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2790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施工设备,具体是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



背景技术:

涂料,是涂覆在被保护或被装饰的物体表面,并能与被涂物形成牢固附着的连续薄膜,通常是以树脂、或油、或乳液为主,添加或不添加颜料、填料,添加相应助剂,用有机溶剂或水配制而成的粘稠液体。中国涂料界比较权威的《涂料工艺》一书的定义为:“涂料是一种材料,这种材料可以用不同的施工工艺涂覆在物件表面,形成粘附牢固、具有一定强度、连续的固态薄膜。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到涂料,涂料在使用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搅拌混合均匀,这样才能对墙体进行粉刷,但是现有的涂料搅拌设备存在搅拌机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无法排到室外、污染大、加工速度慢、结构复杂、生产成本高、使用不方便等诸多缺点。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下侧四角设有万向轮,所述底座内部上侧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左侧设有转轴,所述转轴通过皮带与第一电机连接,所述转轴上侧设有搅拌箱,所述搅拌箱下侧左右两端设有支撑柱,所述搅拌箱内部设有搅拌腔,所述搅拌腔上侧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左右两侧设有加料口,所述第二电机下侧设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外侧设有若干搅拌杆,所述搅拌腔外侧设有储料腔,所述储料腔外侧下端设有排料管,所述储料腔上端设有隔板,所述隔板下侧设有吸气罩,所述吸气罩上侧设有吸气管,所述吸气管上设有风机和空气净化器,所述风机上侧设有空气净化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轴下侧设有轴承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轴和搅拌箱连接处设有固定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柱下侧设有连接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加料口上侧设有封口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搅拌腔内部下端设有导流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排料管上设有控制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空气净化器左右两侧设有固定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离心搅拌装置和搅拌装置的双重搅拌,可以有效地将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涂料进行搅拌混合,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空气净化装置,可以有效地将涂料混合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净化和排出,这样可以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建筑施工用粉料搅拌设备,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下侧四角设有万向轮2,可以方便搅拌设备的移动,所述底座1内部上侧设有第一电机3,所述第一电机3左侧设有转轴4,所述转轴4下侧设有轴承座,可以使涂料处理离心混合的状态下,这样有利于涂料的混合,从而提高涂料的混合效率,所述转轴4通过皮带5与第一电机3连接,所述转轴4上侧设有搅拌箱6,所述转轴4和搅拌箱6连接处设有固定座,所述搅拌箱6下侧左右两端设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7下侧设有连接环,可以再旋转离心作用下保证搅拌箱的稳定,并且不会影响旋转,所述搅拌箱6内部设有搅拌腔8,所述搅拌腔8上侧设有第二电机9,所述第二电机9左右两侧设有加料口19,所述加料口19上侧设有封口板,可以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从加料口19排出,所述第二电机9下侧设有搅拌轴10,所述搅拌轴10外侧设有若干搅拌杆11,可以有效地对涂料进行搅拌,这样有效地提高了涂料的混合效率,所述搅拌腔8内部下端设有导流板,方便涂料的排出,所述搅拌腔8外侧设有储料腔12,可以存储混合好的涂料,所述储料腔12外侧下端设有排料管13,所述排料管13上设有控制阀,控制和方便排料,所述储料腔12上端设有隔板14,所述隔板14下侧设有吸气罩15,所述吸气罩15上侧设有吸气管16,所述吸气管16上设有风机17和空气净化器18,空气净化器18和风机17通过电线与电源和控制按钮连接,所述风机17上侧设有空气净化器,所述空气净化器18左右两侧设有固定杆,空气净化器18为现在市面上常用的苯、醛空气净化器即可,可以有效地除去涂料总的有害气体,这样保证了施工人员和家庭居住人员的健康。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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