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操作的药品溶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9680阅读:45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药品分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方便操作的药品溶解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进行药品分析时,需要将药品充分溶解后通过液相色谱仪器进行药品分析检测,药品溶解不充分会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使得液相色谱仪器的检测结果不准确,而且溶液取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操作的药品溶解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方便操作的药品溶解装置,包括底座、溶解杯、电机和搅拌装置,所述溶解杯安装在底座上,所述溶解杯内部的底部呈圆锥状,所述溶解杯内部的底部设置有液体出口,所述溶解杯的上方设置有盖体,所述盖体与溶解杯之间设置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设置在溶解杯侧边的内壁上,所述盖体通过连接柱与溶解杯紧密连接,所述盖体顶部设置有连接层,所述电机设置在连接层内,所述搅拌装置包括固定块、搅拌转轴和搅拌叶片,所述固定块设置在盖体与溶解杯连接处的圆心,所述搅拌转轴通过固定块与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所述搅拌叶片设置有多个,并均匀安装在搅拌转轴上。

优选的,所述连接层的顶部通过转轴设置有盖体提手。

优选的,所述液体出口连接有管道,所述管道的出口端延伸至溶解杯的外壁,所述液体出口与溶解杯连接处设置有电动阀门,所述电动阀门的输出端连接有阀门开关,所述阀门开关设置在溶解杯外壁的侧边。

优选的,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吸盘。

优选的,所述搅拌转轴的底部连接有搅拌扇,所述搅拌扇设置有二至四个扇片。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方便操作的药品溶解装置,盖体通过连接柱与溶解杯紧密连接,可以防止盖体与溶解杯之间有缝隙,药品在搅拌溶解过程中洒出来;搅拌装置设置固定块既可以固定搅拌转轴,又可以防止搅拌的液体通过搅拌转轴进入电机,造成短路;溶解杯底部设置液体出口,搅拌好的药品液体可以通过液体出口流出溶解杯,方便采取适量的药品液体做药品分析,该药品溶解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11、吸盘;2、溶解杯;21、液体出口;22、电动阀门;23、管道;24、阀门开关;25、连接柱;3、电机;4、搅拌装置;41、固定块;42、搅拌转轴;43、搅拌叶片;44、搅拌扇;45、扇片;5、盖体;51、连接层;52、盖体提手 。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了如图1所示一种方便操作的药品溶解装置,包括底座1、溶解杯2、电机3和搅拌装置4,底座1底部连接吸盘11,所述溶解杯2安装在底座1上,溶解杯2内部的底部呈圆锥状,溶解杯2内部的底部设置有液体出口21,所液体出口21连接有管道23,管道23的出口端延伸至溶解杯2的外壁,液体出口21与溶解杯2连接处设置有电动阀门22,电动阀门22的输出端连接有阀门开关24,阀门开关24设置在溶解杯2外壁的侧边,溶解杯2底部设置液体出口21,搅拌好的药品液体可以通过液体出口21流出溶解杯2,方便采取适量的药品液体做药品分析,溶解杯2的上方设置有盖体5,盖体5与溶解杯2之间设置有连接柱25,连接柱25设置在溶解杯2侧边的内壁上,盖体5通过连接柱25与溶解杯2紧密连接,可以防止盖体5与溶解杯2之间有缝隙,药品在搅拌溶解过程中洒出来,盖体5顶部设置有连接层51,连接层51的顶部通过转轴设置有盖体提手52,电机3设置在连接层51内,搅拌装置4包括固定块41、搅拌转轴42和搅拌叶片43,所述固定块41设置在盖体5与溶解杯2连接处的圆心,搅拌转轴42通过固定块41与电机3的输出端连接,搅拌装置4设置固定块41既可以固定搅拌转轴42,又可以防止搅拌的液体通过搅拌转轴42进入电机3,造成短路,搅拌叶片43设置有多个,并均匀安装在搅拌转轴42上,搅拌转轴42的底部连接有搅拌扇44,搅拌扇44设置有二至四个扇片45。

工作原理:将盖体5从溶解杯2上移开,需要溶解的药品从溶解杯2的杯口放入,并加入适量的溶解液,盖体5通过连接柱25与溶解杯2紧密连接,通上电源,电机3运作,搅拌转轴42带动搅拌叶片43和搅拌扇44转动搅拌溶液,使药品彻底溶解,通过阀门开关24控制溶解杯2底部与液体出口21处的电动阀门22,将搅拌好的液体通过液体出口21流至管道23内,分析器皿在管道23的出口端接溶解后的药品。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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