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及空调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07030发布日期:2020-07-17 15:30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一种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及空调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空调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及空调器。



背景技术:

在具有温湿度独立调节系统的空调器中,由于温湿度独立调节存在多种工况切换运行的情况,在有新风工况时,通过电动旁通阀进入室内机的新风会首先与回风混合后再进风机,此时,会存在部分新风通过回风旁通阀、热回收器和排风管接口直接排走的情况,从而存在新风短路的情况,造成新风浪费,影响新风使用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及空调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新风短路造成的新风浪费,影响新风使用的效率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包括:

显热调节组件,所述显热调节组件包括位于所述室内机的机箱内的显热调节风道,所述显热调节通道内设置有送风风机;

潜热调节组件,所述潜热调节组件包括位于所述机箱内的潜热调节风道,和设置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内的热回收装置;

电动旁通阀,所述电动旁通阀设置于所述显热调节风道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之间,所述电动旁通阀包括位于所述热回收装置的新风入口侧的第一旁通阀和位于所述热回收装置的新风出口侧的第二旁通阀;

新风引导管,所述新风引导管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旁通阀的出风口相连通,其另一端朝向所述送风风机的吸风口。

进一步地,所述潜热调节组件还包括依次置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内的回风风机、新风过滤器和第二蒸发器,以及开设于机箱箱壁上的新风管接口和第二送风口。

进一步地,所述显热调节组件还包括依次设置于所述显热调节风道内的回风过滤器和第一蒸发器,以及开设于所述机箱箱壁上的第一送风口、位于回风过滤器一侧的第二回风口和位于所述回风过滤器另一侧且带阀门的第一回风口。

进一步地,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内的回风旁通阀和新风风机。

进一步地,所述热回收装置包括位于潜热调节风道内的排风风机和热回收器,以及开设于所述机箱箱壁的排风管接口和设置于风机箱壁上的排风口。

进一步地,所述新风引导管的走风内壁为光滑管壁。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空调器,包括室内机和室外机,所述室内机为如上所述的室内机。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在工作过程中,处于新风模式时,开启第一旁通阀,新风进入室内机后,经第一旁通阀进入新风引导管,并通过新风引导管的导向作用,将新风直接引入送风风机,从而利用送风风机的负压,在新风送入到机箱内时,直接被送风风机的吸入端吸入,避免了由于新风短路导致的新风浪费,提高了新风的使用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室内机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第一送风口2-第二送风口3-第一蒸发器4-第二蒸发器

5-热回收器6-第一回风口7-回风过滤器8-第二回风口

9-新风过滤器10-新风管接口11-第一旁通阀12-排风管接口

13-第二旁通阀14-新风引导管15-送风风机16-回风风机

17-回风旁通阀18-风机箱19-排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室内机用于具有温湿度独立调节功能的空调器中,该室内机包括机箱和设置在机箱内的显热调节组件、潜热调节组件、电动旁通阀和新风引导管14,其中,所述显热调节组件包括位于所述室内机的机箱内的显热调节风道,所述显热调节通道内设置有送风风机;所述潜热调节组件包括位于所述机箱内的潜热调节风道,和设置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内的热回收装置;所述电动旁通阀设置于所述显热调节风道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之间,所述电动旁通阀包括位于所述热回收装置的新风入口侧的第一旁通阀和位于所述热回收装置的新风出口侧的第二旁通阀,也就是说两个电动旁通阀分设于热回收装置的两侧,在工作过程中,两个电动旁通阀各自负责新风引进和无新风时的温湿度独立调节;所述新风引导管14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旁通阀的出风口相连通,其另一端朝向所述送风风机的吸风口。

具体地,所述潜热调节组件还包括依次置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内的回风风机、新风过滤器9和第二蒸发器4,以及开设于机箱箱壁上的新风管接口10和第二送风口2。所述显热调节组件还包括依次设置于所述显热调节风道内的回风过滤器7和第一蒸发器3,以及开设于所述机箱箱壁上的第一送风口1、位于回风过滤器7一侧的第二回风口8和位于所述回风过滤器7另一侧且带阀门的第一回风口6。

