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1774916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润滑内齿轮,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有较多的自润滑齿轮,但是这些自润滑齿轮大多是外齿轮,能够利用离心作用,将位于齿轮中部的润滑油甩向齿牙部位,从而达到自润滑的作用。但是因为内齿轮的中心不便于安装盛放润滑油的容器,内齿轮的外表面安装盛放润滑油的容器后又不便于利用离心力将润滑油甩向齿牙,现有技术中却没有具有自润滑功能的内齿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带有挤压槽和储油管,储油管在离心力作用下会滑下挤压槽的底部,从而可受挤压槽挤压而使其体积变小,进一步使储油管内的润滑油被挤向齿牙,从而达到自润滑的作用的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一种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包括一内齿轮本体,所述的内齿轮本体的内表面上开设有齿牙,所述的带有自润滑结构的内齿轮还包括一储油管和一挤压槽,所述的内齿轮本体的外表面上开设有一半圆形沟槽,所述的半圆形沟槽的底部开设有导油孔,所述的导油孔的另一端开设在所述的内齿轮本体的内表面上;所述的储油管是由软管制成、并折弯成圆环形结构,所述的圆环形结构为开放式结构、接头处形成一活动间隙,所述的储油管内存储有润滑油;所述的储油管的内侧表面上均匀布置有多个出油嘴,所述的储油管布置在所述的半圆形沟槽内,所述的出油嘴与所述的导油孔相连接;所述的挤压槽为横截面为“V”形的环形结构、开口朝内布置;所述的挤压槽盖在所述的储油管上且与所述的内齿轮本体相连接。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导油孔的另一端开设在所述的齿牙的表面。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导油孔的另一端开设在所述的齿牙的啮合面上。本实用新型的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的优点是:带有挤压槽和储油管,储油管在离心力作用下会滑下挤压槽的底部,从而可受挤压槽挤压而使其体积变小,进一步使储油管内的润滑油被挤向齿牙,从而达到自润滑的作用。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的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的剖视图;图3为图1中的内齿轮本体的主视图;图4为图2中的储油管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5为图1中的挤压槽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其中:1、内齿轮本体;11、半圆形沟槽;12、导油孔;2、储油管;21、活动间隙;22、出油嘴;3、挤压槽。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本实用新型的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的优点是:带有挤压槽和储油管,储油管在离心力作用下会滑下挤压槽的底部,从而可受挤压槽挤压而使其体积变小,进一步使储油管内的润滑油被挤向齿牙,从而达到自润滑的作用。如图1、图2所示,一种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包括一内齿轮本体1、一储油管2和一挤压槽3,如图3所示,该内齿轮本体1的内表面上开设有齿牙、外表面上开设有一半圆形沟槽11,该半圆形沟槽11的底部开设有导油孔12,该导油孔12的另一端开设在该内齿轮本体1的内表面上;如图4所示,该储油管2是由软管制成、并折弯成圆环形结构,该圆环形结构为开放式结构、接头处形成一活动间隙21,该储油管2内存储有润滑油;该储油管2的内侧表面上均匀布置有多个出油嘴22,该储油管2布置在该半圆形沟槽11内,该出油嘴22与该导油孔12相连接;如图5所示,该挤压槽3为横截面为“V”形的环形结构、开口朝内布置;该挤压槽3盖在该储油管2上且与该内齿轮本体1相连接。当该带有挤压槽的自润滑内齿轮旋转时,该储油管2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即可滑向该挤压槽3的深处,从而使其体积变小而挤出其内的润滑油,然后润滑油可沿该出油嘴22和该导油孔12流向齿牙,达到自润滑的目的。该导油孔12的另一端开设在该齿牙的表面。内齿轮轮齿表面的润滑油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会逐渐朝向齿槽内流动,将该导油孔12的出油孔开设在该齿牙的表面有利于润滑整个齿牙。该导油孔12的另一端开设在该齿牙的啮合面上。对于即可以正转也可以反转的内齿轮本体1,该导油孔12不管开在齿牙的哪一面上,均能达到较好的润滑作用,但是对于始终朝一个方向转动的内齿轮本体,将该导油孔12开设在啮合面上,还有利于润滑与该内齿轮本体1相啮合的齿轮。以上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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