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化学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4624阅读:47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化学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化学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



背景技术:

化学品生产时需要对各种原料进行充分混合,传统的搅拌机械由于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全面兼顾底层和面层的液体原料,容易产生沉淀,影响药品成品质量。申请号为:201520179884.1的中国专利,具体内容为:一种双搅拌回旋式竹浆纸搅拌装置,包括机架、设置在机架上的搅拌罐体、设置在机架底部的减速电机、分别并排设置在搅拌罐体内部的第一搅拌机构及第二搅拌机构,所述的第一搅拌机构与第二搅拌机构均是通过密封轴承安装在贯通轴孔上;所述的第一搅拌机构与第二搅拌机构中部分别设置有旋向相反的第一螺旋搅拌叶片与第二螺旋搅拌叶片;所述第一搅拌机构与第二搅拌机构的一侧是伸出贯通轴孔。上述专利采用上下双搅拌机构同时搅拌,促使原料混合更加充分,但是容易在搅拌过程中产生分层,并且搅拌时容易因为原料对流强烈而产生溢出,影响工作环境卫生。因此,需要一种能够防止搅拌原料分层,且能够防止原料溢出的搅拌设备,以解决上述专利中存在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化学药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用于化学药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包括搅拌罐、舱盖、支架、出料管,所述支架上方卡接有所述搅拌罐,所述搅拌罐上方可拆卸安装有所述舱盖,所述舱盖一侧设置有把手,所述舱盖下方焊接有卡边,所述舱盖上方设置有第一进料斗与第二进料斗,所述搅拌罐底部安装有所述出料管,所述搅拌罐内部上方铰接有遮挡装置,所述搅拌罐上方一侧安装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绞龙,所述搅拌罐上方另一侧安装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二绞龙,所述支架上安装有垫板。

上述结构中,待混合原料经所述第一进料斗与所述第二进料斗进入所述搅拌罐中,在顺时针旋转的所述第一绞龙与逆时针旋转的所述第二绞龙的作用下,对待混合药品进行提升,提升过程中药品沿所述搅拌罐内壁做自由落体运动并且在所述搅拌罐底部对流混合,混合完成后,药品经所述出料管输出。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搅拌罐内部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垫圈。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第一绞龙与所述第二绞龙与垂直方向夹角均为30°。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垫板为设置有空隙的网状板。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遮挡装置为软性橡胶板或塑料板。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把手上端面为圆弧形。

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双绞龙设计,增加了搅拌过程中混合原料的对流,提高了混合效果,且通过连续设置的绞龙,能够减小混合过程中产生的气泡,且防止药品混合物溢出,提高药品混合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用于化学药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用于化学药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舱盖的结构示意图。

1、支架;2、搅拌罐;3、第一绞龙;4、遮挡装置;5、第一电机;6、第一进料斗;7、舱盖;8、第二进料斗;9、第二电机;10、第二绞龙;11、出料管;12、垫板;13、卡边;14、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用于化学药品生产的回旋型搅拌结构,包括搅拌罐2、舱盖7、支架1、出料管11,支架1上方卡接有搅拌罐2,搅拌罐2上方可拆卸安装有舱盖7,舱盖7一侧设置有把手14,舱盖7下方焊接有卡边13,卡边13用于防止舱盖7在搅拌罐2上方滑动,舱盖7上方设置有第一进料斗6与第二进料斗8,搅拌罐2底部安装有出料管11,搅拌罐2内部上方铰接有遮挡装置4,遮挡装置4用于在第一绞龙3与第二绞龙10提升原料时防止原料溢出搅拌罐2,搅拌罐2上方一侧安装有第一电机5,第一电机5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一绞龙3,搅拌罐2上方另一侧安装有第二电机9,第二电机9下方固定连接有第二绞龙10,支架1上安装有垫板12,垫板12用于放置盛装药品混合物的容器。

上述结构中,待混合原料经第一进料斗6与第二进料斗8进入搅拌罐2中,在顺时针旋转的第一绞龙3与逆时针旋转的第二绞龙10的作用下,对待混合药品进行提升,提升过程中药品沿搅拌罐2内壁做自由落体运动并且在搅拌罐2底部对流混合,混合完成后,药品经出料管11输出。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第一电机5与搅拌罐2内部的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垫圈,第一绞龙3与第二绞龙10与垂直方向夹角均为30°,垫板12为设置有空隙的网状板,遮挡装置4为软性橡胶板或塑料板,把手14上端面为圆弧形。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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