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日用品领域,特别指一种吸盘,与其结构相关。
背景技术:
吸盘是借助气压的原理,吸附固定在平整的墙面或物体表面上,在吸盘上设置挂勾挂设物品,使用方便,使用吸盘可避免取孔破坏墙体,并且有移位灵活的特点,目前吸盘大多是真空吸附式结构,将软塑或树脂等柔性材料制成的吸盘主体紧贴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排出空气,并在吸盘主体的中部形成真空(负压)腔,产生吸附作用固定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吸盘,以达吸附稳定、持久的目的。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吸盘,包括吸盘主体、固定座、螺旋座以及上盖,吸盘主体具有相对的内面和顶面,内面供吸附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顶面中部成型一拉杆,所述固定座抵压在吸盘主体上,固定座中部设有供拉杆通过的穿孔,所述螺旋座与上盖结合可转动设置在固定座上,该螺旋座与吸盘主体的拉杆形成配合,上盖转动时通过螺旋座带动吸盘主体的拉杆轴向移动。
所述螺旋座的中部设有吸盘主体拉杆伸出的通孔,顶面设有斜导面,吸盘主体的拉杆顶部穿过螺旋座的通孔后与一销连接,该销的两端放置在螺旋座的斜导面上。
所述固定座顶面围绕穿孔成型一与螺旋座和上盖配合的凸垣,凸垣的端面设有供上盖旋入的定位口,外壁上设有与定位口相通的转动槽,所述上盖中部成型一环垣,环垣的内壁上设有与定位口配合的卡点,上盖的卡点对应压入凸垣的定位口后旋转进入转动槽内。
所述螺旋座的侧面设有卡块,上盖的环垣上设有与该卡块配合的卡位槽,安装后,螺旋座的卡块嵌在上盖的卡位槽上,藉此上盖可带动螺旋座一起转动。
所述螺旋座的底部设有一定位块,该固定座的凸垣上设有容置该定位块的槽。
所述吸盘主体的拉杆上套设一弹簧,顶部设有一销孔。
所述上盖上设有挂勾。
本实用新型的吸盘采用上述结构,旋转上盖带动螺旋座转动,螺旋座转动过程中,其斜导面作用带动吸盘主体的拉杆轴向向上移动,使吸盘主体中部与墙面之间形成真空,产生稳定、持久的吸力,牢牢的吸附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组合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组合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座结构示意图;
图5、5A为本实用新型螺旋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上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吸盘主体形成吸附力的示意图;
图8、8A为本实用新型实施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吸盘,包括有吸盘主体1、固定座2、螺旋座3以及上盖4。吸盘主体1采用软塑或树脂等柔性材料制成,吸盘主体1具有相对的内面11和顶面12,内面11供吸附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顶面12的中部成型一拉杆13,该拉杆13上套设一弹簧131,顶部设有一销孔132;
所述固定座2抵压在吸盘主体1上,固定座2的中部设有供拉杆13通过的穿孔21,当吸盘主体1吸附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时,该固定座2的底边会抵压在吸盘主体1的四周边缘上,以阻止外部空气从吸盘主体1的边缘渗入,该固定座2的顶面围绕穿孔21成型一与螺旋座3和上盖4配合的凸垣22,凸垣22的端面对称设有上盖4旋入的两定位口23,凸垣22外壁上设有与定位口23相通的转动槽24;
所述螺旋座3与上盖4结合可转动设置在固定座2上,螺旋座3与吸盘主体的拉杆13形成配合,上盖4旋转时带动螺旋座3转动,并通过螺旋座3带动吸盘主体的拉杆13轴向移动,所述螺旋座3的中部设有供吸盘主体拉杆12伸出的通孔31,底部设有一定位块32,该固定座上设有容置该定位块32的槽25,螺旋座3在该槽25限定的范围内转动,又螺旋座3的顶面设有两相对的斜导面33、34,侧面设有与上盖4配合的卡块35,吸盘主体的拉杆12顶部穿过螺旋座的通孔31后与一销5连接,该销5穿过拉杆12的销孔132后两端放置在螺旋座两斜导面33、34上,螺旋座转动时利用斜导面33、34带动拉杆12轴向移动;
所述上盖4罩套在螺旋座3上并与固定座的凸垣22连接,上盖4的中部对应固定座凸垣22成型一环垣41,该环垣41的内壁上设有与螺旋座卡块35配合的卡位槽42,与固定座凸垣配合的卡点43,安装后,螺旋座的卡块35嵌在上盖4的卡位槽42上,藉此上盖4可带动螺旋座3一起转动,上盖环垣内壁的卡点43对应压入凸垣的定位口23后旋转进入转动槽24内。
在此说明 ,本案优选螺旋座卡块35、上盖的卡位槽42和卡点43都对称设置两个。使用中,先将吸盘主体1压在墙面或物体表面上,旋转上盖带动螺旋座3转动,螺旋座3转动过程中,其斜导面33、34作用带动拉杆轴向向上移动,拉动使吸盘主体中部与墙面之间形成真空A,产生吸力吸附在墙面上(参见图7所示),同时上盖也紧抵在固定座2上,使固定座2压住吸盘主体1四周边缘,阻止外部空气渗入,使吸盘主体牢牢的吸附在墙面上。
进一步,如图8、8A所示,该上盖4上可设置挂勾6。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列举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