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75869发布日期:2019-05-15 23:33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属于废水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工业废水虽然经过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比如石灰石湿法脱硫技术在排放的废水,经过废水处理后,依然含有各种化学成分,容易产生污染,且不易于二次利用。目前有一种废水零排技术是将该废水喷在电除尘前段的烟道中,在烟气中蒸发结晶,并利用电除尘将结晶物去除。该技术中容易产生的问题是,废水通过高压水泵喷在烟道中,雾化效果差,形成的雾滴粒径大,雾滴粒径不均匀,不利于废水的迅速蒸发。且由于废水喷射的方向与烟气流速方向相同,烟气流速与废水喷入速度叠加,使废水雾滴在烟道内流速过快,不能及时蒸发,裹挟烟气中的灰尘,形成湿灰,直接附着在烟道壁上、电除尘前布置的烟气均布板上,形成局部积灰。而附着的积灰由于雾滴含盐量高,形成的积灰粘度大、湿度大,容易结成块状,改变均布板上孔的尺寸,堵塞均布板,进而影响烟气流场的形成,甚至会加大均布板自重,导致均布板变形、脱落等。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致力于开发废水零排放技术的同时,往往忽略了水分蒸发不及时以及其发生反应过程的影响和作用。现有技术中采用的集尘板振打技术对于干燥的积灰很有效,但是对于湿度高,粘性大的附着灰分去除效果甚微,且积灰附着面广,并不适用振打装置。所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开发新废水零排技术的同时,需要兼顾该技术致使烟气壁面、烟气均布板局部积灰的处理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能够高效地处理废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预处理装置、雾化装置和烟道,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与雾化装置相连接,雾化装置与烟道相连接,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用于向雾化装置中输入经过预处理的废水,所述雾化装置用于将废水雾化并输入到烟道中,所述烟道中通入有能够与废水中的盐分发生反应的烟气。

优选地,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与雾化装置之间依次连接有废水储水箱和废水浓缩装置。

更为优选地,所述废水浓缩装置上还连接有洁净水回收装置。

更为优选地,所述废水浓缩装置与雾化装置之间还连接有浓缩废水储罐。

进一步地,所述浓缩废水储罐和雾化装置之间还连接有供水泵。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一旁路管,第一旁路管的一端与废水浓缩装置的进水口相连,另一端与浓缩废水储罐的出水口相连。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旁路管上连接有旁路阀。

优选地,还包括第二旁路管,第二旁路管的一端与所述雾化装置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相连。

更为优选地,所述第二旁路管上连接有循环水泵和排放阀。

优选地,还包括与烟道相连的粉尘处理装置,所述粉尘处理装置用于排出废水中的盐分与烟气反应所生成的结晶体。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废水预处理系统先对废水进行预处理,经过预处理的废水进入到雾化装置后被雾化,然后在进入到烟道中与烟气进行反应,被雾化的废水能够与烟气快速充分地混合,因此,雾化的废水中的盐分等物质能够与烟气快速地反应而结晶成固态物质。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能够高效地处理废水,反应速度快而且充分,处理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 废水输入管道

