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83381发布日期:2019-02-01 19:17阅读:1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石油、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



背景技术:

液下活塞泵因为工作部分淹没在液体内,轴封无泄漏现象,且占地面积小,耐腐蚀性能强等特点,而被广泛适用于石油、化工、制药、造纸等工业部门,现有的高扬程液下泵故障率高、工作效率低、后期维护成本大,对工作介质有较高要求,不能输送含气体、沙子、塑料等的介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本实用新型采用电动缸做动力源,驱动活塞实现吸液排液,提高泵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保养频率,提高了应用范围,可以输送含气体、沙子、塑料等的介质。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包括与伺服驱动器连接的伺服电机、泵体和泵头,所述伺服电机通过支架与泵体连接,所述泵体与泵头连接,在泵头上设有进水口和位于进水口上的排液阀,所述排液阀与出水口通过排液管连通;在泵体的内腔中设有滚珠丝杠和活塞,所述伺服电机通过联轴器与滚珠丝杠连接,所述滚珠丝杠与活塞连接。

作为优选,在所述泵头上设有两个进水口和两个排液阀,介质通过进水口吸入工作腔内,并通过泵的工作压力,将介质通过排液阀、排液管从出水口排出。在泵头上设有两个进水口,分别在活塞上下行程时吸入液体。在泵头上设有一个出水口和两个排液阀,所述出水口与排液阀通过排液管连通。

作为优选,在泵体的上方两侧设有安装板。

作为优选,所述伺服驱动器与伺服电机之间连接有制动电阻。

作为优选,在出水口处设有流量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采用电动缸做动力源,驱动活塞实现吸液排液,提高泵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保养频率,提高了应用范围,可以输送含气体、沙子、塑料等的介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伺服驱动器,2、制动电阻,3、伺服电机,4、联轴器,5、支架,6、安装板,7、滚珠丝杠,8、出水口,9、活塞,10、排液管,11、进水口,12、泵头,13、进水口,14、泵体,15、排液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应用原理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如图1,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包括与伺服驱动器1连接的伺服电机3、泵体14和泵头12,所述伺服电机3通过支架5与泵体14连接,所述泵体14与泵头12连接,在泵头12上设有两个进水口和位于两个进水口上的两个排液阀,所述排液阀与出水口8通过排液管10连通;在泵体14的内腔中设有滚珠丝杠7和活塞9,所述伺服电机3通过联轴器4与滚珠丝杠7连接,所述滚珠丝杠7与活塞9连接。

在出水口8处设有流量计。

实施例2,如图1,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包括与伺服驱动器1连接的伺服电机3、泵体14和泵头12,所述伺服电机3通过支架5与泵体14连接,所述泵体14与泵头12连接,在泵头12上设有两个进水口和位于两个进水口上的两个排液阀,所述排液阀与出水口8通过排液管10连通;在泵体14的内腔中设有滚珠丝杠7和活塞9,所述伺服电机3通过联轴器4与滚珠丝杠7连接,所述滚珠丝杠7与活塞9连接。

所述伺服驱动器1与伺服电机3之间连接有制动电阻2。

在出水口8处设有流量计。

实施例3,如图1,一种电动缸驱动的液下活塞泵,包括与伺服驱动器1连接的伺服电机3、泵体14和泵头12,所述伺服电机3通过支架5与泵体14连接,所述泵体14与泵头12连接,在泵头12上设有两个进水口和位于两个进水口上的两个排液阀,所述排液阀与出水口8通过排液管10连通;在泵体14的内腔中设有滚珠丝杠7和活塞9,所述伺服电机3通过联轴器4与滚珠丝杠7连接,所述滚珠丝杠7与活塞9连接。

在泵体14的上方两侧设有安装板6。

所述伺服驱动器1与伺服电机3之间连接有制动电阻2。

在出水口8处设有流量计。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