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采气工艺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2.积液对气井影响较大,为了有效排出井底积液,必须采用排水采气工艺。
3.与常规油气井措施效果评价不同,由于页岩气井递减率较高,措施后产气量需考虑气井自身递减的影响。如果采用常规效果评价,措施后与措施前之差有可能出现负数,有的油田采用的是措施后产气量即为增产气量,无法真实反映措施效果。
4.因此,需要开展针对页岩气井的排水采气效果的有效、且客观的评价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5.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页岩气井递减率高的特点,提供一种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评价方法。
6.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7.本发明提供一种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评价方法,该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8.s1、获取排水采气措施前的日产气量以及措施后的日产气量;
9.s2、根据s1获得的措施前后的日产气量计算气井措施期间每日的日递减率;
10.s3、根据每日的日递减率及当日的日产气量和前一天的日产气量计算日增产气量;
11.s4、计算措施期间有效生产天数的累计增产气量;
12.s5、根据累计增产气量计算投入产出比,以评价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
13.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案中,s1中获取排水采气措施前的第一天和前措施前的第二天的日产气量。
14.具体的,s1包括对页岩气井进行排水采气措施,并获取排水采气措施前的日产气量以及措施后的日产气量。例如所述对页岩气井进行排水采气措施采用泡沫排水采气,即往采气井加注泡排剂;柱塞举升,通过柱塞往复运动排出井底积液。
15.另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的,所述措施期间指进行排水采气措施的期间,措施后的日产气量,指的是整个措施期间每日的日产气量。所述有效生产天数指措施期间日增产气量为正的天数;措施期间日增产气量为正即判断当天的措施有效。
16.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案中,s2中所述日递减率通过式(1)计算:
[0017][0018]
其中,α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递减率;
[0019]
q
ma(n-1)
为措施后第n-1天的日产气量,m3;
[0020]
q
ma(n-2)
为措施后第n-2天的日产气量,m3。
[0021]
式(1)将页岩气井递减率量化,以实现后续排除页岩气井递减率影响计算措施后日增产量。
[0022]
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的,当n为1时,q
ma(0)
指措施前第一天的日产气量,q
ma(-1)
指措施前第二天的日产气量;且所有产气量查生产日报即可获得。
[0023]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案中,s3中所述日增产气量为当天的日产气量与递减率测算的前一天日产气量之差。
[0024]
在该优选方案中,进一步优选地,s3中所述日增产气量通过式(2)计算:
[0025]
δq
(n)
=q
ma(n)-q
ma(n-1)
×
(1-α
n
)
ꢀꢀꢀ
式(2)
[0026]
其中,δq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增产气量,m3;
[0027]
q
ma(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产气量,m3;
[0028]
q
ma(n-1)
为措施后第n-1天的日产气量,m3;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的,当n为1时,q
ma(0)
指措施前第一天的日产气量;
[0029]
α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递减率。
[0030]
式(2)计算措施后日增产气量时有效规避了页岩气井高递减率对排水采气工艺效果的影响,能够真实反映气井采用排水采气前后总产气量的增加值,更能真实反映措施效果的好坏。
[0031]
s4中所述累计增产气量即为措施后有效生产天数所对应的日增产气量之和。施期间日增产气量为正即判断当天的措施有效;则s4中所述累计增产气量实际为措施后日增产气量为正数的和。
[0032]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案中,s4中所述累计增产气量通过式(3)计算:
[0033][0034]
其中,δn
p
为累计增产气量,m3;
[0035]
t为措施有效期天数。
[0036]
s5中所述投入产出比为项目净产出与项目投入之比。
[0037]