2 第一控制阀

3 废水预处理装置

4 废水储水箱

5 第一液位计

6 第一水泵

7 第二控制阀

8 废水浓缩装置

9 洁净水回收装置

10 浓缩废水储罐

11 第二液位计

12 供水泵

13 第二控制阀

14 第一旁路管

15 旁路阀

16 雾化装置

17 排放阀

18 第二旁路管

19 烟道

20 循环水泵

21 第一连接管

22 第三控制阀

23 第二连接管

24 风机

25 第四控制阀

26 第五控制阀

27 第六控制阀

28 第七控制阀

29 第一分支管

30 第二分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预处理装置3、雾化装置16和烟道19,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3与雾化装置16相连接,雾化装置16与烟道19相连接,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3用于向雾化装置16中输入经过预处理的废水,所述雾化装置16用于将废水雾化并输入到烟道19中,所述烟道19中通入有能够与废水中的盐分发生反应的烟气。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请参考图1,废水预处理系统先对废水进行预处理,经过预处理的废水进入到雾化装置16后被雾化成细小颗粒状的水雾,雾化装置16可以使用超声波雾化装置16,大部分的雾滴雾化粒径可以达到10~20微米级别。被雾化的废水雾化粒进入到烟道19中与烟气进行反应,被雾化的废水能够与烟气快速充分地混合,因此,雾化的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能够与烟气快速地反应而结晶成固态物质。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能够高效地处理废水,反应速度快而且充分,处理效率高。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时,废水是工业生产中生成的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而烟道19中通入的高温烟气中含有能够与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反应的物质,烟道19中的高温烟气的温度至少在100℃以上;在烟道19中,废水已被雾化,所以雾化的废水能够与高温烟气进行充分地混合、蒸发,蒸干后的废水中的盐分结晶析出。烟道19中的烟气可以是制备好的烟气,也可以是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工业废气,可以将烟道19与工业废气管道连接,而将废水输入管道1与工业废水管道连接,利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系统可以对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进行同时进行处理,处理效率高,处理成本低。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利用废水预处理装置3可以对工业废水进行预处理,比如可以利用废水预处理装置3先将工业废水中不能与烟气反应的成分以及固体颗粒等沉渣去除,废水预处理装置3与废水输入管道1连接,废水输入管道1上连接有第一控制阀2,通过第一控制阀2可以控制流入到废水预处理装置3中的废水流量,这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控制废水预处理装置3的工作负担。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3与雾化装置16之间依次连接有废水储水箱4和废水浓缩装置8,废水浓缩装置8可以采用膜法浓缩系统或者热法浓缩系统对废水进行浓缩。当工业废水水量过大,或者废水中的盐分浓度较低时,需要将废水浓缩处理后再进行雾化,可以达到回收水资源,节约用水,精确排污的目的。经过废水预处理装置3处理的废水流入到废水储水箱4中暂存,废水储水箱4中设有第一液位计5,第一液位计5可以监测废水储水箱4中的液位,废水储水箱4中的废水由第一水泵6抽入到废水浓缩装置8中,废水浓缩装置8将废水浓缩,使得废水中的水成分减少,这样可以减少雾化装置16的工作负担,在第一水泵6与废水浓缩装置8之间设有第二控制阀7,第二控制阀7可以控制进入到废水浓缩装置8中的废水流量,这样可以方便地控制废水浓缩装置8的工作负担。废水浓缩装置8可以采用诸如蒸馏等方式将废水中的一部分洁净水分离出来,从而使得废水浓缩。

