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来水管道密闭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0273阅读:1381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来水管道密闭接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来水管道密闭接头。



背景技术:

目前,在自来水管道连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经常会使用到管道接头,传统的管道接头大多使用螺纹连接、焊接等技术手段,但是由于现在对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往往会使用一些快速接头,达到快速连接管道的技术目的,现有的快速接头其主要存在的技术缺陷是连接处容易出现漏水问题,究其漏水原因均为密封圈套接连接管道实现密封,由于密封圈径向并没有受到额外的外力,往往密封圈稍微出现热胀冷缩、老化就会漏水,而且这种漏水会出现在密封圈内外两侧的任何一侧。所以,如何提供一种不易漏水、连接便捷的管道接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来水管道密闭接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结构设计新颖,使用安装方便,连接快速,密封性能优和安全系数高,大大提高了管道接头使用寿命,达到了高强度密封的设计目的,便于推广使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来水管道密闭接头,包括上端盖,所述上端盖通过卡口密封安装在外壳的上端,所述外壳安放在内壳的外部并与底座密封连接,且内壳固定在底座上端,在所述外壳的前后端面上对称开设有后矩形开口和前矩形开口,所述内壳后端设置的矩形开口密封连接的密封底座的另一端与外壳的后矩形开口固定连接,在所述内壳的内部安放有导向底座,所述外壳与密封底座通过外壳上的前矩形开口和密封底座两侧的矩形安装槽密封连,所述密封底座通过密封底座端面上开设的管口内壁上设置的环形槽分别与左密封环和右密封环紧密连接。

优选的,所述上端盖上密封连接有管道,且上端盖上对称固定有拉环。

优选的,所述内壳的前端面开设有半圆形开口。

优选的,所述左密封环和右密封环的外侧均设置有环形凸台,且环形凸台与管口内部上开设的环形槽相配合。

优选的,所述左密封环和右密封环的两端分别焊接有连接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设计新颖,使用安装方便,连接快速,密封性能优和安全系数高,大大提高了管道接头使用寿命,达到了高强度密封的设计目的,便于推广使用;上端盖上拉环设计,更加方便上端盖的开启;密封底座和密封环的设计,拆卸简单,具有较好的密封性,适用性强,可以很好的满足使用者和市场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内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密封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密封环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端盖;2-管道;3-拉环;4-管口;5-底座;6-外壳;7-密封底座;8-左密封环;9-后矩形开口;10-前矩形开口;11-矩形开口;12-内壳; 13-半圆形开口;14-导向底座;15-环形槽;16-矩形安装槽;17-环形凸台; 18-连接头;19-右密封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自来水管道密闭接头,包括上端盖1,上端盖1通过卡口密封安装在外壳6的上端,外壳6安放在内壳12的外部并与底座5密封连接,且内壳12固定在底座5上端,外壳6的前后端面上对称开设有后矩形开口9和前矩形开口10,内壳12后端设置的矩形开口11密封连接的密封底座7的另一端与外壳6的后矩形开口9固定连接,内壳12的内部安放有导向底座14,外壳6与密封底座7通过外壳6上的前矩形开口10和密封底座7两侧的矩形安装槽16密封连,密封底座7通过密封底座7端面上开设的管口4内壁上设置的环形槽15分别与左密封环8和右密封环19紧密连接,上端盖1上密封连接有管道2,且上端盖1上对称固定有拉环3,内壳12的前端面开设有半圆形开口13,左密封环8和右密封环19 的外侧均设置有环形凸台17,且环形凸台17与管口4内部上开设的环形槽 15相配合,左密封环8和右密封环19的两端分别焊接有连接头18。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需要连接接水管的部分伸入密封底座7上开设的管口4内,然后通过左密封环8和右密封环19进行密封连接,且连接接的部分可以设置较长,实现受力面更大防止结构的形变,结构更加牢固,左密封环8和右密封环19的内上还设置有密封垫,增加密封力度,本装置结构设计新颖,使用安装方便,连接快速,密封性能优和安全系数高,大大提高了管道接头使用寿命,达到了高强度密封的设计目的,便于推广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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