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099140发布日期:2021-05-18 22:37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材料烘干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

2.在电极负极材料加工过程中,其中就设计到负极材料的烘干工序,而在负极的烘干中,一般需要通过烘干室来完成;
3.现有的负极材料进行烘干时,一般直接放置在一起进行受热烘干,不便于根据进行分类烘干,且热量堆积容易造成烘干不均匀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包括烘干室和热风机,所述烘干室的上端中部安装有电机,所述烘干室的两侧均外壁上均安装有热风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位于烘干室内安装有联轴器,所述联轴器上安装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上固定有多个分隔板,所述转动轴的下端固定有连接盘,所述连接盘上位于分隔板之间的位置固定有隔网,所述连接盘位于分隔板远离转动轴的一端转动连接有封板,所述封板位于分隔板之间的位置,所述烘干室位于连接盘下方的位置安装有支撑盘,所述连接盘转动在支撑盘上。
7.优选地,所述烘干室位于热风机的出风口处固定有导风板,且导风板向下倾斜。
8.优选地,所述烘干室的下端固定有多个支撑腿。
9.优选地,所述分隔板远离转动轴的一端固定有磁条。
10.优选地,所述封板上固定有拉手。
11.优选地,所述烘干室的内壁上位于联轴器的上方固定有隔热板,且电机的输出轴穿过隔热板。
12.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好处:
13.1、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负极材料放置在连接盘上,不同的材料可放置在不同的分隔板之间,用于负极材料的分类放置,从而避免不同的材料堆积放置造成热量郁积,烘干不均匀的问题,使得回收后更加便于使用;
14.2、通过电机带动转动轴进行转动,转动轴带动连接盘转动,使得每个分隔板之间的材料均可以得到热风,从而使得负极材料烘干时烘干更加均匀。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的结构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的连接盘俯视连接
图。
17.图中:1烘干室、2支撑腿、3电机、4隔热板、5热风机、6导风板、7联轴器、8转动轴、9分隔板、10拉手、11封板、12隔网、13连接盘、14支撑盘、15磁条。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0.参照图1

2,一种电池负极材料回转式烘干装置,包括烘干室1和热风机5,烘干室1的上端中部安装有电机3,烘干室1的两侧均外壁上均安装有热风机5,电机3的输出轴位于烘干室1内安装有联轴器7,联轴器7上安装有转动轴8,转动轴8上固定有多个分隔板9,转动轴8的下端固定有连接盘13,连接盘13上位于分隔板9之间的位置固定有隔网12,连接盘13位于分隔板9远离转动轴8的一端转动连接有封板11,封板11位于分隔板9之间的位置,烘干室1位于连接盘13下方的位置安装有支撑盘14,连接盘13转动在支撑盘14上,通过电机3带动连接盘13进行转动,使得每个分隔板9之间的负极材料均可以得到热风烘干,同时分隔板9用于负极材料的分类放置,避免不同的材料堆积在一起进行烘干。
21.进一步的,烘干室1位于热风机5的出风口处固定有导风板6,且导风板6向下倾斜,导风板6用于将热风向下导向。烘干室1的下端固定有多个支撑腿2。分隔板9远离转动轴8的一端固定有磁条15,磁条15用于吸附封板11使用。封板11上固定有拉手10,用于拉动封板11使用。烘干室1的内壁上位于联轴器7的上方固定有隔热板4,且电机3的输出轴穿过隔热板4,通过隔热板4减少热量接触到电机3。
22.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负极材料放置在连接盘13上,不同的材料可放置在不同的分隔板9之间,从而避免堆积放置,使用时更加方便,通过电机3带动转动轴8进行转动,转动轴8带动连接盘13转动,使得每个分隔板9之间的材料均可以得到热风,从而使得负极材料烘干时烘干更加均匀,封板11通过磁条15吸附在分隔板9上。
2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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