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粉碎机除尘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845221发布日期:2021-07-13 15:29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一种粉碎机除尘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药材加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粉碎机除尘结构。



背景技术:

在利用粉碎机对药材进行粉碎处理的过程中,由于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为了避免粉尘对周围的环境、药材的后续加工、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通常需要在粉碎机上设置除尘结构,来对药材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

公告号为cn211329746u的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三七药材加工的粉碎设备,包括粉碎箱、第一粉碎轴、第二粉碎轴和第一清理刷,所述粉碎箱上端设有进料口,所述粉碎箱前端右侧安装有控制箱,所述第一粉碎轴安装在粉碎箱内部左侧,所述第二粉碎轴安装在粉碎箱内部于第一粉碎轴右侧。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有两个相对转动的粉碎轴,而且粉碎轴上的粉碎刀交错设置可以将三七药材进行粉碎处理,同时粘附在粉碎轴上的药材通过清理刷的作用清理掉,通过设有两个切割轴,切割轴上的切割刀可以实现对药材的进一步切割,加工效率比较高,粉尘净化箱可以将粉碎箱内部产生的粉尘进行除尘净化,不仅避免了筛选造成的堵塞,而且还有效的进行除尘净化。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虽然能够对药材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之后,需要对粉尘净化箱进行排水再加水的换水处理,再上述过程中,粉尘净化箱便无法继续对粉碎箱发挥除尘的作用了,即存在着无法持续性除尘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粉碎机除尘结构,不仅能够对药材的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而且还具备能够连续性地进行除尘处理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粉碎机除尘结构,包括粉碎机本体、与粉碎机本体相适配的除尘模块;

所述除尘模块包括除尘箱、设置在粉碎机本体侧端的出尘管、与除尘箱内部相连通并与出尘管相连接的排尘管、设置在排尘管上的引风机、设置在除尘箱内部的多个净化筒、与排尘管相连通并与净化筒液面下方的位置相连通的导尘管、设置在导尘管上的第一控制阀、贯穿除尘箱的侧壁并与净化筒相适配的进水管、设置在进水管上的第二控制阀、设置在净化筒的底部且贯穿除尘箱底壁的出水管、设置在出水管上的第三控制阀、设置在除尘箱顶部的泄压管、设置在泄压管上的第四控制阀。

进一步的,所述导尘管远离排尘管的一端延伸至净化筒的底部。

进一步的,所述除尘箱的侧端高于净化筒的位置还设置有透明观察窗。

进一步的,所述除尘箱中还设置有气压传感器。

进一步的,所述净化筒中还设置有排水辅助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排水辅助单元包括设置在净化筒上端内壁上的安装板、设置在安装板底部的电机、与电机的输出轴相连接的搅拌轴、设置在搅拌轴上的搅拌叶片。

进一步的,所述除尘箱的底部还设置有支撑腿。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控制阀、第二控制阀、第三控制阀、第四控制阀均为电磁阀。

进一步的,所述出尘管为l型,所述出尘管位于粉碎机本体内部的一端的进尘口朝下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其一,先打开第二控制阀,向净化筒中加入足量的净水,之后再利用粉碎机本体对药材进行粉碎处理,并启动引风机,打开一个或一部分第一控制阀,使得一部分导尘管、净化筒参与对粉尘的净化处理,使得另一部分的导尘管、第一控制阀、净化筒处于待机状态;药材在粉碎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便会在风力气流的作用下进入出尘管,之后再进入排尘管,并经由导尘管的导引作用进入净化筒中,粉尘随着风力气流离开导尘管在净化筒中自下向上移动的过程中,粉尘会在水的吸附作用下与风力气流所分离并被留在净化筒中,风力气流则会逸散到除尘箱中;一段时间后,若是通过透明观察窗发现参与粉尘净化的净化筒中的水因为吸收了较多的粉尘而变得浑浊时,便说明上述净化筒无法继续有效发挥对粉尘的净化处理了,此时,只需先关闭与上述参与粉尘净化的净化筒相适配的第一控制阀,暂停向上述净化筒中通入粉尘气流,并打开若干个处于待机状态的净化筒所对应的第一控制阀,使得原本处于待机状态的净化筒与已经参与了粉尘净化的净化筒进行交替,之后,打开水体浑浊的净化筒所对应的第三控制阀,通过出水管,将污浊的水从净化筒中排出,并启动电机,使得搅拌轴、搅拌叶片发生转动,对净化筒的中的污水进行搅动,从而使得净化筒中的污物能够随着水流一同通过出水管流出净化筒,避免污水排出了净化筒但大量的粉尘等污物却滞留于净化筒中;之后,再关闭第三控制阀,打开第二控制阀,向净化筒中添加足量的净水,一段时间后,再使得参与粉尘净化的第一控制阀、净化筒,与处于待机状态的第一控制阀、净化筒进行更替,从而达到对粉尘进行持续性净化处理的效果。

