的安装和拆卸;装配完成后,排烟系统密封性好,确保提供了足够燃气燃烧所需的氧气,燃烧工况好,烟气指标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热交换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风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风机的侧视图;
图中:1、热交换器;11、翻边Ⅰ;12、安装孔Ⅰ;2、风机;21、翻边Ⅱ;22、延伸板;23、引申筋;24、安装孔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一种上抽式燃气快速热水器风机安装结构,如图1-4所示,包括热交换器1和安装在热交换器1上端的风机2;
热交换器1的顶端侧壁和风机2的底端侧壁均为方形结构;
热交换器1顶端左右两侧的侧壁均设置有向外的翻边Ⅰ11;
风机2底端左右两侧的侧壁均设置有向外的翻边Ⅱ21,底端前后的侧壁均设置有向下的延伸板22,延伸板22上设置有向内的引申筋23;
翻边Ⅰ11与翻边Ⅱ21密封连接,热交换器1顶端前后侧壁设置在风机2前后的延伸板22内,并与引申筋23过盈配合密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方案,翻边Ⅰ11上设置有安装孔Ⅰ12,翻边Ⅱ21上设置有安装孔Ⅱ24,螺栓穿过安装孔Ⅰ12和安装孔Ⅱ24连接翻边Ⅰ11和翻边Ⅱ21;翻边Ⅱ21与风机2外壳的左右侧壁一体成型,延伸板22和引申筋23均与风机2外壳的前后侧壁一体成型。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作一次完整的描述:
风机2安装在热交换器1上,是通过将热交换器1顶端前后侧壁安装在风机2前后的延伸板22内,并用螺栓穿过安装孔Ⅰ12和安装孔Ⅱ24连接翻边Ⅰ11和翻边Ⅱ21,拧紧螺母,带动热交换器1顶端前后侧壁向延伸板22内的引申筋23运动,使热交换器1顶端前后侧壁与引申筋23过盈配合密封。
延伸板22在装配过程起导向作用,有效的提高装配效率;翻边Ⅰ11与翻边Ⅱ21通过螺栓密封连接,以及热交换器1顶端前后侧壁与引申筋23过盈配合密封,使热交换器1和风机2密封性好,燃气燃烧时确保提供了足够燃气燃烧所需的氧气,燃烧工况好,烟气指标稳定。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