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火结构排气管通舱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64954阅读:839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火结构排气管通舱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舶管路附件,具体涉及一种防火结构排气管通舱件。



背景技术:

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主机或发电机将产生大量废气,需要经排气管输送到烟囱并排出船外,然而废气温度多高达数百度,故排气管具有高温、高应力的特性,需考虑热绝缘及船体结构应力消除问题。且对于某些舱壁或甲板还具有防火要求,即便发生火情,排气管通舱件也应能够在火情中承受一定时间火烧而不至于损毁,避免火情从舱壁或甲板的一侧蔓延至另一侧。

目前市面常用的排气管通舱件主要有穿舱腹板式通舱件、座板式通舱件、护圈+保护罩组合式通舱件,但均无法同时满足热绝缘、应力消除和防火要求。传统的穿舱腹板式通舱件,其穿舱腹板与船体直接热传递,不能保护舱壁,可能会引起结构变形、油漆破坏甚至焊缝开裂问题,且穿舱腹板式通舱件外表面包覆有绝缘材料,难以检查维护;传统的座板式通舱件,加工难度大、成本高,施工/维护较为麻烦,且排气管之间存在间隙,座板厚度T有限,热绝缘效果及安全性打折扣,无法达到防火要求;传统的护圈+保护罩组合式通舱件,排气管绝缘材料与护圈之间留有间隙,可自由滑动,以利于吸收热膨胀,但也同时因此无法满足防火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新型防火结构排气管通舱件,以解决现有技术通舱件难以同时满足防火、热绝缘、去应力的问题,安全可靠、适用于各种通径、各种区域的排气管。

具体方案如下:一种防火结构排气管通舱件,包括排气管、通舱管、绝热材料及防火隔热垫片,所述排气管一端设有第一法兰体,所述通舱管套设于排气管外,且在通舱管一端设有与所述第一法兰体相匹配连接的第二法兰体,所述绝热材料填充于通舱管与排气管间所形成的环形空腔中,所述防火隔热垫片通过紧固件锁紧密封于所述第一法兰体和第二法兰体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通舱管外侧壁设有防锈漆层。防止潮湿环境下管道锈蚀。

优选的,所述通舱管为碳钢通舱管。

优选的,所述通舱管壁厚为3mm以上,长度为900mm以上。一定的长度和厚度要求,保证了通舱管在火情中承受一定时间火烧而不至于损毁,防止火情从舱壁或甲板的一侧蔓延至另一侧。

进一步的,所述绝热材料为矿棉或硅酸铝。不含有害物质,也不可燃。

进一步的,所述防火隔热垫片为陶瓷垫片或石墨垫片。即便在927℃高温条件下也不会失效。

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独特的大管套小管双壁管式密封设计,通舱管与排气管经单侧法兰连接,安装方便,同时巧妙地将绝热材料设置在敞开式的空腔内,敷设简单,绝热性能良好,耐高温防火隔热垫片的设置确保了火情发生时通舱件的完整性不受损害,避免火情蔓延,保障了船舶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剖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排气管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舱管示意图;

其中,1-排气管,10-第一法兰体,2-通舱管,20-第二法兰体,3-绝热材料,4-防火隔热垫片,5-舱壁。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由图1至4可见,本实施例的一种防火结构排气管通舱件,包括排气管1、通舱管2、绝热材料3及防火隔热垫片4,其中排气管1一端设有第一法兰体10,通舱管2套设于排气管1外,其外径及长度可根据需求灵活决定,壁厚优选大于3mm,长度优选大于900mm,且尽可能均布安装于舱壁5或甲板两侧,以满足SOLAS(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防火要求与国际接轨;在通舱管2一端设有与第一法兰体10相匹配连接的第二法兰体20,通舱管2优选为碳钢材质,且优选在通舱管2外侧壁涂设一防锈漆层,以防止潮湿环境下管道锈蚀。绝热材料3填充于通舱管2与排气管1间所形成的环形空腔中,依实际情况可灵活选用矿棉或硅酸铝等,厚度一般取70mm至100mm为宜,以防止通舱管表面温度过高造成船员烫伤,或造成油漆破坏及船体结构热变形。防火隔热垫片4可选用陶瓷垫片、石墨垫片或耐高温金属垫片等,其通过螺栓螺母等紧固件锁紧密封于第一法兰体10和第二法兰体20之间,以保证形成一个完整封闭的防火结构通舱件,保障了火情发生时船舶的安全。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可同时满足防火、热绝缘和应力消除的要求。双壁管式通舱件设计仅需安装一对法兰接口,安装简单且便于后期日常维护,可适用于各种情况下的排气管通舱件,不仅是防火结构,水密舱壁亦可使用,适用性强,应用范围广。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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