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案中,s5中所述投入产出比通过式(4)计算:
[0038][0039]
其中,λ为投入产出比;
[0040]
p为天然气价格,元/m3;
[0041]
t为税金,元/m3;
[0042]
c为生产成本费用,元/m3;
[0043]
i为措施总费用,元。
[0044]
以上费用、价格等信息均可根据相关部门获知。所述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所述生产成本费用即为操作成本。
[0045]
本发明的一个优选方案提供一种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评价方法,该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6]
s1、获取排水采气措施前的第一天和措施前的第二天的日产气量,以及措施后的
日产气量;
[0047]
s2、根据s1获得的措施前后的日产气量通过式(1)计算气井措施期间每日的日递减率;
[0048][0049]
s3、根据每日的日递减率及当日的日产气量和前一天的日产气量通过式(2)计算日增产气量;
[0050]
δq
(n)
=q
ma(n)-q
ma(n-1)
×
(1-α
n
)
ꢀꢀꢀ
式(2)
[0051]
s4、通过式(3)计算措施期间有效生产天数的累计增产气量;
[0052][0053]
s5、根据累计增产气量通过式(4)计算投入产出比,以评价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
[0054][0055]
以上式中,α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递减率;
[0056]
q
ma(n-1)
为措施后第n-1天的日产气量,m3;
[0057]
q
ma(n-2)
为措施后第n-2天的日产气量,m3;
[0058]
δq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增产气量,m3;
[0059]
δn
p
为累计增产气量,m3;
[0060]
t为措施有效期天数;
[0061]
λ为投入产出比;
[0062]
p为天然气价格,元/m3;
[0063]
t为税金,元/m3;
[0064]
c为生产成本费用,元/m3;
[0065]
i为措施总费用,元。
[0066]
本发明的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评价方法中考虑了页岩气井递减率高的特点。排水采气实际上是按天加注的方式,因此考虑采用日递减率的方式,既能满足措施前后产量的对比,又不至于出现负数导致评价结果失真。
具体实施方式
[0067]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68]
本发明在此提供一个优选实施例,其中的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69]
s1、获取排水采气措施前的第一天和措施前的第二天的日产气量,以及措施后的日产气量;
[0070]
s2、根据s1获得的措施前后的日产气量通过式(1)计算气井措施期间每日的日递减率;
[0071][0072]
s3、根据每日的日递减率及当日的日产气量和前一天的日产气量通过式(2)计算日增产气量;
[0073]
δq
(n)
=q
ma(n)-q
ma(n-1)
×
(1-α
n
)
ꢀꢀꢀ
式(2)
[0074]
s4、通过式(3)计算措施期间有效生产天数的累计增产气量;
[0075][0076]
s5、根据累计增产气量通过式(4)计算投入产出比,以评价页岩气排水采气效果;
[0077][0078]
以上式中,α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递减率;
[0079]
q
ma(n-1)
为措施后第n-1天的日产气量,m3;
[0080]
q
ma(n-2)
为措施后第n-2天的日产气量,m3;
[0081]
δq
(n)
为措施后第n天的日增产气量,m3;
[0082]
δn
p
为累计增产气量,m3;
[0083]
t为措施有效期天数;
[0084]
λ为投入产出比;
[0085]
p为天然气价格,元/m3;
[0086]
t为税金,元/m3;
[0087]
c为生产成本费用,元/m3;
[0088]
i为措施总费用,元。
[0089]
根据以上步骤,计算某页岩气井措施期间(444天,有效生产天数288天)的累增产气量为834667m3,投入产出比按照834667x 1.56/(834667x 0.17+900x 444)计算为2.4046,措施经济效益2613.34元。措施有效率为64.86%(288/444x 100%)。
[0090]
其中数据如下表1所示;表中日递减率的公式在计算时为由于压缩机停机等其他因素造成井停产前一天产气量为0,直接取递减率为0。
[0091]
日增气量的计算是:如果递减率>0,则按照公式δq
(n)
=q
ma(n)-q
ma(n-1)
×
(1-α
n
)计算,否则当递减率为负数,由于前一天措施没效果或者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气井停产,为了不造成数据失真,按照递减率为0计算,即按照δq
(n)
=q
ma(n)-q
ma(n-1)
计算。
[0092]
表1
[0093]
[0094]
[0095]
[0096]
[0097]
[0098]
[0099]
[0100]
[0101]
[0102][0103]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