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植物加工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植物液提取设备。
背景技术:
植物液如玫瑰精油采用蒸馏萃取的方式从玫瑰花中提取,现有提取设备包括蒸锅和冷凝管,玫瑰花瓣在蒸锅内蒸煮,蒸锅内的蒸汽在冷凝管内冷凝,冷凝液内经油水分离后得到玫瑰油,存在的问题是,冷凝液在冷凝管内容易回流至蒸锅内,导致部分玫瑰油无法得到提取,植物液提取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植物液提取设备,以防止植物液回流至蒸锅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植物液提取设备,包括蒸锅和冷凝管,所述蒸锅与冷凝管之间设有过渡管路,所述过渡管路包括第一竖管、第二竖管和连接管,所述第一竖管底部连接在蒸锅上,所述第二竖管平行设置在第一竖管旁,所述第二竖管的底部设有阀门,所述冷凝管连接在第二竖管的顶部,所述连接管的两端分别连接第一竖管的顶部和第二竖管的中部,所述连接管由第二竖管至第一竖管向上倾斜。
进一步地,所述过渡管路还包括回水管,所述回水管位于连接管下方,所述回水管两端分别与第一竖管中部和第二竖管位于阀门以上的部分连接,所述回水管由第二竖管至第一竖管向上倾斜。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管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为15-40°。
进一步地,所述回水管的管径小于第一竖管和第二竖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植物液提取设备,冷凝液无法经过渡管回流至蒸锅内,提高了植物液提取的效率;
2、本实用新型的植物液提取设备,通过回水管实现冷凝液的油水分离,无需额外设置油水分离器,设备机构简单;
3、本实用新型的植物液提取设备,过渡管倾斜角度设置为15-40°有效防止冷凝液回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植物液提取设备的主视图;
附图标记:
1-蒸锅、2-冷凝管、3-过渡管路、4-阀门;
31-第一竖管、32-第二竖管、33-连接管、34-回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植物液提取设备,包括蒸锅1和冷凝管2,冷凝管2连接在蒸锅1上方,包括蒸锅1和冷凝管2,蒸锅1与冷凝管2之间设有过渡管路3。以提取玫瑰精油为例,将玫瑰花瓣和蒸馏水放置于蒸锅1内蒸煮,蒸锅1内的蒸汽经过渡管路3后进入冷凝管2内,蒸汽在冷凝管2内蒸汽冷凝成包含水和玫瑰油的冷凝液。
过渡管路3包括第一竖管31、第二竖管32和连接管33,第一竖管31底部通过管夹连接在蒸锅1上,第二竖管32平行设置在第一竖管31旁,第二竖管32的底部设有阀门4,冷凝管2连接在第二竖管32的顶部,连接管33的两端分别连接第一竖管31的顶部和第二竖管32的中部,连接管33由第二竖管32至第一竖管31向上倾斜。蒸锅1内的蒸汽依次经第一竖管31、连接管33和第二竖管32后再进入冷凝管2,由于第一竖管31和第二竖管32不同轴,因此冷凝液不会从第二竖管32直接下落至第一竖管31并进入蒸锅1内,冷凝液直接从第二竖杆32下落至阀门4处,打开阀门4可对冷凝液进行收集以进行后续油水分离。另外,由于连接管33由第二竖管32至第一竖管31向上倾斜,进一步增大了冷凝液回流至第一竖管31内的难度,提高了冷凝液被油水分离的效率。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当连接管33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为15-40°时,在没有增大蒸汽从第一竖管31流至第二竖管32的阻力的同时大大增加了冷凝液回流至蒸锅1内的难度。
为了实现对冷凝液进行油水分离,过渡管路3还包括回水管34,回水管34位于连接管33下方,回水管34两端分别与第一竖管31中部和第二竖管32位于阀门4以上的部分连接,回水管34由第二竖管32至第一竖管31向上倾斜。阀门4处于关闭状态,冷凝液在阀门4以上部分积攒,由于玫瑰油的密度要小于水,因此玫瑰油浮于水上,当冷凝液积攒到一定量时,水进入回水管34并流至蒸锅内重复使用,当玫瑰油达到一定量时,打开阀门4即可收集玫瑰油。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不需要添加油水分离器的情况下就实现了油水分离,设备整体机构较为简单。为了便于水回流至蒸锅1内,回水管34的管径小于第一竖管31和第二竖管32。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