进一步地,该室内机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潜热调节风道内的回风旁通阀和新风风机,所述热回收装置包括位于潜热调节风道内的排风风机和热回收器5,以及开设于所述机箱箱壁的排风管接口12和设置于风机箱壁上的排风口。

为了降低新风引导管14的走风阻力,从而提高走风效率,进一步降低新风损失,所述新风引导管14的走风内壁为光滑管壁,该新风引导管14可以具体为塑料波纹管、金属管或硬塑管等各种形式。新风引导管14优选采用卡扣等可拆卸的方式安装在机箱内,以提高维护性能,降低设备的维修维护成本,且便于管路更换。

下面以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为例,简述该具有该室内机的空调器的运行过程:

在具有温湿度独立调节的空调器中,夏季工作模式分为四种:即开启新风、新风除湿模式;开启新风、新风不除湿模式;不开启新风、回风除湿模式;不开启新风、回风不除湿模式。在工作过程中,采集室内二氧化碳的浓度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浓度,通过该气体的采集浓度与设定浓度之间的关系来判定新风系统是否开启,以二氧化钛为例,当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开启新风系统,否则不开启新风系统。

当新风系统开启、同时潜热调节系统开启时,即进入上述开启新风、新风除湿,此时,模式潜热调节组件和显热调节组件的送风流向为:室外新风由位于室外机的新风风机或者位于室内机的新风风机提供的动力(应当理解的是,新风风机可以设置于空调器的室内机或室外机),新风依次经过新风管接口10、新风过滤器9、热回收器5、第二蒸发器4和第二送风口2进入室内,室内回风经过第二回风口8进入室内机后,经过回风过滤器7过滤或者经过第一回风口6进入风机箱18,再经过送风风机15加压后,经过第一蒸发器3通过第一送风口1进入室内。此时,室内机的排风走向为:经带密闭阀的回风旁通阀17进入热回收器5,经过热回收器进行热回收后的气流通过带电动调节阀的排风管接口12排出。

当新风开启、同时潜热调节系统不需要开启时,则进入开启新风、新风不除湿模式,关闭第二旁通阀13,开启第一旁通阀11,此时新风走向为:室外新风经过新风管接口10进入室内机,并依次经过新风过滤器9、第一旁通阀11、新风引导管14后吸入送风风机15的吸风口,而后经过第一蒸发器3后通过第一送风口1送入室内。该模式下,室内回风走向为:室内回风经过第二回风口8进入室内机,经回风过滤器7过滤或者经过第一回风口6进入风机箱18,再经过送风风机15加压后,经过第一蒸发器3处理并通过第一送风口1进入室内。该模式下,排风走向为:排风经过带密闭阀的回风旁通阀17进入热回收器5,经热回收器5进行热回收处理后,经带电动调节阀的排风管接口12排出。

当新风不开启时,若处于不开启新风、回风除湿模式,则潜热调节系统和显热调节系统的送风走向为:室内回风经过内第二回风口8进入室内机,通过回风过滤器7过滤或者经过第一回风口6进入风机箱18后分成两路,其中一路为潜热调节系统的回风,其经过第二旁通阀13、回风风机16、第二蒸发器4和第二送风口2送入室内;另一路为显热调节系统的回风,其经过送风风机15、第一蒸发器3和第一送风口1进入室内。

当新风不开启、同时潜热调节系统不需要开启时,则进入不开启新风、回风不除湿模式,在该模式下的送风走向为:室内回风经过第二回风口8进入室内机,经回风过滤器7过滤或者经过第一回风口6进入风机箱18,并经过送风风机15加压后,经过第一蒸发器3处理后经第一送风口1进入室内。

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温湿度独立调节的室内机在工作过程中,处于新风模式时,开启第一旁通阀,新风进入室内机后,经第一旁通阀进入新风引导管,并通过新风引导管的导向作用,将新风直接引入送风风机,从而利用送风风机的负压,在新风送入到机箱内时,直接被送风风机的吸入端吸入,避免了由于新风短路导致的新风浪费,提高了新风的使用效率。

除了上述室内机,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包括该室内机的空调器,该空调器的其他各部分结构请参考现有技术,在此不做赘述。

以上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之上,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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