其二,一段时间后,若是通过气压传感器发现除尘箱中因为通入了过多的风力气流而使得除尘箱内部的气压过大时,为了避免粉尘净化的过程受到干扰,可以打开第四控制阀,通过泄压管对除尘箱进行泄压处理。

其三,由于所述出尘管为l型,所述出尘管位于粉碎机本体内部的一端的进尘口朝下设置,故而,不需设置过滤网,也能够很好地避免粉碎之后的药材进入出尘管中,对出尘管造成堵塞等干扰。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粉碎机本体;2、除尘箱;3、出尘管;4、排尘管;5、引风机;6、净化筒;7、导尘管;8、第一控制阀;9、进水管;10、第二控制阀;11、出水管;12、第三控制阀;13、泄压管;14、第四控制阀;15、透明观察窗;16、气压传感器;17、安装板;18、电机;19、搅拌轴;20、搅拌叶片;21、支撑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实施例进一步清楚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内容,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下面的实施例。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

如图1所示,一种粉碎机除尘结构,包括粉碎机本体1、与粉碎机本体1相适配的除尘模块;

所述除尘模块包括除尘箱2、设置在粉碎机本体1侧端的出尘管3、与除尘箱2内部相连通并与出尘管3相连接的排尘管4、设置在排尘管4上的引风机5、设置在除尘箱2内部的多个净化筒6、与排尘管4相连通并与净化筒6液面下方的位置相连通的导尘管7、设置在导尘管7上的第一控制阀8、贯穿除尘箱2的侧壁并与净化筒6相适配的进水管9、设置在进水管9上的第二控制阀10、设置在净化筒6的底部且贯穿除尘箱2底壁的出水管11、设置在出水管11上的第三控制阀12、设置在除尘箱2顶部的泄压管13、设置在泄压管13上的第四控制阀14。

所述导尘管7远离排尘管4的一端延伸至净化筒6的底部。

所述除尘箱2的侧端高于净化筒6的位置还设置有透明观察窗15。

所述除尘箱2中还设置有气压传感器16。

所述净化筒6中还设置有排水辅助单元。

所述排水辅助单元包括设置在净化筒6上端内壁上的安装板17、设置在安装板17底部的电机18、通过联轴器与电机18的输出轴相连接的搅拌轴19、设置在搅拌轴19上的搅拌叶片20。

所述除尘箱2的底部还设置有支撑腿21。

所述第一控制阀8、第二控制阀10、第三控制阀12、第四控制阀14均为电磁阀。

所述出尘管3为l型,所述出尘管3位于粉碎机本体1内部的一端的进尘口朝下设置。

具体的,先打开第二控制阀10,通过进水管9向净化筒6中加入足量的净水,之后再利用粉碎机本体1对药材进行粉碎处理,并启动引风机5,打开一个或一部分第一控制阀8,使得一部分导尘管7、净化筒6参与对粉尘的净化处理,使得另一部分的导尘管7、第一控制阀8、净化筒6处于待机状态。

药材在粉碎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便会在风力气流的作用下进入出尘管3,之后再进入排尘管4,并经由导尘管7的导引作用进入净化筒6中,粉尘随着风力气流离开导尘管7在净化筒6中自下向上移动的过程中,粉尘会在水的吸附作用下与风力气流所分离并被留在净化筒6中,风力气流则会逸散到除尘箱2中。

一段时间后,若是通过透明观察窗15发现参与粉尘净化的净化筒6中的水因为吸收了较多的粉尘而变得浑浊时,便说明上述净化筒6无法继续有效发挥对粉尘的净化处理了,此时,只需先关闭与上述参与粉尘净化的净化筒6相适配的第一控制阀8,暂停向上述净化筒6中通入粉尘气流,并打开若干个处于待机状态的净化筒6所对应的第一控制阀8,使得原本处于待机状态的净化筒6与已经参与了粉尘净化的净化筒6进行交替。

之后,打开水体浑浊的净化筒6所对应的第三控制阀12,通过出水管11,将污浊的水从净化筒6中排出,并启动电机18,使得搅拌轴19、搅拌叶片20发生转动,对净化筒6的中的污水进行搅动,从而使得净化筒6中的污物能够随着水流一同通过出水管11流出净化筒6,避免污水排出了净化筒6但大量的粉尘等污物却滞留于净化筒6中。

之后,再关闭第三控制阀12,打开第二控制阀10,向净化筒6中添加足量的净水,一段时间后,再使得参与粉尘净化的第一控制阀8、净化筒6,与处于待机状态的第一控制阀8、净化筒6进行更替,从而达到对粉尘进行持续性净化处理的效果。

一段时间后,若是通过气压传感器16发现除尘箱2中因为通入了过多的风力气流而使得除尘箱2内部的气压过大时,为了避免粉尘净化的过程受到干扰,可以打开第四控制阀14,通过泄压管13对除尘箱2进行泄压处理。

由于所述出尘管3为l型,所述出尘管3位于粉碎机本体1内部的一端的进尘口朝下设置,故而,不需设置过滤网,也能够很好地避免粉碎之后的药材进入出尘管3中,对出尘管3造成堵塞等干扰。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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