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饲料生产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饲料原料初清筛。
背景技术:
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饲料包括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十余个品种的饲料原料。在饲料生产过程中,原料的清理是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原粮在收获的过程中,颗粒容易被打破而产生破碎颗粒,进而在收储的过程中因流通环节过多,导致破碎颗粒污染并发生霉变,致使黄曲霉等毒素含量较高,达不到企业高品质饲料级的原料要求。饲料原料清洗通常都会使用到筛网,筛网主要通过振动设备进行筛分,振动筛分的筛网上能够容纳的原料有限,原料过多可能会导致原料从筛网上蹦出或溢出,导致浪费,因此需要分批次多次筛分,周期长,此外,筛分完成后,原料回收起来也比较麻烦,需要工人将原料从筛网上捋回储罐内,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饲料原料初清筛,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饲料原料初清筛,包括:筛框、筛箱、以及动力装置,所述筛网包括大筛框和小筛框,大筛框和小筛框呈上下位置关系,且均通过转轴安装在筛箱内;筛框为立方体形箱体结构,其上表面和下表面分别安装上筛网和下筛网,位于大筛框上的筛网孔径大于原料的粒径,位于小筛框上的筛网网孔直径小于原料粒径;所述上筛网通过铰链安装在筛框上,下筛网固定在筛框底部,上筛网可绕铰链转动;上筛网的端部设置螺栓,筛框上与螺栓对应的位置设置螺纹孔;所述动力装置包括:带轮、皮带以及电机,带轮通过皮带连接电机,带轮固定在转轴上,动力装置共有两组,分别与大筛框和小筛框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大筛框和小筛框的转轴的轴心距离大于一个筛框的宽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上筛网与筛箱的顶端之间的的垂直距离大于筛框宽度一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透过上下设置且可转动的大小筛框,在大小筛框上下均设置筛网,且大小筛框上筛网网孔直径不同,可分别筛分出粒径比原料颗粒直径大或小的杂质,且操作方便,原料的回收也很方便,节约人力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筛框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饲料原料初清筛,包括:筛框、筛箱2、以及动力装置,所述筛网包括大筛框1和小筛框3,大筛框1和小筛框3呈上下位置关系,且均通过转轴5安装在筛箱2内;筛框为立方体形箱体结构,其上表面和下表面分别安装上筛网101和下筛网102,位于大筛框1上的筛网孔径大于原料的粒径,位于小筛框3上的筛网网孔直径小于原料粒径,这样,大筛网1可筛分掉原料中直径较大的杂质颗粒,而小筛网3可筛分掉直径较小的杂质颗粒;所述上筛网101通过铰链103安装在筛框上,下筛网102 固定在筛框底部,上筛网101可绕铰链103转动,使筛框打开或关闭,方便向筛框内倒入或取出原料;上筛网101的端部设置螺栓8,筛框上与螺栓8对应的位置设置螺纹孔,螺栓8固定在螺纹孔内可使上筛网101固定;所述动力装置包括:带轮7、皮带6以及电机4,带轮7通过皮带6连接电机4,带轮7固定在转轴5上,动力装置共有两组,分别与大筛框1和小筛框3连接,分别驱动大小筛框转动。
所述大筛框1和小筛框3的转轴5的轴心距离为a,a的值大于一个筛框的宽度,防止一个筛框对另一个转动的筛框产生干涉。
所述上筛网101与筛箱2的顶端之间的的垂直距离为b,b的值大于筛框宽度一半,以防止在大筛框1转动过程中会有原料被甩出筛箱2外。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将原料放入大筛框1内,并关闭上筛网101,启动动力装置使大筛框1转动,在转动过程中,原料通过上下筛网落到下筛框3内,而粒径大的杂质颗粒留在大筛框1中,直到大筛框1内原料均已流完,随后关闭小筛框3的上筛网101,启动动力装置使小筛框3转动,转动过程中,原料中粒径小的的杂质透过上下筛网流出,而原料留在小筛框3内,一段时间后,关闭动力装置,并转动小筛框3上筛网101朝下,打开上晒网101,原料放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