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热能回收功能的喷雾干燥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8849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热能回收功能的喷雾干燥系统。



背景技术:

喷雾干燥是系统化技术应用于物料干燥的一种方法。于干燥室中将稀料经雾化后,在与热空气的接触中,水分迅速汽化,即得到干燥产品。该法能直接使溶液、乳浊液干燥成粉状或颗粒状制品,是食品领域经常使用的工艺。

现有的喷雾干燥系统都是将产生的废气直接经排风口排向大气,而废气本身仍然含有大量的热能,如果能将这部分能量加以利用,则会大大降低企业的加工成本,不过目前,还未有见利用这部分热能的相关技术报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热能回收功能的喷雾干燥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热能回收功能的喷雾干燥系统,包括板式换热器、喷雾干燥塔、水池以及一个以上的以水为加热介质的加热器,所述板式换热器上连接有空气进气管和蒸汽进气管,所述空气进气管上安装有第一过滤器,所述板式换热器的出气口与所述喷雾干燥塔的进风口之间连接有热风进管,所述喷雾干燥塔的排风口连接有热风出管,所述热风出管贯穿所述水池,所述水池通过进水管与各所述加热器的进水口连通,所述进水管上安装有进水泵。

进一步地,所述热风出管上安装有第二过滤器。

进一步地,所述热风出管采用导热管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热风出管的位于水池内的部分呈蛇形或螺旋形。

进一步地,所述水池还通过回水管与各所述加热器的出水口连通,所述回水管上安装有回水泵。

进一步地,所述水池与所述喷雾干燥塔之间连接有清洗管。

进一步地,所述水池内还设有电热器。

进一步地,所述热风出管的出口端与所述空气进气管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容易制作,使用方便,能够有效回收喷雾干燥时产生的废气中的热能,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为:1板式换热器、2喷雾干燥塔、3水池、31电热器、4加热器、5空气进气管、51第一过滤器、6蒸汽进气管、71热风进管、72热风出管、721第二过滤器、8进水管、81进水泵、9回水管、91回水泵、10清洗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参见图1。

本实用新型具有热能回收功能的喷雾干燥系统,包括板式换热器1、喷雾干燥塔2、水池3以及一个以上的以水为加热介质的加热器4,所述板式换热器1上连接有空气进气管5和蒸汽进气管6,所述空气进气管5上安装有第一过滤器51,所述板式换热器1的出气口与所述喷雾干燥塔2的进风口之间连接有热风进管71,所述喷雾干燥塔2的排风口连接有热风出管72,所述热风出管72贯穿所述水池3,所述水池3通过进水管8与各所述加热器4的进水口连通,所述进水管8上安装有进水泵81。

本实用新型中,空气经由空气进气管进入板式换热器,并通过第一过滤器除去杂质,蒸汽经由蒸汽进气管进入板式换热器,空气和蒸汽在板式换热器内进行换热,空气被加热到180℃左右由板式换热器的出气口排出,并通过热风进管进入喷雾干燥塔而开始喷雾干燥作业,之后产生的废气(约95℃)由喷雾干燥塔的排风口排出进入热风出管,而由于热风出管贯穿水池,这样废气在热风出管内流动时,与水池内的水发生热交换,从而将水池内的水加热,之后热水在进水泵的作用下经由进水管进入各加热器,加热器开始工作,实现了热能回收的目的。

这里所述的加热器,是指任何以水为加热介质的设备,如夹套式反应釜,换热器等设备。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热风出管72采用导热管制成。这样可以提高与水池内的水热交换的效率。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热风出管72的位于水池3内的部分呈蛇形或螺旋形。这样可以增加热风出管与水池内的水的接触面积,提高热交换效率。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水池3还通过回水管9与各所述加热器4的出水口连通,所述回水管9上安装有回水泵91。这样设计,水资源循环流动,不仅能避免水资源的浪费,而且能够进一步节省热能。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水池3与所述喷雾干燥塔2之间连接有清洗管10。当喷雾干燥塔需要清洗时,可以通过清洗管就地使用水池内的水,实用性高,具体实施中,清洗管上安装水泵用于输送水。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水池3内还设有电热器31。当仅利用废气的热能无法满足各加热器的需求时,可启动电热器补充热能,从而提高实用性。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热风出管72上安装有第二过滤器721,用于去除废气中的杂质,减少污染。优选地,所述热风出管72的出口端与所述空气进气管5连通,这样可以进一步节省热能。

具体实施中,各管道上安装控制阀门,以控制各物料的通断,保证系统安全有效地运行。

应当理解本文所述的例子和实施方式仅为了说明,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它做出各种修改或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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