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废水浓缩装置8上还连接有洁净水回收装置9,废水浓缩装置8从废水中分离出洁净水流入到洁净水回收装置9中。所述废水浓缩装置8与雾化装置16之间还连接有浓缩废水储罐10,浓缩废水储罐10中设有第二液位计11,经过浓缩的废水暂存在浓缩废水储罐10中,浓缩废水储罐10和雾化装置16之间还连接有供水泵12和第三控制阀13,供水泵12将浓缩废水储罐10中的废水压向雾化装置16中,第三控制阀13控制流向雾化装置16中的废水流量,从而控制雾化装置16的工作负担。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还包括第一旁路管14,第一旁路管14的一端与废水浓缩装置8的进水口相连,另一端与浓缩废水储罐10的出水口相连。这样,当工业废水水量不大或废水中的盐分含量较高时,可以将废水通过第一旁路管14直接排入雾化装置16,从而避免废水浓缩装置8的运行,达到节省材料与节省能耗的目的。在第一旁路管14上连接有旁路阀15,通过旁路阀15可以控制废水的流量。工业废水量的大小是根据废水水量以及烟气温度、烟气量可以蒸发的水量大小计算出来,作为废水浓缩装置8是否启用的判定阈值。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废水在雾化装置16中被雾化,但可能有部分废水未被雾化而留在雾化装置16的底部,为此,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还包括第二旁路管18,第二旁路管18的一端与所述雾化装置16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废水预处理装置3相连。这样,如果雾化装置16中残留有未被雾化的废水,这些废水可以通过第二旁路管18回流到废水预处理装置3中,所述第二旁路管18上连接有循环水泵20和排放阀17,雾化装置16内的浓缩废水或高盐分含量废水在长时间运行后,底液含固量增大,可以通过循环水泵20打入废水预处理装置3去除废水中固体颗粒物。循环水泵20将雾化装置16中残留的废水抽向废水预处理装置3中,排放阀17可以排出残留的废水和沉渣。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被雾化的废水与烟道19中的烟气结晶而产生固态的颗粒物,为了能够将固态的颗粒物及时地排出烟道19,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还包括与烟道19相连的粉尘处理装置,所述粉尘处理装置用于排出废水中的盐分与烟气反应所生成的结晶体。粉尘处理装置位于烟道19的下游,可以采用电除尘、布袋除尘等除尘系统作为粉尘处理装置,使得废水与烟气产生的结晶盐分可以被粉尘处理装置收集去除。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雾化装置16和烟道19之间连接有第一连接管21,第一连接管21上连接有第一分支管29和第二分支管30,第一分支管29和第二分支管30分别连接在烟道19的不同位置,这样,雾化装置16中被雾化的废水不断生产,气压越来越大,烟道19内的气压低于大气压而呈负压状态,被雾化的废水通过第一连接管21流入第一分支管29和第二分支管30,并流入到烟道19中,第一分支管29和第二分支管30分别连接在烟道19的不同位置能够使得被雾化的废水在烟道19中的分布更为均匀。当然,还可以设置更多的分支管与烟道19连接,从而使得烟气分别更为均匀。分支管的管径与管道的数量可以根据雾化水量计算得出。分支管与烟道19的接口位置可以位于烟道19顶部、也可位于烟道19侧壁,具体视现场布置情况而定。分支管插入烟道19的深度、位置应根据烟道19内压力的大小、温度的高低综合考虑。第一连接管21上连接有第四控制阀22,第四控制阀22可以控制第一连接管21中的被雾化的废水的流量。优选地,在第一连接管21的进口与出口之间还连接有第二连接管23,第二连接管23上连接有引风机24,粉尘处理装置位于引风机24的上游,这样能够使得烟道19内的烟气在引风机24产生的负压下流动,在烟道19负压不足以克服管道阻力时可以使用引风机24将水雾引入烟道19中,在引风机24的作用下,烟道19内压气压力低于大气压而呈负压状态,雾化装置16内随着水雾的不断生成,气压越来越大,与烟道19形成较大的气压差,水雾在气压的驱动下流入烟道19。引风机24的两侧分别设有第五控制阀25和第六控制阀26,通过第五控制阀25和第六控制阀26可以控制引风机24两侧的压力。当烟道19内的负压不够时,可以开启引风机24将水雾引入烟道19中。在第一分支管29和第二分支管30上还分别设有第七控制阀27和第八控制阀28,第七控制阀27和第八控制阀28可以控制流入到烟道19中的雾化废水的流量。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中,与废水接触的设备、管道等均需要采用防腐措施。雾化装置16与烟道19的位置不宜太远,太远容易增大管道阻力,使废水水雾不能进入烟道19;雾化装置16与烟道19的位置也不宜太近,否则烟道19温度通过热传导、热辐射等途径传递温度场,使得雾化装置16内温度过高,废水水雾在雾化装置16内被蒸干结晶,形成的盐分颗粒积聚在雾化装置16内,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雾化装置16与烟道19的相对位置可以根据烟气流量、温度、压力、雾化水量、管道走向、烟道19形状、烟道19布置等综合考虑,计算得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将工业废水通雾化装置16雾化成细微颗粒的水雾,水雾粒径可以达到微米级别,在雾化装置16中形成水雾层。雾化装置16通过管道与通有烟气的烟道19相连。该段烟道19位于粉尘处理装置上游,在引风机24的作用下,烟道19内压气压力低于大气压而呈负压状态,雾化装置16内随着水雾的不断生成,气压越来越大,与烟道19形成较大的气压差,水雾在气压的驱动下流入烟道19,与高温烟气混合、蒸发,蒸干后废水中的盐分结晶析出,被粉尘处理装置除去,从而达到工业废水零排放的目的。采用这样的工艺可以使得工业废水在烟道19内迅速蒸发,工艺能耗低,系统简单,不会带来烟道19积灰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可以实现工业废水的零排放,结晶盐可以通过粉尘处理装置去除,与灰渣一起收集,达到污染物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而且,采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业废水时,不会在烟道19内形成积灰,不影响烟道19内原有设备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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