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4283阅读:624来源:国知局
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惯性力发电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目前市面上的电动汽车等交通工具很多,但是由于其蓄电装置的蓄电瓶的容量、质量和充电时间等问题限制了电动汽车的普及推广及大量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分回收浪费能量、更加简单、绿色环保、经济高效和循环持续长久自供电发电系统,用以解决现有电动交通工具蓄电瓶的容量、质量和充电时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具体地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所述发电系统包括:动力机构、发电机构和传动机构;

所述动力机构,包括摆锤和主轴,所述摆锤通过摆臂连接至主轴上,所述摆锤摆动带动主轴旋转,所述主轴上设置有主轴齿轮;

所述发电机构,包括带动发电机的发电机主轴和设置在所述发电机主轴上的发电机齿轮;

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二传动机构位于所述主轴的两侧,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主轴齿轮和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二传动机构与主轴齿轮和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主轴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主轴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同。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动力机构的摆锤包括第一摆锤和第二摆锤,所述第一摆锤和第二摆锤分别通过第一摆臂和第二摆臂连接至所述主轴的两端,所述第一摆锤和第二摆锤通过惯性力向相同的方向运动并带动所述主轴旋转。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主轴齿轮包括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第二齿轮设置在主轴上,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二齿轮和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一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二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发电机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同。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发电机齿轮包括第三齿轮和第四齿轮,所述第三齿轮和所述第四齿轮设置在发电机主轴上,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主轴齿轮和所述第三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主轴齿轮和所述第四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主轴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主轴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三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第四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同。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发电机齿轮包括第三齿轮和第四齿轮,所述第三齿轮和所述第四齿轮设置在发电机主轴上,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第三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二齿轮和所述第四齿轮配合运动,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一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二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反,所述第一传动机构与所述第三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与第二传动机构与所述第四齿轮配合运动的方向相同。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传动机构包括:第一飞轮机构和调向机构;

所述第一飞轮机构包括第一飞轮、第五齿轮和第一飞轮轴,所述第五齿轮和所述第一飞轮设置在第一飞轮轴上,所述第一飞轮与主轴齿轮或第一齿轮啮合,所述主轴齿轮或第一齿轮向第一方向转动带动所述第一飞轮向第二方向转动时,所述第一飞轮带动第一飞轮轴向第二方向转动,所述主轴齿轮或第一齿轮向第二方向转动带动所述第一飞轮向第一方向转动时,所述第一飞轮不带动第一飞轮轴向第一方向转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的方向相反;

所述调向机构包括调向轴、第六齿轮和第七齿轮,所述第六齿轮和第七齿轮设置在所述调向轴上,所述第六齿轮和第五齿轮啮合,所述第七齿轮与发电机齿轮或第三齿轮啮合;

所述第一飞轮轴和所述调向轴平行设置在所述主轴的第一侧。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第二传动机构包括第二飞轮机构;

所述第二飞轮机构包括第二飞轮、第八齿轮和第二飞轮轴,所述第二飞轮和所述第八齿轮设置在所述第二飞轮轴上,所述第二飞轮与主轴齿轮或第二齿轮啮合,所述第八齿轮与发电机齿轮或第四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飞轮轴平行设置在所述主轴的第二侧,所述主轴齿轮或第二齿轮向第二方向转动带动所述第二飞轮向第一方向转动时,所述第二飞轮带动第二飞轮轴向第一方向转动,所述主轴齿轮或第二齿轮向第一方向转动带动所述第二飞轮向第二方向转动时,所述第二飞轮不带动第二飞轮轴向第二方向转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的方向相反。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摆锤的前面和后面的上止点分别设置有一个第一弹簧,及所述第二摆锤的前面和后面的上止点分别设置有一个第二弹簧。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当车辆启动或者刹车产生惯性力时,摆锤运动通过摆臂带动主轴旋转进而带动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交替运动,带动发电机发电。本实用新型摆锤惯性力发电可以达到发电机产生的电能再循环用于车辆或者作为储备能量用作其它用途。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回收能量、更加简单、绿色环保、经济高效和循环持续长久发电系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动力机构向正前方摆动的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动力机构向正后方摆动的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所示的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第一动力机构向正前方摆动的侧面示意图,其中仅显示出了第一摆锤、第一摆臂、主轴和第一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适用于能够产生惯性力的运动物体或机械,本实用新型具有实施方式以产生惯性力的电动汽车为例,其它的运动物体或机械同样适用。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2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动力机构正前方摆动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动力机构向正后方摆动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一种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所述发电系统包括动力机构、发电机构和传动机构;在本实施例中,动力机构包括第一摆锤01、第二摆锤18和主轴03,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通过惯性力向同一方向摆动并带动主轴03旋转;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通过惯性力向正前方摆动或向正后方摆动,主轴03上设置第一齿轮04和第二齿轮05。

发电机构包括带动发电机17的发电机主轴19和设置在发电机主轴19上的发电机齿轮,发电机主轴19上设置的发电机齿轮为第三齿轮12和第四齿轮13。

传动机构,包括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第一传动机构包括:第一飞轮机构和调向机构;第一飞轮机构包括第一飞轮06、第五齿轮08和第一飞轮轴07,第一飞轮轴07上设置有第五齿轮08和第一飞轮06,第一飞轮06与主轴03上的第一齿轮04啮合。

调向机构包括调向轴10、第六齿轮09和第七齿轮11,第六齿轮09和第七齿轮11设置在调向轴10上,第六齿轮09和第五齿轮08啮合,第七齿轮11与第三齿轮12啮合。

