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的右端烟气出口流出进入烟气净化 装置5进行净化,第二路由第三引风机34-3抽入热交换器35中,经过热交换后的气体通过 管道进入污泥焚烧装置4中进行焚烧。
[0082] 燃烧后的污泥灰从落在第一挡灰板42-2-a或第二挡灰板42-2-b上,由于设置了 两块挡灰板,因此抽走其中一块,污泥灰仍可以落在另一块挡灰板上,清灰过程不用中断燃 烧过程。
[0083] ④进入烟气净化装置5的烟气经过第一除尘器51、第二除尘器52除尘后,进入干 燥塔53中干燥,然后流入电晕式除尘除臭装置54去除气体中的臭气,最后在烟囱55的下 部水淋后从烟囱排出。
[0084] 实施例1的装置设计成50吨至100吨的处理量,根据GB/T24602-2009和 GB18485-2014标准对从烟囱排出的气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表1和表2 : 表1废气污染控制标准及本实施例检测结果
表2二噁英污染控制标准及本实施例检测结果
根据GB5085. 3-2007和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对燃烧后挡灰 板上的污泥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表3 : 表3残渣污染控制标准及本实施例检测结果
【主权项】
1. 一种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湿污泥储罐(1)、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 烘干装置(3)、焚烧装置(4)、烟气净化装置(5)和供气装置(6); 湿污泥储罐(1)包括罐体(11)和污泥送料管道(14),污泥送料管道(14)的出泥端与污 泥高压喷射装置(2)的进泥口相连通; 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安装固定在烘干装置(3)的烘干箱(31)的一侧墙板上,包括喷 头座组件(21)和喷头(22),喷头座组件(21)设有进泥口(21-1-3)和进气口(21-1-5);污 泥高压喷射装置(2)的喷头(22)的喷泥口与烘干箱(31)的污泥进口相连通,喷头(22)内 设有污泥通道(22-1); 烘干装置(3)包括烘干箱(31)、烘干床(32)、驱动装置(33)、引风装置(34)和热交换器 (35),烘干床(32)设置在烘干箱(31)内部,驱动装置(33)与烘干床(32)的驱动辊连接; 烘干箱(31)设有第一进气口(31-3)、第一出气口(31-4)、第二进气口(31-5)、第二出 气口(31-6)和第三出气口(31-7); 烘干箱(31)的第一进气口(31-3)通过进气管路(100)与相应的进气设备相连,由进气 设备提供热空气或污泥焚烧后产生的带热量的烟气,第一进气口(31-3)通过相应的管路与 烘干床(32)的烟气进口密闭连通,烘干箱(31)的第一出气口(31-4)通过相应的管路与烘 干床(32)的烟气出口密闭连通; 第二进气口(31-5)、第二出气口(31-6)和第三出气口(31-7)与烘干箱(31)内腔连通, 第一出气口(31-4)通过相应的第一管路(34-4)与第二进气口(31-5)在烘干箱(31)的外 部密闭连通,第一引风机(34-1)设置在第一管路(34-4)上;第二出气口(31-6)通过相应的 第二管路(34-5)与第三出气口( 31-7)相连通;第二引风机(34-2)设置在第二管路(34-5) 的右端,用于将烘干箱(31)中的烟气抽出来;第二引风机(34-2)的出口通过管道与烟气净 化装置(5)的进气口密闭连通;第三引风机(34-3)设置在第二管路(34-5)的左端,第三引 风机(34-3)的出气口通过相应的管路与热交换器(35)的烟气进口相连通; 焚烧装置(4 )包括输泥装置(40 )、送料装置(41)、焚烧炉(42 )和温度传感器(43 ),输泥 装置(40 )的进泥端与烘干装置(3 )的出料口密封连通,输泥装置(40 )的出泥端与送料装置 (41)的进料口密封连通,送料装置(41)的出料口与焚烧炉(42)的进料口密封连通; 供气装置(6)的出气口通过各供气管道(63)与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和焚烧装置(4) 的送料装置(41)相连通。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的喷 头(22)的位于出泥段的污泥通道(22-1)的直径为12毫米至20毫米; 烘干箱(31)的第一进气口(31-3)通过进气管路(100)与焚烧装置(4)的焚烧炉(42) 的烟气出口相连通。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供气装置(6)包括储气罐 (61)、空气压缩机(62)和供气管道(63),储气罐(61)的出气口通过第一供气管道(63-1)、 第三供气管道(63-3)和第四供气管道(63-4)与热交换器(35)的冷气进口相连通,热交换 器(35)的热气出口通过第六供气管道(63-6)与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的喷头座组件(21) 的进气口(21-1-5)相连通。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热交换器(35)的烟气出口 与污泥焚烧装置(4)的焚烧炉(42)的进气口相连通。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湿污泥储罐(I)还包括搅拌 电机(12 )、搅拌桨叶和污泥回流管道(15 ),搅拌电机(12 )设置在罐体(11)的底部外侧,搅 拌电机(12)的电机轴自下向上伸入罐体(11)的内腔,电机轴与罐体(11)内部的搅拌桨叶 连接;污泥回流管道(15)的进泥端口与污泥喷射装置(2)的回泥口相连通,污泥回流管道 (15)的出泥端口与罐体(11)的侧壁上的回泥入口相连通。