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干熄炉,所述干熄炉包括沿高度方向依次设置的预存段、过渡段和冷却段,所述预存段、所述过渡段和所述冷却段的腔体相通,所述过渡段包括外环绕墙和内环绕墙,所述内环绕墙环绕所述过渡段的腔体设置,所述外环绕墙环绕所述内环绕墙设置,且所述内环绕墙与所述外环绕墙之间形成有环形风道,所述环形风道与所述冷却段相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风道内设置有第一支撑墙和多个垂直隔墙,所述外环绕墙上设置有出风口,所述第一支撑墙的一侧与所述内环绕墙相连,所述第一支撑墙的另一侧与所述外环绕墙相连,所述第一支撑墙和所述出风口将所述环形风道划分为互相隔离的第一风道和第二风道;
所述垂直隔墙的一侧与所述内环绕墙相连,所述垂直隔墙的另一侧与所述外环绕墙相连,所述第一风道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垂直隔墙,以将所述第一风道分隔成多个第一子风道,所述第二风道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垂直隔墙,以将所述第二风道分隔成多个第二子风道,所述第一子风道和所述第二子风道均能够将所述环形风道与所述冷却段的腔体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垂直隔墙中,与所述出风口周向距离远的垂直隔墙的高度高于与所述出风口周向距离近的垂直隔墙的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熄炉还包括水平隔墙,所述水平隔墙的一侧与所述内环绕墙相接,所述水平隔墙的另一侧与所述外环绕墙相接,所述水平隔墙的一端与一面垂直隔墙朝向所述预存段的一端相连,所述水平隔墙的另一端向所述出风口的方向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墙与所述出风口相对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段包括冷却段炉壁和设置在所述冷却段炉壁顶端的匀流墙,所述匀流墙环绕所述冷却段炉壁的顶端设置,所述匀流墙的一端与所述外环绕墙连接,所述匀流墙的另一端与所述内环绕墙连接,以将所述过渡段与所述冷却段炉壁的顶端连接,匀流墙上设置有多个出气孔,所述出气孔将所述环形风道中垂直隔墙之间的空间与所述冷却段的腔体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环形风道中,每个所述第一子风道对应一个所述出气孔,每个所述第二子风道对应一个所述出气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匀流墙与所述干熄炉的轴线之间存在小于90°的夹角。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风道内还设置有第二支撑墙,所述第二支撑墙与所述出风口对应设置,且所述第二支撑墙与所述内环绕墙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在沿从所述预存段至所述冷却段的方向上,所述第二支撑墙的宽度逐渐增大。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干熄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隔墙沿所述过渡段腔体的径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