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缸缸套裙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35228发布日期:2019-03-05 17:48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缸缸套裙部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引擎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摩托车用小型化引擎的汽缸缸套裙部结构。



背景技术:

为实现引擎小型化,通过缩短引擎整体到汽缸头的高度,从而缩小引擎体积与重量。

如申请号CN201610821292.4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摩托车汽缸,包括汽缸,所述汽缸的内壁表面覆盖有汽缸套,所述汽缸的内部设置有活塞,所述活塞活动连接在汽缸套的表面,所述汽缸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气体室,所述气体室的内部设置有热气室,所述热气室的表面设有透气孔,所述热气室的内壁顶部固定安装有加热棒,所述加热棒的表面缠绕有电热丝。该摩托车汽缸,通过在气体室的内部设置加热室和热气室,达到了对汽缸内部预热的效果,通过设置加热棒和电热丝,达到了对热气室内的气体加热的效果,通过在热气室的表面设置透气孔,达到了气体流动加热的效果,通过设置汽缸套,达到了对汽缸内壁保护的效果,通过设置导热室,达到了对汽缸的散热效果。

在现有技术中,为确保活塞支撑性,汽缸头上还设有汽缸套,汽缸缸套高度不能过短,但空间限制,缸套的末端一般抵触于引擎机构的内壁面;影响活塞下行的灵活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汽缸缸套裙部结构,以解决现有汽缸活塞下行阻力过大的问题。

具体方案如下:一种汽缸缸套裙部结构,包括汽缸、活塞以及曲轴;该汽缸具有一缸套,该活塞设于该缸套内;该活塞通过曲轴连杆连接于该曲轴上;

该缸套具有凸伸出该汽缸端面的裙部,该曲轴上设有曲轴柄;该裙部的上沿,对应该曲轴连杆以及曲轴柄的位置均设有缺口部。

进一步的,该缺口部具有复数个,且均为圆弧状的切口。

进一步的,所有该缺口部均设于该裙部上靠近该曲轴的一侧。

进一步的,所有该缺口部的轴线方向垂直于曲轴的轴线方向。

进一步的,该曲轴上设有两曲轴柄,该曲轴连杆设于两曲轴柄之间;该缺口部有三个。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汽缸缸套裙部结构,通过在汽缸上设置缸套,使缸套能凸伸出汽缸主体部的端面,以实现了活塞行程的延伸,即完成汽缸的小型化;同时,在缸套的裙部对应曲轴柄以及曲轴连杆的位置,均设有缺口部,其即可以实现曲轴转动过程中,对各个干涉零件的避位,同时,作为一侧壁开口,实现了缸套底部的顺畅排气,以减少活塞下行时的背压,增加排气性,从而让活塞的下行阻力变小,有助于活塞运行。解决了现有汽缸活塞下行阻力过大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摩托车引擎移除侧盖后的侧视图;

图2示出了曲轴与汽缸连接的正视图;

图3示出了图2汽缸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结合图1所示,该实施例的摩托车引擎,其具有一曲轴箱3,该曲轴箱3的一端设有汽缸1,且曲轴箱3内设有一曲轴2;该汽缸1的下端设有一延伸至曲轴箱3外壁上的缸套4。

再结合图2和图3所示,该实施例的汽缸1,其包括有一气缸头,该汽缸头内置有一缸套4,该缸套4的底端凸伸出该汽缸头,以形成一圆环状的裙部。

在该缸套4内,活动地安装有一活塞(图中不可见),而后,该活塞通过曲轴连杆7连接于该曲轴2上;该曲轴2上设有曲轴柄,在该实施例中,该曲轴2上设有两曲轴柄,其分别为左曲轴柄5以及右曲轴柄6,该曲轴连杆7设于左曲轴柄5以及右曲轴柄6之间的位置。

以裙部凸伸出汽缸头的方向为上方,则该缸套4裙部的上沿,对应该曲轴连杆7以及左曲轴柄5以及右曲轴柄6的位置均设有缺口部,即缺口部有三个,在该实施例中,其分别为连杆缺口12、左缺口13以及右缺口11。

结合图1和图3可见,该连杆缺口12、左缺口13以及右缺口11均为圆弧状的切口,具体的,其为铣刀旋切加工的缺口,由于裙部是环形的壁面,每一该缺口部都具有两圆弧状的曲面。为实现最佳的排气效果,所有该缺口部的轴线方向均垂直于曲轴2的轴线方向,垂直方向排气最佳;而后,为确保缸套4内活塞受力的均衡和稳定性,所有该缺口部均设于该裙部上靠近该曲轴2的一侧,具体的,以过曲轴2轴线且平行活塞运动方向的轴线的平面截缸套4,以该截面为底面,则所有该缺口部均设于上方位置,确保了下方位置的活塞面保持相对较高背压。

该实施例的工作原理为:活塞下行,背压的压力大;在缸套裙部开复数个缺口部,进行排气,减少活塞下行时的背压,从而让活塞的下行阻力变小,有助于活塞运行。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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