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下曝气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水下增氧TPU管微孔曝气装置。
背景技术:
曝气装置用于增加水处理过程中污水的含氧量,在工业污水、城市生活污水的生化处理及河流治理中广泛应用。随着工业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污染已经严重威胁到生态环境及人类生活的健康。为了提高水污染的治理水平,各大科研院线及科研机构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曝气盘作为污水处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持续不断的改进中。
现有技术中的曝气盘大多是由曝气盘支架和硬质曝气管组成,曝气管固在曝气盘支架上,安装、拆卸及更换曝气管都非常麻烦,曝气管上曝气微孔呈直线分布,通常曝气微孔朝上,曝气方向单一,曝气效果不理想,杂质进入曝气管后还容易造成堵塞,曝气盘支架结构复杂,制造成本高。且,现有的曝气管都是采用一端进气,另一端为盲端,这样,远端气流量较小,容易导致曝气不均匀。并且,现有的曝气管为一根长管,其中某一段出现破裂,其余段也不能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紧凑、制造成本低、曝气效果好、安装方便快捷、曝气均匀的适用于水下增氧TPU管微孔 曝气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适用于水下增氧TPU管微孔曝气装置,包括曝气盘支架和TPU曝气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气盘支架包括上顶座和下底座,所述上顶座和下底座之间通过盘管托架连接,所述上顶座、下底座和盘管托架构成塔状;所述TPU曝气软管分层缠绕在盘管托架上,每一层的TPU曝气软管首尾通过三通相接,每一层TPU曝气软管的三通的另一个接口与进气管相连,每一层TPU曝气软管的转角处设置弯头,每层TPU曝气软管通过弯头固定在盘管托架上,所述TPU曝气软管上分布有曝气孔。
所述曝气孔为Y形曝气孔。
采用上述方案,在曝气盘支架上安装TPU曝气软管,曝气软管通过弯头进行转角连接,弯头可通过卡箍固定在曝气盘支架上避免直接固定曝气管造成曝气管过紧或者过松,使得曝气均匀。由于采用了柔性管道,且TPU材质的延展性非常好,避免了管道在外力作用下破裂,增加了曝气装置的赖久性。
每层TPU曝气软管首尾通过三通相连,三通再与进气管相连,这样,相当于进气从TPU曝气软管的两端向中部进气,使得曝气更均匀。
本曝气塔各层分别独立设置,因此避免了某段出现问题造成其余段无法正常使用的现象。并且曝气管与支架分别单独安装,避免了安装过程中造成曝气管损坏。大大提高工效及降低成本。
将曝气孔设计为Y形曝气孔,多孔曝气,各曝气处相互交叉以进一步提高曝气效果。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上顶座和下底座均为由杆件焊接而成的矩形框架,所述盘管托架由四根斜向的连接杆组成,该四根斜向的连接杆的上端和下端分别 焊接在上顶座和下底座的四个角上。
在上述方案中:用于制作所述上顶座和下底座的杆件和斜向连接杆均为热镀锌矩管。耐腐蚀性能好。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TPU曝气软管分层设置,避免某一段的损坏导致的其余段不能使用的现象,通过弯头固定TPU曝气软管,避免直接固定TPU曝气软管导致的送气不均匀。TPU曝气软管采用首尾同时供气,进一步提高曝气均匀性,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耐久性好,结构紧凑、制造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图2为侧视图。
图3为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中的前、后、左、右等方位词仅代表图中的相对位置,不表示产品的绝对位置。
实施例1,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水下增氧TPU管微孔曝气装置,由曝气盘支架、TPU曝气软管1、三通5、进气管6、弯头7等部件组成。
曝气盘支架包括上顶座2和下底座3,上顶座2和下底座3之间通过盘管托架4连接,上顶座2、下底座3和盘管托架4构成塔状。优选的:上顶座2和下底座3均为由杆件焊接而成的矩形框架,上顶座2的边长小于下底座3的边长,盘管托架4由四根斜向的连接杆组成,该四根斜向的连接杆的上端和下端分别焊接在上顶座2和下底座3的四个角上。用于制作上顶座2和下底座3的杆件 和斜向连接杆均为热镀锌矩管。
TPU曝气软管1上分布有曝气孔1a。曝气孔1a为Y形曝气孔。TPU曝气软管1分层缠绕在盘管托架4上,每一层的TPU曝气软管1首尾通过三通5相接,每一层TPU曝气软管1的三通5的另一个接口与进气管6相连,进气管6安装在曝气盘支架的中间。每一层TPU曝气软管1的转角处设置弯头7,即每一层TPU曝气软管1隔一段距离设置一个弯头7,弯头7连通两侧的TPU曝气软管,该弯头7正好在盘管托架4的转弯处,每层TPU曝气软管1通过弯头7固定在盘管托架4上,即固定在斜向的连接杆上。弯头7可以通过卡箍固定。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总之,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