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其特征在于:烟气净化装置(5)包括第一 除尘器(51)、第二除尘器(52)、干燥塔(53)、电晕式除尘除臭装置(54)和烟囱(55);第一除 尘器(51)的上端烟气进口与热交换器(35)的烟气出口相连通,第一除尘器(51)的下端烟 气出口与第二除尘器(52)的上端烟气进口相连通,第二除尘器(52)的下端烟气出口与干 燥塔(53)的下端进气口相连通,干燥塔(53)上端的出气口与电晕式除尘除臭装置(54)的 进气端相连通,电晕式除尘除臭装置(54)的出气端与烟囱(55)的下端进气口相连通; 所述第一除尘器(51)、第二除尘器(52)为旋风除尘器,用于除去烟气中的颗粒;所述 干燥塔(53)中自下向上放置若干隔层,每层隔层上放置干燥剂,用于除去烟气中的水汽; 所述电晕式除尘除臭装置(54)用于除去烟气中的颗粒和臭气;所述烟囱(55)的下端设置 水淋装置。7. -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干化焚烧污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以下步骤: ① 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为75%~85%的湿污泥输送入湿污泥储罐(1)的罐 体(11)中,打开污泥泵(13)将湿污泥由罐体(11)中送入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中;打开空 气压缩机和储气罐,向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的进气口(21-1-5)通入高压热空气,此时产 生的负压将湿污泥带出喷头(22)进入烘干装置(3)的干燥箱(31)中,湿污泥进入干燥箱 (31) 的瞬间被打散成雾状; ② 烘干装置(3)的干燥箱(31)中充满了温度为100 °C~120 °C的烟气,雾状污泥在下 降过程中与烟气热交换;污泥在重力作用下最后散落在烘干床(32)上,烘干床(32)表面的 温度为300°C~310°C,污泥中的水份迅速蒸发,污泥附着在烘干床(32)表面上,随烘干床 (32) 表面移动,在移动过程中进一步干燥,污泥最后被刮板从烘干床(32)表面上剥离而落 入烘干箱(31)的出料斗中; ③ 污泥焚烧装置(4 )的输泥装置(40 )将出料斗中的干污泥输送至送料装置(41)中,干 污泥被打碎成粉末状后进入焚烧炉(42)的中燃烧;污泥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从烟气出口流 出,经过进气管路(100)进入烘干装置(3)的烘干床(32)内腔; ④ 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先进入烘干床(32)内腔,从烘干床(32)内腔流出后再进入 干燥箱(31)内腔,烟气与湿污泥完成热交换后从干燥箱(31)内腔流出,一部分烟气进入烟 气净化装置(5),烟气经过第一除尘器(51)、第二除尘器(52)除尘后,进入干燥塔(53)中 干燥,然后流入电晕式除尘除臭装置(54)去除气体中的臭气,最后在烟囱(55)的下部水淋 后从烟囱排出,从干燥箱(31)内腔流出的另一部分烟气经过热交换器(35)后进入焚烧炉 (42)中燃烧。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干化焚烧污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①所用的高压热空 气是从储气罐流出的高压冷空气经过热交换器(35),与从干燥箱(31)中流出的烟气进行 热量交换后得到的;污泥从污泥高压喷射装置(2)中喷出时的流速为lm/s至3m/s。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干化焚烧污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焚烧炉(42)内控制温度 为 80(TC~850°C。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干化焚烧污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②烘干结束后,烘 干箱(31)的出料斗中污泥的含水率为5%~10%。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和方法,包括湿污泥储罐、污泥高压喷射装置、烘干装置、焚烧装置、烟气净化装置和供气装置;湿污泥储罐的污泥送料管道的出泥端与污泥高压喷射装置的进泥口相连通;污泥高压喷射装置的喷头的喷泥口与烘干箱的污泥进口相连通;烘干装置的第一烟气出口与焚烧装置的进气口相连通,烘干装置的第二烟气出口与烟气净化装置相连通;焚烧装置的烟气出口与烘干装置相连通。本发明的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利用污泥焚烧时产生的高温烟气所携带的热量对湿污泥进行干燥,污泥干燥阶段完全利用污泥焚烧产生的热量,不需要使用其他能源。
【IPC分类】C02F11/18, B01D53/26, B01D53/32, F23G7/00, C02F11/12, B01D50/00
【公开号】CN104891769
【申请号】CN201510306826
【发明人】贺国清, 唐政
【申请人】常州振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