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卡密封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9670阅读:4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管卡密封圈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管道安装设备的密封元件,具体涉及一种管卡密封圈。



背景技术:

马鞍形管接头主要用于在官道上外接支管,该管接头一般包括与主管道配合的管夹,以及用于连接支管的接头,管夹包夹在主管道上,用于将接头固定,接头与主管道上开设的通孔正对,将接头连通支管,就能够使主管道内的介质流入支管内。然而现有技术中的管接头密封件结构单一,与管道配合时,不能进行良好的密封,从而容易导致接头处产生泄露。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密封性较好的管卡密封圈。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管卡密封圈,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环状本体;自然状态下,环状本体为圆环状;在使用状态下,环状本体受到管道和管卡挤压后能够扭曲成马鞍状;所述环状本体的其中一端设有环状凸脊,该端用于与管道外环面配合。

所述环状凸脊设有至少两圈,且各圈环状凸脊同心设置。

所述环状凸脊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且三角形的尖端朝上。

所述环状凸脊共设有4圈。

所述环状本体上与环状凸脊相背的一端的边缘设有倒角,该端用于与管卡上开设的环形卡槽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密封圈上设置凸脊,密封圈受到挤压后,凸脊会顺势变形,从而对管道外壁与密封圈之间的缝隙进行填充,使管道与密封圈贴合面的各部位均保持可靠的过盈配合,提高密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管卡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管卡的轴向视图;

图3是管卡的壳体结构主视图;

图4是管卡的壳体结构半剖视图;

图5是管卡的壳体结构剖视图;

图6是管卡的卡箍结构主视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半剖视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9是管卡的螺栓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即与管道40贴合的一侧为内侧,与管道40相背的一侧为外侧,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以下结合密封圈13的具体使用环境对密封圈13的结构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管卡,包括一个半管状的壳体10和至少两根半环状的卡箍20,所述壳体10上设有通孔15,所述通孔15内侧设有密封圈13,所述通孔15外侧设有一截用于连接支管的短管11,所述短管11外端设有用于连接支管的法兰12;所述壳体10和卡箍20的两端通过螺栓30连接,使壳体10和卡箍20之间形成一个整圆通道,用于包夹在管道40上。本实用新型采用多根分体式卡箍20对半壳10进行卡固,使用起来更加灵活,同时能够有效降低管接头装配过程产生的内应力,使管接头与管道连接紧密,降低密封失效的风险,提高了管接头在复杂工况下的耐久性。

如图7、8所示,密封圈13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环状本体;自然状态下,环状本体为圆环状;在使用状态下,环状本体受到管道40和管卡壳体10挤压后能够扭曲成马鞍状;所述环状本体的其中一端设有环状凸脊131,该端用于与管道40外环面配合。

优选的,所述环状凸脊131设有至少两圈,且各圈环状凸脊131同心设置。

优选的,所述环状凸脊131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且三角形的尖端朝上。

优选的,所述环状凸脊131共设有4圈。

优选的,所述环状本体上与环状凸脊131相背的一端的边缘设有倒角132,该端用于与管卡上开设的环形卡槽18相配合。

如图2-6所示,所述壳体10的两条直边上以及卡箍20的两端设有凸耳14,所述凸耳14上设有螺栓安装孔。

如图3、4、6所示,所述壳体10外壁的两端和中部以及卡箍20的两条弧形边上设有周向加强筋16,壳体10外壁中部的周向加强筋16延伸至所述短管11的根部。周向加强筋16能够有效提高壳体10的强度。

所述凸耳14与壳体10外壁上的周向加强筋16交错布置,相邻两凸耳14之间设有轴向加强筋17,该轴向加强筋17与壳体10外壁上的周向加强筋16连为一体。两组加强筋相互交叉,能够进一步提高壳体10的强度。

如图4、5所示,所述壳体10的两条直边的内外两侧设有凹槽19,所述凹槽19与凸耳14交错布置。由于加强筋交叉处结构比较密集,壁厚较大,不利于铸造成型,而开设凹槽19后能够减小壁厚,避免出现铸造缺陷。

如图9所示,所述卡箍20上的螺栓安装孔为矩形孔,所诉螺栓30的螺栓头由矩形凸头32和伞状凸头33两部分组成,所述矩形凸头32与螺纹杆31相连,伞状凸头33位于矩形凸头32外端;所述矩形凸头32与卡箍20上的矩形孔配合,用于防止螺栓30周向转动;所述伞状凸头33与矩形孔端面配合,用于防止螺栓30轴向窜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创造,凡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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