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及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915776发布日期:2020-08-18 20:06阅读:1292来源:国知局
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及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及加湿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包括底座及盖设于其上的底盖,底盖的上方设有水槽,底盖上设有控制板,控制板上连接有很多线路,控制板的一侧设有与水槽连通的通孔,通孔内固定设有杀菌灯,杀菌灯朝向水槽的内部设置,通孔内设有用于盖住通孔的透光灯罩,通孔与杀菌灯之间设有密封圈,保证密封性能,这样杀菌灯通过透光灯罩能够向水槽内发射光线,使水中的细菌被杀灭,再通过雾化器的作用将水变成雾气后排出,达到杀菌加湿的目的。但是该加湿器仅靠杀菌灯与通孔之间的密封圈防止上部水槽漏水,仍会有漏水风险,一旦杀菌灯处出现漏水,水会流向控制板,严重时可能会导致加湿器内部线路被水侵浸而导致短路烧坏,造成严重后果。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漏水后会导致线路短路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在漏水后也能防止对线路造成影响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及加湿器。

一种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包括:

底盖,上方连接有水槽;

阻挡结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底盖上,另一端由所述底盖向远离所述水槽的方向延伸而出;

控制板,固定连接在所述底盖上,设于所述阻挡结构的一侧;

杀菌灯,设于所述阻挡结构的另一侧,并与所述水槽对应设置,适于将发射的光线传播至所述水槽内。

所述阻挡结构的周壁围设成容纳空间,所述容纳空间内设有所述杀菌灯。

所述阻挡结构的周壁的部分结构的延伸长度小于其他部分的延伸长度,适于形成安装所述杀菌灯的空间。

所述阻挡结构的周壁上设有至少一个通孔或凹槽,适于卡设所述杀菌灯的通电线路。

所述阻挡结构为筋条。

还包括围挡结构,与所述阻挡结构相对设置,所述围挡结构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底壳结构的底座上,另一端由所述底座向靠近所述底盖的方向延伸而出。

所述围挡结构的另一端与所述阻挡结构的另一端相连接。

所述围挡结构围成容置空间。

所述容置空间内设有排水口。

一种加湿器,包括上述的底壳结构。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在底盖上设置阻挡结构,控制板设于阻挡结构的一侧,杀菌灯设于阻挡结构的另一侧,使得当水槽在杀菌灯处发生漏水时,水能够被阻挡结构隔离在杀菌灯的一侧,而不会流至控制板所在的一侧,防止了水流向控制板导致短路,保证了加湿器的正常工作。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将阻挡结构的周壁围设成容纳空间,容纳空间内设有杀菌灯,使得阻挡结构的四周均不会漏水,使得隔离水的效果更好,保证了水不会流至控制板侧。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将阻挡结构的周壁的部分结构延伸长度设置的较小,使得安装杀菌灯时,能够形成放置人手的空间,便于装配,提高装配效率。

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在阻挡结构的周壁上设置通孔或者凹槽,卡设与杀菌灯连接的通电线路,使得加湿器的底壳结构的整体结构更紧凑,且无需再单独增设固定通电线路的结构,使得结构更加简单。

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在底座上设置围挡结构,与阻挡结构相对设置,使得在底盖上的杀菌灯处漏的水能够在重力的作用下流至围挡结构内,而不会影响底座上的其他部件,保证了加湿器的正常工作。

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将围挡结构与阻挡结构设置为连接在一起,进一步保证了底盖上的漏水仅能在阻挡结构和围挡结构处流动,而不会向其他部件飞溅,进而不会影响其他部件。

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将围挡结构设置为围成容置空间,使得流至围挡结构内的水仅能在容置空间内流动,将水完全限制在容置空间内,防止了水在底座上的任意流动。

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加湿器的底壳结构,通过在容置空间内设置排水口,使得底盖上的漏水流至底座上时,能够及时排出加湿器,防止在容置空间内积聚太多,流出容置空间外,对其他部件造成影响。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加湿器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底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阻挡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底盖;2-阻挡结构;3-控制板;4-杀菌灯;5-凹槽;6-围挡结构;7-排水口;8-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如图1-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加湿器的底壳结构,包括:底盖1、阻挡结构2、控制板3和杀菌灯4。

