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装饰条22,首先将下装饰条22的三个固定耳朵224依次插入支架I上的开口 12处,且使得下装饰条22的配合部223容纳在支架I上的限位槽11内;接着将下装饰条22的延伸部226的通孔和支架I上的第三固定孔15通过第一固定件连接在一起,从而完成下装饰条22与支架I的装配过程。
[0066]第二步骤:安装下挡板23,首先将下挡板23的后表面上的两个卡勾231卡入支架I上的定位筋13上,完成下挡板23与支架I的预定位,此时下挡板23的固定柱233可以容纳在相应支架I的避让槽16内,从而使得第一固定孔14和第二固定孔235对准,接着将第二固定件从后向前穿过第一固定孔14固定在第二固定孔235内,进而完成下挡板23与支架I的装配过程。
[0067]第三步骤:开始装配玻璃面板3。在装配玻璃面板3时可以选用双面胶作为粘接剂。先将粘接剂粘接在玻璃面板3的后表面或者支架I的前表面上,然后再将玻璃面板3和支架I粘接在一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装配时需要将玻璃面板3的下端容置于下装饰条22的容纳槽21内。
[0068]第四步骤:安装上装饰条4、左装饰条5和右装饰条6,可以分别将左装饰条5、右装饰条6和上装饰条4装配到支架I上,从而完成玻璃面板组件100的装配过程。
[0069]其中可以理解的是,在第四步骤中,上装饰条4、左装饰条5和右装饰条6的安装顺序不做具体限定,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装上装饰条4、左装饰条5和右装饰条6。
[007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71]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7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7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74]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75]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 支撑部件,所述支撑部件固定在所述支架的下部,所述支撑部件的上表面上设有容纳槽; 玻璃面板,所述玻璃面板的下端支撑在容纳槽内,所述玻璃面板的后表面通过粘接剂粘接在所述支架的前表面上; 上装饰条,所述上装饰条设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上装饰条的下端位于所述玻璃面板的上端的前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件包括: 下装饰条,所述下装饰条的上端与所述支架卡扣连接,所述下装饰条的下端固定在所述支架上; 下挡板,所述下挡板固定在所述支架上,所述下挡板的上端位于所述下装饰条的下端的前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前表面的一部分向后凹入以形成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顶壁具有开口,所述下装饰条包括: 主体,所述容纳槽设在所述主体的上表面上; 配合部和固定耳朵,所述配合部从所述容纳槽的顶壁向上延伸,所述玻璃面板的后表面与所述配合部的前表面接触,所述固定耳朵设在所述配合部的后表面上且向上延伸超出所述配合部的顶壁,所述配合部容纳在所述限位槽内,所述固定耳朵从所述开口伸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的前表面设有多个摩擦筋条,所述多个摩擦筋条沿左右方向间隔分布,所述多个摩擦筋条与所述玻璃面板接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装饰条还包括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从所述主体的下表面向下延伸,所述延伸部通过第一固定件固定在所述支架上,所述下挡板的上端位于所述延伸部的前侧。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挡板的后表面上还设有卡勾,所述支架上还设有与所述卡勾配合的定位筋。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设有在前后方向上贯穿所述支架的第一固定孔,所述下挡板包括: 外观本体,所述外观本体的上端位于所述下装饰条的下端的前侧; 固定柱,所述固定柱通过连接件固定在所述外观本体的后表面上,所述固定柱的前表面与所述外观本体的后表面之间间隔开,所述固定柱的后表面设有向前凹入的第二固定孔,所述玻璃面板组件包括穿过所述第一固定孔固定在所述第二固定孔内的第二固定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装饰条的下端面设有向上凹入的配合槽,所述玻璃面板的上端伸入到所述配合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左装饰条和右装饰条,所述左装饰条和所述右装饰条分别设在所述支架上且位于所述玻璃面板的左右两侧,所述左装饰条的右侧位于所述玻璃面板的前表面的前侧,所述右装饰条的左侧位于所述玻璃面板的前表面的前侧。
10.一种分体落地式空调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分体落地式空调器以及玻璃面板组件,该玻璃面板组件包括:支架;支撑部件,所述支撑部件固定在所述支架的下部,所述支撑部件的上表面上设有容纳槽;玻璃面板,所述玻璃面板的下端支撑在容纳槽内,所述玻璃面板的后表面通过粘接剂粘接在所述支架的前表面上;上装饰条,所述上装饰条设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上装饰条的下端位于所述玻璃面板的上端的前侧。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玻璃面板组件,可以提高玻璃面板的稳定性,以及提高具有该玻璃面板组件的分体落地式空调器的品质。
【IPC分类】F24F13-20, F24F1-00
【公开号】CN204555251
【申请号】CN201520042958
【发明人】惠文科, 邱江涛
【申请人】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