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净水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磁化净水器。
背景技术:
磁化净水器也叫净水机、水质净化器,是按对水的使用要求对水质进行深度过滤、净化处理的水处理设备,平时所讲的磁化净水器,一般是指用作家庭使用的小型净化器,磁化净水器可滤除水中的铁锈、砂石、胶体以及吸附水中余氯、嗅味、异色和农药等化学药剂,可去除水中的细菌、病菌、毒素、重金属等杂质,净水技术在饮用水领域的应用,使得“水土不服”的现象会很快成为历史,解决了很多地方由于地下水中有害物质超标而造成的地方性疾病,但是现有磁化净水器在实际使用时还存在一些缺点,如净化效果不够好,净化之后的水中仍旧有少量有害细菌残留,还有就是当磁化净水器使用较长时间后,其净水效果就会降低,影响净化后的水质。
因此,发明一种磁化净水器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磁化净水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磁化净水器,包括机壳,所述机壳侧面设有后盖,所述后盖上贯穿设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上设有第一增压泵,所述第一增压泵设于机壳内部,所述进水管端部连接有第一净化机构,所述第一净化机构底部设有第二净化机构,所述第二净化机构底部设有第三净化机构,所述第一净化机构、第二净化机构和第三净化机构均包括容纳筒,所述容纳筒侧面设有滤网规格标记牌,所述容纳筒一端设有第一密封盖以及另一端设有第二密封盖,所述第一密封盖与第二密封盖内侧均设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上与容纳筒两端外侧均设有螺纹,所述第三净化机构底部设有第二增压泵,所述第二增压泵一侧设有磁化水器,所述磁化水器底部设有超滤管,所述第一净化机构、第二净化机构、第三净化机构和超滤管底部均设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与机壳固定连接,所述超滤管底部设有储水腔,所述储水腔内部设有紫外线灯,所述紫外线灯外侧设有防水罩,所述储水腔底部两端均设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之间设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设于储水腔底部。
优选的,所述机壳侧面设有凸柱,所述后盖上贯穿设有凹槽。
优选的,所述凸柱与凹槽相匹配,所述机壳与后盖通过凸柱与凹槽可拆卸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密封盖和第二密封盖均通过密封圈与容纳筒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净化机构中的容纳筒内部设有多层第一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净化机构中的容纳筒内部设有多层第二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三净化机构中的容纳筒内部设有多层第三活性炭过滤网。
优选的,所述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所述第三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
优选的,所述超滤管内部填充有超滤膜,所述密封圈由橡胶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第一净化机构和第三净化机构均与第二净化机构通过管道连接,所述第二增压泵和超滤管均与磁化水器通过管道连接,所述第三净化机构与第二增压泵通过管道连接,所述超滤管与储水腔通过管道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1:水由进水管被第一增压泵泵送到第一净化机构中,第一净化机构中的活性炭过滤网将水中直径较大的残留物过滤掉,直径中等与较小的残留物与水进入到第二净化机构中,第二净化机构中的活性炭过滤网将直径中等的残留物过滤掉,直径较小的残留物与水进入到第三净化机构中,第三净化机构中的活性炭过滤网将水中直径较小的残留物过滤掉,此时水经过三段过滤后残留物已经极少,然后水再被第二增压泵泵送到磁化水器中,经过磁化水器磁化后进入超滤管中,磁化过程具有杀菌、灭藻和将水分子转化为小分子团的作用,同时超滤管中的超滤膜再次对水进行深度过滤,除去剩下的残留物,从而使得当前水达到高品质饮用水的规格,最后水进入储水腔中,储水腔中的紫外线灯对储水腔内部进行紫外线杀菌处理,避免因储存导致水内部滋生细菌的情况发生,保证了水的质量;2: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第三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从而逐步过滤掉水中的杂质,避免同时过滤导致颗粒物堵塞过滤网,导致供水速度慢以及净化时间长的情况发生,同时可以保证过滤效果更好;3:由于机壳与后盖通过凸柱与凹槽可拆卸连接,当本实用新型使用一段时间后,使用者可将后盖由机壳上取下,然后将第一净化机构、第二净化机构和第三净化机构上的容纳筒拧下,然后换上新的容纳筒即可,操作简单,安装方便,使用者就可以直接进行拆卸以及安装,不需要专业水电维修工,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支