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合变速器换挡拨叉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9805阅读:556来源:国知局
离合变速器换挡拨叉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换挡拨叉,具体涉及一种离合变速器换挡拨叉机构。



背景技术:

在变速器的结构设计中,现有的换挡拨叉均对应设置有一个拨叉轴,导致变速器内部结构复杂,整体重量和体积较大,生产成本高,与现阶段所提出的轻量化设计的理念相违背,同时由于拨叉用来推动齿轮啮合,需要较大的强度,而对于拨叉的结构性能的设计是体现变速箱的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由于现阶段的变速器的结构的设置,导致拨叉的结构形状各异,为了实现换挡,根本没有有效的考虑和计算拨叉的强度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紧凑,稳定性能好,能够有效的降低变速器所需求的内部空间,并且优化拨叉结构的离合变速器换挡拨叉机构。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离合变速器换挡拨叉机构,包括支撑轴、换挡轴、滑动套设在支撑轴上的第一拨叉、第二拨叉和第三拨叉,所述的支撑轴和换挡轴平行设置,第一拨叉、第二拨叉和第三拨叉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驱动耳、第二驱动耳和第三驱动耳,所述的换挡轴匹配滑动套设在第一驱动耳、第二驱动耳和第三驱动耳上,与第一驱动耳、第二驱动耳和第三驱动耳对应的换挡轴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驱动块、第二驱动块和第三驱动块,第一驱动块、第二驱动块和第三驱动块在同一直线上,所述的第一驱动耳、第二驱动耳和第三驱动耳上均呈圆周分布设置有两个限位孔;当第一拨叉处于换挡初始状态时,第一驱动耳上的两个限位孔和第一驱动块呈圆周均布设置,第二驱动块与第二驱动耳上的其中一个限位孔对应,第二驱动耳上的另一个限位孔位于第二驱动块的顺时针120°位置,第三驱动块与第三驱动耳上的其中一个限位孔对应,第三驱动耳上的另一个限位孔位于第三驱动块的逆时针120°位置。

所述的换挡轴端部设置有选换挡球头,所述的选换挡球头驱动换挡轴轴向运动和圆周运动。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紧凑,其通过将三个换挡拨叉设置在同一支撑轴上,同时通过同一换挡轴实现三个换挡拨叉的分别单独驱动,从而的有效的利用了变速器的内部空间,降低了变速器的整体的体积和重量,对于拨叉的结构设计,能够实现更为有效的设计,增加拨叉强度,从而提高整个变速器的性能和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向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B-B向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C-C向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1为支撑轴、2为换挡轴、3为第一拨叉、4为第二拨叉、5为第三拨叉、6为第一驱动耳、7为第二驱动耳、8为第三驱动耳、9为第一驱动块、10为第二驱动块、11为第三驱动块、12为限位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

参见图1-图4,本实用新型一种离合变速器换挡拨叉机构,包括支撑轴1、换挡轴2、滑动套设在支撑轴上的第一拨叉3、第二拨叉4和第三拨叉5,所述的支撑轴1和换挡轴2平行设置,第一拨叉3、第二拨叉4和第三拨叉5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驱动耳6、第二驱动耳7和第三驱动耳8,所述的换挡轴2匹配滑动套设在第一驱动耳6、第二驱动耳7和第三驱动耳8上,与第一驱动耳6、第二驱动耳7和第三驱动耳8对应的换挡轴2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驱动块9、第二驱动块10和第三驱动块11,第一驱动块9、第二驱动块10和第三驱动块11在同一直线上,所述的第一驱动耳6、第二驱动耳7和第三驱动耳8上均呈圆周分布设置有两个限位孔12;当第一拨叉处于换挡初始状态时,第一驱动耳6上的两个限位孔12和第一驱动块9呈圆周均布设置,第二驱动块10与第二驱动耳7上的其中一个限位孔12对应,第二驱动耳7上的另一个限位孔12位于第二驱动块的顺时针120°位置,第三驱动块11与第三驱动耳上的其中一个限位孔12对应,第三驱动耳8上的另一个限位孔12位于第三驱动块的逆时针120°位置。

所述的换挡轴端部设置有选换挡球头,所述的选换挡球头驱动换挡轴轴向运动和圆周运动。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紧凑,其通过将三个换挡拨叉设置在同一支撑轴上,同时通过同一换挡轴实现三个换挡拨叉的分别单独驱动,从而的有效的利用了变速器的内部空间,降低了变速器的整体的体积和重量,对于拨叉的结构设计,能够实现更为有效的设计,增加拨叉强度,从而提高整个变速器的性能和质量。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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