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煤矿井下的控制箱,属于煤矿采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煤矿的矿井下开采过程中,容易产生瓦斯等气体,这些气体在明火或者火花下,很容易导致矿井下的爆炸,尤其是对于控制箱来说,一是控制箱内的电路板设备一旦出现异常,即会容易造成矿井内瓦斯爆炸,二是控制箱内的开关闭合和断开时,电流会在接触前或刚断开的瞬间击穿空气,产生火花(打火)。而在矿井内可燃气体或粉末与空气混合,当达到一定比例时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而开关的开闭就可能会提供这样的明火。矿井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需要设计一种更加安全可靠的防爆功能的煤矿井下的专用控制箱,以便提高采矿的安全性,保证采矿工人的人身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用于煤矿井下的控制箱,目的是提高采矿的安全性,保证采矿工人的人身安全,实现控制箱的防爆功能,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煤矿井下的控制箱,其包括控制箱体、惰性气体囊层、蜂窝支撑板、密封隔层、单向阀、惰性气体补充口、温度传感器、瓦斯检测传感器、控制箱总控制开关和电路控制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箱体内壁上设置有惰性气体囊层,所述的惰性气体囊层与所述的密封隔层之间设置有蜂窝支撑板,所述的密封隔层内填充惰性气体,所述的密封隔层内设置有电路控制板,所述的控制箱体上还设置有与所述的惰性气体囊层相连通的惰性气体补充口,所述的惰性气体补充口与所述的惰性气体囊层之间设置有单向阀,所述的电路控制板上设置有温度传感器和瓦斯检测传感器,所述的密封隔层内的电路控制板上还设置有控制箱总控制开关,所述的控制箱总控制开关由所述的温度传感器、瓦斯检测传感器的反馈进行控制。
进一步,作为优选,所述密封隔层为弹性阻燃结构。
进一步,作为优选,所述惰性气体囊层的形状为环形结构。
进一步,作为优选,所述控制箱的形状为长方体结构。
进一步,作为优选,所述蜂窝支撑板的蜂窝孔的孔隙率大于4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采用在控制箱内设置惰性气体囊层的方式,实现控制箱内与外界空气的隔离,防止电路板出现火花导致爆炸的危险,同时,在密封隔层内填充惰性气体,既能够防止电火花造成的爆炸风险,又能够防止电路板受到氧化的发生,提高控制箱内电路板的使用寿命,此外,即使出现意外,温度传感器和瓦斯检测传感器也会时刻监视控制箱内的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即会自动断掉控制箱总控制开关,实现防止危险的发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煤矿井下的控制箱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控制箱体,2、惰性气体囊层,3、蜂窝支撑板,4、密封隔层,5、单向阀,6、惰性气体补充口,7、温度传感器,8、瓦斯检测传感器,9、控制箱总控制开关,10、电路控制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煤矿井下的控制箱,其包括控制箱体1、惰性气体囊层2、蜂窝支撑板3、密封隔层4、单向阀5、惰性气体补充口6、温度传感器7、瓦斯检测传感器8、控制箱总控制开关9和电路控制板10,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箱体1内壁上设置有惰性气体囊层2,所述的惰性气体囊层2与所述的密封隔层4之间设置有蜂窝支撑板3,所述的密封隔层4内填充惰性气体,所述的密封隔层4内设置有电路控制板10,所述的控制箱体1上还设置有与所述的惰性气体囊层相连通的惰性气体补充口6,所述的惰性气体补充口6与所述的惰性气体囊层2之间设置有单向阀5,所述的电路控制板10上设置有温度传感器7和瓦斯检测传感器8,所述的密封隔层4内的电路控制板上还设置有控制箱总控制开关9,所述的控制箱总控制开关9由所述的温度传感器、瓦斯检测传感器的反馈进行控制。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密封隔层为弹性阻燃结构。所述惰性气体囊层的形状为环形结构。所述控制箱的形状为长方体结构。所述蜂窝支撑板的蜂窝孔的孔隙率大于40%。
本实用新型采用在控制箱内设置惰性气体囊层的方式,实现控制箱内与外界空气的隔离,防止电路板出现火花导致爆炸的危险,同时,在密封隔层内填充惰性气体,既能够防止电火花造成的爆炸风险,又能够防止电路板受到氧化的发生,提高控制箱内电路板的使用寿命,此外,即使出现意外,温度传感器和瓦斯检测传感器也会时刻监视控制箱内的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即会自动断掉控制箱总控制开关,实现防止危险的发生。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