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净化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密封圈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螺纹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壳、2后盖、3进水管、4第一增压泵、5第一净化机构、6第二净化机构、7第三净化机构、8容纳筒、9滤网规格标记牌、10第一密封盖、11第二密封盖、12密封圈、13螺纹、14第二增压泵、15磁化水器、16超滤管、17支撑架、18储水腔、19支撑腿、20出水管、21凸柱、22凹槽、23紫外线灯、24防水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所示的一种磁化净水器,所述机壳1侧面设有后盖2,所述机壳1侧面设有凸柱21,所述后盖2上贯穿设有凹槽22,所述凸柱21与凹槽22相匹配,所述机壳1与后盖2通过凸柱21与凹槽22可拆卸连接,所述后盖2上贯穿设有进水管3,所述进水管3上设有第一增压泵4,所述第一增压泵4设于机壳1内部,所述进水管3端部连接有第一净化机构5,所述第一净化机构5底部设有第二净化机构6,所述第二净化机构6底部设有第三净化机构7,所述第三净化机构7底部设有第二增压泵14,所述第二增压泵14一侧设有磁化水器15,所述磁化水器15底部设有超滤管16,所述超滤管16内部填充有超滤膜,所述第一净化机构5、第二净化机构6、第三净化机构7和超滤管16底部均设有支撑架17,所述支撑架17与机壳1固定连接,所述超滤管16底部设有储水腔18,所述储水腔18内部设有紫外线灯23,所述紫外线灯23外侧设有防水罩24,所述储水腔18底部两端均设有支撑腿19,所述支撑腿19之间设有出水管20,所述出水管20设于储水腔18底部,所述第一净化机构5和第三净化机构7均与第二净化机构6通过管道连接,所述第二增压泵14和超滤管16均与磁化水器15通过管道连接,所述第三净化机构7与第二增压泵14通过管道连接,所述超滤管16与储水腔18通过管道连接。
根据图2所示的一种磁化净水器,所述第一净化机构5、第二净化机构6和第三净化机构7均包括容纳筒8,所述第一净化机构5中的容纳筒8内部设有多层第一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净化机构6中的容纳筒8内部设有多层第二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三净化机构7中的容纳筒8内部设有多层第三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所述第三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以便于逐步过滤掉水中的杂质,避免同时过滤导致颗粒物堵塞过滤网,导致供水速度慢以及净化时间长的情况发生,同时可以保证过滤效果更好,所述容纳筒8侧面设有滤网规格标记牌9,所述容纳筒8一端设有第一密封盖10以及另一端设有第二密封盖11。
根据图3所示的一种磁化净水器,所述第一密封盖10与第二密封盖11内侧均设有密封圈12,所述密封圈12由橡胶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密封盖10和第二密封盖11均通过密封圈12与容纳筒8螺纹连接。
根据图4所示的一种磁化净水器,所述密封圈12上与容纳筒8两端外侧均设有螺纹13,以便于当本实用新型使用一段时间后,使用者可将后盖2由机壳1上取下,然后将第一净化机构5、第二净化机构6和第三净化机构7上的容纳筒8拧下,然后换上新的容纳筒8即可,操作简单,安装方便,使用者就可以直接进行拆卸以及安装,不需要专业水电维修工,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支出。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工作时,水由进水管3被第一增压泵4泵送到第一净化机构5中,第一净化机构5中的活性炭过滤网将水中直径较大的残留物过滤掉,直径中等与较小的残留物与水进入到第二净化机构6中,第二净化机构6中的活性炭过滤网将直径中等的残留物过滤掉,直径较小的残留物与水进入到第三净化机构7中,第三净化机构7中的活性炭过滤网将水中直径较小的残留物过滤掉,此时水经过三段过滤后残留物已经极少,然后水再被第二增压泵14泵送到磁化水器15中,经过磁化水器15磁化后进入超滤管16中,磁化过程具有杀菌、灭藻和将水分子转化为小分子团的作用,同时超滤管16中的超滤膜再次对水进行深度过滤,除去剩下的残留物,从而使得当前水达到高品质饮用水的规格,最后水进入储水腔18中,储水腔18中的紫外线灯23对储水腔18内部进行紫外线杀菌处理,避免因储存导致水内部滋生细菌的情况发生,保证了水的质量,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第三活性炭过滤网孔径小于第二活性炭过滤网孔径,从而逐步过滤掉水中的杂质,避免同时过滤导致颗粒物堵塞过滤网,导致供水速度慢以及净化时间长的情况发生,同时可以保证过滤效果更好,由于机壳1与后盖2通过凸柱21与凹槽22可拆卸连接,当本实用新型使用一段时间后,使用者可将后盖2由机壳1上取下,然后将第一净化机构5、第二净化机构6和第三净化机构7上的容纳筒8拧下,然后换上新的容纳筒8即可,操作简单,安装方便,使用者就可以直接进行拆卸以及安装,不需要专业水电维修工,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支出。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