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轻重液体分离器,尤其涉及一种适合不同比重的两种液体混合物的轻重液体分离器,属于液体分离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工业生产经常会遇到两种不同比重的液体组成的混合液需要进行安全可靠的分离,目前,各行业使用的轻重液分离接收器多为溢流型或为刮板型,也就是当轻液漂浮重液的表面时,在一定位置开个溢流口使轻液自动溢出,在另外一处开一个重液出口,从而使两种不同比重的液体被分离接收。这种设计存在着原料液进入和轻液、重液流出的平衡问题,轻重液形成的界面随着轻重液所占比例的变化而上下移动,进而影响界面的稳定,使操作过程不稳定,轻重出液存在混液的风险,导致轻液多大放轻液,重液多大放重液的现象,自动化控制效果不佳,电脑图像是模拟图像可靠性不佳。
为此,需要一种轻液出口和重液出口压力稳定的分离器,保证轻重液体的界面操作稳定,目前尚未发现这样的轻重液体分离器。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轻重液体分离器,利用液体压强与高度的关系原理实现了轻重液界面稳定,轻重液界面高度受生产控制的技术效果,生产过程不需人为看守,节能环保。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轻重液体分离器,包括分离器壳体,其中:
所述分离器壳体设有进料管,所述分离器内装有轻液和重液;
所述分离器壳体设有集重液箱;所述集重液箱与重液底部的集重液管连通,所述集重液箱内设有集重液盆,所述集重液盆上部高于轻液和重液的分界面;
所述分离器壳体还设有集轻液盆,所述集轻液盆的高度高于集重液盆的高度;
所述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通过软管与外界连通。
优选的,所述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分别设有可调式手柄,用于调整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进料管垂向设有数个多孔分料管,所述进料管和多孔分料管互相连通;
所述多孔分料管的高度高于集重液管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集重液管为多孔管。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利用轻重液的密度不同,人为设置了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的高度差,从而决定了轻液层的厚度,当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的高度差不变时,轻液层的厚度也不改变,轻重液的界面也稳定不变。
(2)在生产过程中不用一度电,不用一个人来看守就可以达到生产目的,而且还会大大地减少跑、冒事故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分离器壳体,2-集重液箱,3-集重液盆,4-集轻液盆,5-软管,6-硬管,7-多孔集重液管,8-进料管,9-多孔分料管,10-可调式手柄,11-重液层,12-轻液层。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实施例及图1、图2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视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应当理解,本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一种轻重液体分离器
如图1所示的一种轻重液体分离器,包括1-分离器壳体,2-集重液箱,3-集重液盆,4-集轻液盆,5-软管,6-硬管,7-多孔集重液管,8-进料管,9-多孔分料管,10-可调式手柄,11-重液层,12-轻液层。
1-分离器壳体设有一2-集重液箱,2-集重液箱通过6-硬管与1-分离器壳体底部的7-多孔集重液管连通;
1-分离器壳体还设有4-集轻液盆,所述2-集重液箱内设有3-集重液盆,所述4-集轻液盆和3-集重液盆通过5-软管与外界连通。
所述4-集轻液盆和3-集重液盆分别设有10-可调式手柄,用于调整4-集轻液盆和3-集重液盆的高度。
所述1-分离器壳体还设有8-进料管,所述8-进料管垂向设有数个9-多孔分料管,所述8-进料管和9-多孔分料管互相连通;
所述9-多孔分料管的高度高于7-多孔集重液管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在于:
当轻液为油,重液为水时,设定h:轻液的厚度,h1:集重液盆上口高度,h2:集轻液盆上口高度,d:油的密度,1:水的密度。
则根据ρ油×g×h+ρ水×g×(h2-h)=ρ水×g×h1
得:d×g×h+g×(h2-h)=g×h1
h=(h1-h2)÷(1-d)
由公式可以看出,油层的厚度仅与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的高度差及油的密度相关。
实施例2轻重液体分离器的使用方法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原油由8-进料管进入分离器内,经9-多孔分料管分料,原油自动分层,下方为水层,上方为油层,随着8-进料管不断进料,下方的水层通过7-多孔集重液管经6-硬管收集至2-集重液箱,再由3-集重液盆及5-软管导出。油层则通过4-集轻液盆及5-软管导出。
因此,本实用新型利用轻重液的密度不同,人为设置了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的高度差,从而决定了轻液层的厚度,当集轻液盆和集重液盆的高度差不变时,轻液层的厚度也不改变,轻重液的界面也稳定不变。在生产过程中不用一度电,不用一个人来看守就可以达到生产目的,而且还会大大地减少跑、冒事故的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内容揭露如上,然而本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内容所作的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