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粉碎搅拌一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01939发布日期:2018-09-21 22:41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搅拌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粉碎搅拌一体装置,属于原料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首先将原料进行搅拌混合,混匀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加工,有些原料为固体原料,搅拌之前需要进行粉碎,传统的搅拌装置并不具备有粉碎功能,且无法很好的观察内部搅拌情况,所以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粉碎搅拌一体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粉碎搅拌一体装置,本粉碎搅拌一体装置通过设置有粉碎辊和粉碎刀,能够通过粉碎辊高速旋转,通过粉碎刀将固体原料粉碎成小型颗粒,在通过出料管进入三号外壳内部搅拌,能够省去了固体原料粉碎的过程,大大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且设置了观察窗,能够方便观察粉碎和搅拌的过程。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粉碎搅拌一体装置,包括横梁,所述横梁下方连接有若干支撑腿,所述支撑腿通过连接架连接有一号外壳,所述一号外壳上方设置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下方设置有漏斗,所述漏斗通过进料管连接有二号外壳,所述二号外壳内设置有若干粉碎辊,所述粉碎辊上设置有若干粉碎刀,所述二号外壳下方通过出料口连接有出料管,所述出料管设置在三号外壳内,所述三号外壳内部上方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下方传动连接有搅拌轴,所述三号外壳内部两侧设置有挡板,所述三号外壳下方连接有排料管,所述排料管一端连接有旋转扭盖。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粉碎辊一端通过传动轴连接有粉碎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三号外壳通过连接架与支撑腿固定连接,所述搅拌轴上设置有若干搅拌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排料管上设置有开关阀,所述三号外壳上一侧设置有进水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一号外壳和三号外壳表面分别设置有一号观察窗和二号观察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粉碎搅拌一体装置通过设置有粉碎辊和粉碎刀,能够通过粉碎辊高速旋转,通过粉碎刀将固体原料粉碎成小型颗粒,在通过出料管进入三号外壳内部搅拌,能够省去了固体原料粉碎的过程,大大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且设置了观察窗,能够方便观察粉碎和搅拌的过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横梁;2、支撑腿;3、连接架;4、一号外壳;5、进料口;6、漏斗;7、进料管;8、二号外壳;9、粉碎辊;10、粉碎刀;11、出料口;12、出料管;13、三号外壳;14、电机;15、搅拌轴;16、搅拌桨;17、挡板; 18、进水口;19、排料管;20、旋转扭盖;21、开关阀;22、一号观察窗; 23、二号观察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如图1-2所示,一种粉碎搅拌一体装置,包括横梁1,横梁1下方连接有若干支撑腿2,支撑腿2通过连接架3连接有一号外壳4,一号外壳 4上方设置有进料口5,进料口5下方设置有漏斗6,防止原料飞溅而出,漏斗6通过进料管7连接有二号外壳8,二号外壳8内设置有若干粉碎辊9,粉碎辊9上设置有若干粉碎刀10,用于粉碎固体类原料,二号外壳8下方通过出料口11连接有出料管12,出料管12设置在三号外壳13内,三号外壳13 内部上方设置有电机14,电机14下方传动连接有搅拌轴15,充分将原料与水混合均匀,三号外壳13内部两侧设置有挡板17,防止搅拌停止后混合液打旋,三号外壳13下方连接有排料管19,排料管19一端连接有旋转扭盖20。

粉碎辊9一端通过传动轴连接有粉碎电机,三号外壳13通过连接架3与支撑腿2固定连接,搅拌轴15上设置有若干搅拌桨16,排料管19上设置有开关阀21,三号外壳13上一侧设置有进水口18,一号外壳4和三号外壳13 表面分别设置有一号观察窗22和二号观察窗23。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原料由进料口5通过漏斗6进入进料管7,打开粉碎电机,粉碎辊9高速旋转,将固体原料进行粉碎,粉碎后的原料通过出料口11由出料管12进入三号外壳13内部,通过进水口18向三号外壳 13内部加注适量的水,打开电机14,通过搅拌轴15旋转将混合液搅拌均匀,搅拌后原料通过打开开关阀21和旋转扭盖20从排料管19排出,粉碎和搅拌的过程均可通过一号观察窗22和二号观察窗23进行观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