第二传动机构包括第二飞轮机构,第二飞轮机构包括第八齿轮14、第二飞轮15和第二飞轮轴16,第二飞轮轴16上设置有第二飞轮15和第八齿轮14,第二飞轮15与主轴03上的第二齿轮05啮合,第八齿轮14与第四齿轮13啮合。

第一飞轮轴07和第二飞轮轴16平行设置在主轴03的两侧,第一飞轮轴07和调向轴10平行设置在主轴03的第一侧,第一侧在本实施例中指主轴的后侧,第二飞轮轴16平行设置在主轴03的第二侧,本实施例中第二侧指主轴03的前侧。

如图3所示,第一摆锤01的前面和后面的上止点分别设置有一个第一弹簧20,第二摆锤18的前面和后面的上止点分别设置有一个第二弹簧(图中未示出),作用是为了用于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在太大惯性作用力下缓冲并蓄能,增加摆锤在重力作用下摆动的力量和速度。

本实施例的工作过程如下: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发电系统安装在电动汽车的顶部,当电动汽车刹车时,第一摆锤01和第一摆锤18向电动汽车原本行使方向摆动,假设,电动汽车的运动方向为向前运动,电动汽车刹车时,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在惯性力作用下向前摆动,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带动主轴03向后转动,主轴03向后转动带动主轴03上的第一齿轮04和第二齿轮05向后转动,第一齿轮04带动第一飞轮06向前旋转,第一飞轮06的向前旋转带动第一飞轮轴07向前旋转,第一飞轮轴07带动第五齿轮08向前旋转,第五齿轮08带动第六齿轮09向后旋转,第六齿轮09带动调向轴10向后旋转,调向轴10带动第七齿轮11向后旋转,第七齿轮11带动第三齿轮12向前旋转,第三齿轮12带动发电机主轴18向前旋转,带动发电机17发电。

由于第一飞轮06和第二飞轮15具有单向改变运动方向的作用,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飞轮06只有在向前旋转时才能带动第一飞轮轴07旋转,相反,第一飞轮轴07只有在向后旋转时才能带动第一飞轮06旋转,同理,第二飞轮15只有在向后旋转时才能带动第二飞轮轴16旋转,相反,第二飞轮轴16只有在向前旋转时才能带动第二飞轮15旋转。因此,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向前摆动时,第二齿轮05也带动第二传动机构的第二飞轮15向前旋转,但是,此时第二飞轮15的向前旋转不能带动第二飞轮轴16旋转,所以此时只有第一传动机构起作用。

当惯性消失后,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在重力作用下向后摆动时,主轴03向前转动,主轴03带动第一齿轮04和第二齿轮05向前旋转,第一齿轮04向前旋转时,第一齿轮04带动第一飞轮06向后旋转,但是,此时,第一飞轮06向后旋转不能带动第一飞轮轴07向后旋转,第二齿轮05和第二飞轮15啮合,第二齿轮05带动第二飞轮15向后旋转,第二飞轮15带动第二飞轮轴16向后旋转,第二飞轮轴16带动第八齿轮14向后旋转,第八齿轮14带动第四齿轮13向前旋转,第四齿轮13带动发电机主轴19向前旋转,进而带动发电机17发电,此时只有第二传动机构起作用。

所以在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向前和向后运动过程中,第一飞轮06和第二飞轮15单向作用下交替循环带动发电机17发电,且通过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的作用最终发电机主轴19的旋转方向一致,这样可以保证,摆锤的运动方向不会影响发电机17的持续发电。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惯性力摆钟发条式发电系统的结构组成,在实施例1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在实施例二不在进行赘述。

当电动汽车启动时,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由于惯性向第二运动方向摆动,即向后摆动,带动主轴03向前转动,主轴03带动第一齿轮04和第二齿轮05向前旋转,第一齿轮04向前旋转时,第一齿轮04带动第一飞轮06向后旋转,但是,此时,第一飞轮06向后旋转不能带动第一飞轮轴07向后旋转,第二齿轮05和第二飞轮15啮合,第二齿轮05带动第二飞轮15向后旋转,第二飞轮15带动第二飞轮轴16向后旋转,第二飞轮轴16带动第八齿轮14向后旋转,第八齿轮14带动第四齿轮13向前旋转,第四齿轮13带动发电机主轴19向前旋转,进而带动发电机17发电,此时只有第二传动机构起作用。

当惯性消失后,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又在重力作用下向前运动,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带动主轴03向后转动,主轴03向后转动带动主轴03上的第一齿轮04和第二齿轮05向后转动,第一齿轮04带动第一飞轮06向前旋转,第一飞轮06的向前旋转带动第一飞轮轴07向前旋转,第一飞轮轴07带动第五齿轮08向前旋转,第五齿轮08带动第六齿轮09向后旋转,第六齿轮09带动调向轴10向后旋转,调向轴10带动第七齿轮11向后旋转,第七齿轮11带动第三齿轮12向前旋转,第三齿轮12带动发电机主轴18向前旋转,带动发电机17发电,此时只有第一传动机构起作用。

所以在第一摆锤01和第二摆锤18向前和向后运动过程中,第一飞轮06和第二飞轮15单向作用下交替循环带动发电机17发电,且通过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的作用最终使发电机主轴19的旋转方向一致,这样可以保证,摆锤的运动方向不会影响发电机17的持续发电。

本实施例中的惯性力摆锤发电系统,当车辆启动或者刹车产生惯性力时,摆锤在惯性力作用下摆动,摆锤运动通过摆臂带动主轴旋转进而带动第一传动机构和第二传动机构交替运动,从而带动发电机发电,本实施例摆锤惯性力发电可以达到发电机产生的电能再循环用于车辆或者作为储备能量用作其它用途。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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