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破碎式粉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11549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粉碎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机械破碎式粉碎机。



背景技术:

机械粉碎机是国内非金属矿行业应用较多的超细粉碎设备,应用于煤系高岭土、方解石、大理石、白垩、滑石、叶腊石等中等硬度以下非金属矿物的超细粉碎加工;市面上现有的机械粉碎机其工作原理是:磨机内由动盘和定盘构成,动盘上装有齿棒、锤头或刀片等,物料在旋转的动盘和定盘之间反复被冲击、磨擦、剪切,在多种力作用下被粉碎,符合粒径要求的产品通过分级轮或筛网被收集,粗料则返回粉碎区继续粉碎;现有的粉碎加工后的粒径不够均匀,若换细筛则直接影响粉碎效率和加工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机械破碎式粉碎机,解决了现有的粉碎加工后的粒径不够均匀,若换细筛则直接影响粉碎效率和加工成本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机械破碎式粉碎机,其创新点在于:包括底座、粉碎机主体、惯性盘、电机、中心轴、粗圆筒筛、细圆筒筛、储料装置、进料控制装置、连接装置、细粉碎装置、粗粉碎板、连接销、连接座和收集装置;所述粉碎机主体底部固定连接在底座上侧;所述收集装置设在底座内部,所述收集装置内部与粉碎机主体内部相连通;所述中心轴右侧活动连接在粉碎机主体右侧中央,所述中心轴右端固定连接在电机左侧输出轴上;所述电机左侧面固定连接在粉碎机主体右侧中央;所述惯性盘位于粉碎机主体内部右侧,所述惯性盘中心固定连接在中心轴上;所述连接座位于惯性盘左侧,所述连接座固定连接在中心轴上;所述粗粉碎板为数个,所述粗粉碎板通过连接销分别活动连接在连接座上;所述粗圆筒筛左侧固定连接在粉碎机主体内部左侧中央;所述细圆筒筛位于粗圆筒筛外侧,所述细圆筒筛固定连接在粉碎机主体内部;所述细粉碎装置位于粗圆筒筛和细圆筒筛之间;所述细粉碎装置通过连接装置活动连接在惯性盘左侧面上。

作为优选,所述电机为伺服电机或变频电机。

作为优选,所述储料装置呈喇叭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能够有效的解决现有的粉碎加工后的粒径不够均匀,若换细筛则直接影响粉碎效率和加工成本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设置了粗圆筒筛和细圆筒筛,能够有效的提高粉碎的细度和分级精度,同时降低了能耗,提高了生产效率。

(3)本实用新型设置收集装置,能够方面粉碎后物料的收集,同时避免了粉碎时粉尘的泄漏,从而保护了操作环境。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底座;2-粉碎机主体;3-惯性盘;4-电机;5-中心轴;6-粗圆筒筛;7-细圆筒筛;8-储料装置;9-进料控制装置;10-连接装置;11-细粉碎装置;12-粗粉碎板;13-连接销;14-连接座;15-收集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机械破碎式粉碎机,包括底座1、粉碎机主体2、惯性盘3、电机4、中心轴5、粗圆筒筛6、细圆筒筛7、储料装置8、进料控制装置9、连接装置10、细粉碎装置11、粗粉碎板12、连接销13、连接座14和收集装置15;所述粉碎机主体2底部固定连接在底座1上侧;所述收集装置15设在底座1内部,所述收集装置15内部与粉碎机主体2内部相连通;所述中心轴5右侧活动连接在粉碎机主体2右侧中央,所述中心轴5右端固定连接在电机4左侧输出轴上;所述电机4左侧面固定连接在粉碎机主体2右侧中央;所述惯性盘3位于粉碎机主体2内部右侧,所述惯性盘3中心固定连接在中心轴5上;所述连接座14位于惯性盘3左侧,所述连接座14固定连接在中心轴5上;所述粗粉碎板12为数个,所述粗粉碎板12通过连接销13分别活动连接在连接座14上;所述粗圆筒筛6左侧固定连接在粉碎机主体2内部左侧中央;所述细圆筒筛7位于粗圆筒筛6外侧,所述细圆筒筛7固定连接在粉碎机主体2内部;所述细粉碎装置11位于粗圆筒筛6和细圆筒筛7之间;所述细粉碎装置11通过连接装置10活动连接在惯性盘3左侧面上。

其中,所述电机4为伺服电机或变频电机;储料装置8呈喇叭状。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为:使用时,首先将需要的非金属矿物放入到储料装置8中;然后通过进料控制装置9向粉碎机主体2内部送入非金属矿物;同时启动本装置使电机4旋转,进一步的带动粗粉碎板12和细粉碎装置11旋转,粗粉碎板12和细粉碎装置11的旋转开始对非金属矿物进行粉碎作业,粉碎好的物料则进入到收集装置15中进行收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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