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部件,特别是涉及一种用粉末冶金同步器齿毂的变速器总成。
背景技术:
在汽车的变速器中,同步器的作用是在换挡时使相互接合的齿轮实现转速同步的装置。我们知道,在换挡过程中,应当使准备啮合的那一对齿轮的接合齿圈的圆周速度达到相等,才能平顺地挂上挡,否则,两齿轮齿圈间会发生冲击发生噪音,影响齿轮的使用寿命。为了便于换挡,汽车变速器在常用的各档间都安装有同步器,使相啮合的一对齿轮先同步,而后啮合。同步器有常压式和惯性式,目前,在轿车上大都采用的是惯性同步器,它主要由接合套、同步器齿毂、同步锁环等组成,惯性同步器的特点是依靠摩擦作用实现同步。同步锁环的内锥面与待接合齿轮齿圈外锥面接触产生摩擦,锥面摩擦使得待啮合的齿套与齿圈迅速同步,同时会产生一种锁止作用,防止齿轮在同步前进行啮合。当同步锁环内锥面与待接合齿轮齿圈外锥面接触后,在摩擦力矩的作用下齿轮转速迅速降低(或升高)到与同步锁环转速相等,两者同步旋转,齿轮相对于同步锁环的转速为零,因而惯性力矩也同时消失,这时在作用力的推动下,接合套不受阻碍地与同步锁环齿圈接合,并进一步与待接合齿轮的齿圈接合而完成换档过程。
同步器齿毂是同步器中的重要零件,同步器齿毂的外侧设有和结合套啮合的齿毂外花键,内侧则设有和传动轴的外花键啮合的齿毂内花键,以传递输入的动力和扭矩,因此对强度、硬度等有较高的要求。然而,现有的同步器齿毂强度和硬度不足,导致发动机最大传递扭矩低,且变速器在换挡过程中容易出现卡滞。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粉末冶金同步器齿毂的变速器总成,提高发动机的最大传递扭矩,使变速器在换挡过程中更加平稳。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用粉末冶金同步器齿毂的变速器总成,包括同步器,所述同步器包括齿毂和齿套,所述齿毂包括齿毂本体,所述齿毂本体上设置有中心孔,所述中心孔内设置有内花键,所述齿毂本体的外圈设置有外花键;所述齿毂本体采用SMF4040粉末冶金结构材料制成,并且端面采用高频淬火;所述齿毂本体的外圈开设有三个均匀分布的轴向槽,所述轴向槽的底部宽度大于顶部宽度;三个轴向槽将齿毂本体的外花键分成三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的外花键上具有缺齿部。
进一步,所述轴向槽的底部两侧呈圆弧形。
进一步,所述齿毂本体的端面上开设有环形槽,所述环形槽内圈上开设有防撞条安装槽,所述防撞条安装槽内设置有防撞条。
进一步,所述防撞条用高强度碳纤维制成。
进一步,所述齿毂本体的外表面设置有耐磨层。
进一步,所述耐磨层为碳化硅耐磨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齿毂本体采用SMF4040粉末冶金结构材料制成,且端面采用高频淬火,得到的同步器齿毂强度和硬度高,能够满足更大传递扭矩的要求,经过检测,发动机的最大传递扭矩可达到220NM,高于目前国内类似产品的160NM;轴向槽的底部宽度大于顶部宽度,能够有效防止滑块脱落,避免同步器出现故障;外花键上具有缺齿部,在换挡过程中能够更好保证同心度,使换挡变速更加顺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同步器齿毂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用粉末冶金同步器齿毂的变速器总成,包括同步器,同步器包括齿毂和齿套,齿毂包括齿毂本体1,齿毂本体1上设置有中心孔11,中心11孔内设置有用于内花键12,内花键12用于和同步器的齿套啮合;齿毂本体1的外圈设置有外花键13,外花键13用于和传动轴啮合;齿毂本体1采用SMF4040粉末冶金结构材料制成,并且端面采用高频淬火,得到的同步器齿毂强度和硬度高,能够满足更大传递扭矩的要求,经过检测,发动机的最大传递扭矩可达到220NM,高于目前国内类似产品的160NM;齿毂本体1的外圈开设有三个均匀分布的轴向槽14,轴向槽14的底部宽度大于顶部宽度,同步器的滑块安装在轴向槽14内,由于轴向槽14的底部宽度大于顶部宽度,能够有效防止滑块脱落,避免同步器出现故障;三个轴向槽14将齿毂本体的外花键分成三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的外花键上具有缺齿部15,缺齿部15少切一个齿,可以在换挡过程中能够更好保证同心度,使换挡变速更加顺畅。
同步器的齿套与齿毂之间有滑块,滑块安装在轴向槽14内,为了方便安装滑块,本轴向槽14的底部两侧呈圆弧形。
齿毂本体1的端面上开设有环形槽16,环形槽16内圈上开设有防撞条安装槽17,防撞条安装槽17内设置有防撞条,防撞条用弹性材质,这样在换挡过程中可以减轻碰撞,提高齿毂的使用寿命。
防撞条用高强度碳纤维制成,高强度碳纤维质量轻,强度高,既能够保证齿毂的重量不会增加,又可以对齿毂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齿毂本体1的外表面设置有耐磨层,耐磨层为碳化硅耐磨层,这样可以防止齿毂发生磨损,保证同步器的可靠性。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尽管申请人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