底盖1上方连接有水槽;阻挡结构2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底盖1上,另一端由底盖1向远离水槽的方向延伸而出;控制板3固定连接在底盖1上,设于阻挡结构2的一侧;杀菌灯4设于阻挡结构2的另一侧,并与水槽对应设置,适于将发射的光线传播至水槽内。

通过在底盖1上设置阻挡结构2,控制板3设于阻挡结构2的一侧,杀菌灯4设于阻挡结构2的另一侧,使得当水槽在杀菌灯4处发生漏水时,水能够被阻挡结构2隔离在杀菌灯4的一侧,而不会流至控制板3所在的一侧,防止了水流向控制板3导致短路,保证了加湿器的正常工作。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杀菌灯4的上方设有透明灯罩,透明灯罩适于将杀菌灯4发射的灯光传播至水槽内。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不设置透明灯罩,只要将杀菌灯4与水槽配合处设置为透明结构即可。

如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的阻挡结构2的周壁为环形结构,围设成容纳空间,容纳空间内设有杀菌灯4。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阻挡结构2为筋条。通过将阻挡结构2的周壁围设成容纳空间,容纳空间内设有杀菌灯4,使得阻挡结构2的四周均不会漏水,使得隔离水的效果更好,保证了水不会流至控制板3侧。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阻挡结构2的周壁为弧形结构,将杀菌灯4和控制板3隔离开。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阻挡结构2包括多个间隔设置的筋条,各个挡筋之间留有小的间隙。

本实施例中的阻挡结构2的周壁的部分结构的延伸长度小于其他部分的延伸长度,即周壁上形成有缺口,适于形成安装杀菌灯4的空间。通过将阻挡结构2的周壁的部分结构的延伸长度设置的较小,使得安装杀菌灯4时,能够形成放置人手的空间,便于装配,提高装配效率。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阻挡结构2的周壁的延伸长度相同。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的阻挡结构2的周壁上设有一个凹槽5,适于卡设杀菌灯4的通电线路,凹槽5与线路过盈配合连接。通过在阻挡结构2的周壁上设置通孔或者凹槽5,卡设与杀菌灯4连接的通电线路,使得加湿器的底壳结构的整体结构更紧凑,且无需再单独增设固定通电线路的结构,使得结构更加简单。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采用通孔代替凹槽5。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凹槽5的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凹槽5上设有卡扣或者其他固定结构,卡设通电线路。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底壳结构还包括围挡结构6,与阻挡结构2间隔相对设置,围挡结构6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底壳结构的底座8上,另一端由底座8向靠近底盖1的方向延伸而出。通过在底座8上设置围挡结构6,与阻挡结构2相对设置,使得在底盖1上的杀菌灯4处漏的水能够在重力的作用下流至围挡结构6内,而不会影响底座8上的其他部件,保证了加湿器的正常工作。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围挡结构6的另一端与阻挡结构2的另一端相连接。通过将围挡结构6与阻挡结构2设置为连接在一起,进一步保证了底盖1上的漏水仅能在阻挡结构2和围挡结构6处流动,而不会向其他部件飞溅,进而不会影响其他部件。

本实施例中的围挡结构6为环形结构,围成容置空间。通过将围挡结构6设置为围成容置空间,使得流至围挡结构6内的水仅能在容置空间内流动,将水完全限制在容置空间内,防止了水在底座8上的任意流动。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围挡结构6为弧形结构,或者是,设置的多个间隔设置的挡筋,但相邻的挡筋之间的间隙较小。

为了便于排水,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容置空间内设有排水口7。通过在容置空间内设置排水口7,使得底盖1上的漏水流至底座8上时,能够及时排出加湿器,防止在容置空间内积聚太多,流出容置空间外,对其他部件造成影响,消除了安全隐患。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杀菌灯4为uv(紫外线)灯。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也可以是,杀菌灯4为其他能起到杀菌效果的灯。

本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加湿器,包括上述的底壳结构。

在加湿器工作过程中,当水槽与杀菌灯4连接处发生漏水现象时,水槽渗漏的水大多情况下会从杀菌灯4的结构往下滴落,底盖1上向下延伸出的阻挡结构2可以在不可知的情况下防止少部分漏水流往四周,保护控制板3件不被影响,水流沿着阻挡结构2由于重力作用向底座8流动,由于底座8上设置有环形的围挡结构6,使得渗漏的水会集中在底座8的容置空间内,收集水滴,然后排出加湿器外,避免了漏水导致加湿器线路发生故障,消除了安全隐患。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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