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伸缩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内齿型伸缩支撑件。
背景技术:
现有的齿型伸缩杆,不管是依靠齿排组合件的伸缩杆,还是啮合前行的伸缩杆,在伸出时只能一齿一齿地顶出,即一次操作只能进一个齿,不能连续进齿,致使伸缩速度慢,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内齿型伸缩支撑件,以解决现有齿型伸缩杆不能连续进齿,伸缩速度慢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内齿型伸缩支撑件,包括:中心杆,其下端开设有固定孔;卡块,其顶端转动连接在中心杆的顶部;卡块的下端可依靠自身的重量下落;套设在中心杆外部的内管,其下端开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中心杆沿内管的内壁活动,卡块位于内管的外部;复位时,第一通孔与固定孔相对应;套设在内管外部的外管,其内壁上沿纵向设有至少一排锯齿状的齿条,卡块的下端与齿条的锯齿相啮合;外管沿内管的外壁活动;用于固定中心杆和内管的固定销,穿过第一通孔和固定孔;设于第二通孔处的压杆,其一端穿过第二通孔延伸至中心杆的底部,其另一端位于内管的外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内齿型伸缩支撑件,可以根据场合的需要任意拉伸该伸缩杆的长度,当确定拉伸长度后,卡块立刻锁紧;缩回时,只要压下压杆,就可以缩回任意长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实施例中内齿型伸缩支撑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中内齿型伸缩支撑件的侧视图;
图3是实施例中内齿型伸缩支撑件去除外管剩余结构的立体图;
图4是实施例中卡块与中心杆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为实施例中内齿型伸缩支撑件的结构示意图。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包括:中心杆1、卡块3、内管4、外管5、齿条6、固定销7和压杆8;中心杆1的下端开设有固定孔2;卡块3的顶端转动连接在中心杆1的顶部;卡块3的下端可依靠自身的重量下落;套设在中心杆1外部的内管4,其下端开设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中心杆1沿内管4的内壁活动,卡块3位于内管4的外部;复位时,第一通孔与固定孔2相对应;套设在内管4外部的外管5,其内壁上沿纵向设有至少一排锯齿状的齿条6,卡块3的下端与齿条6的锯齿相啮合;外管5沿内管4的外壁活动;用于固定中心杆1和内管4的固定销7,穿过第一通孔和固定孔2;设于第二通孔处的压杆8,其一端穿过第二通孔延伸至中心杆1的底部,其另一端位于内管4的外部。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用于限制外管5下降的限位件9,固设于内管4的外壁上,位于第一通孔的上方。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位于内管4与外管5之间的第一内衬10,其固设于外管5的内壁上,位于齿条6的下方。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位于内管4与中心杆1之间的第二内衬11,其固设于内管4上端的内壁上。
如图4所示,为实施例中卡块与中心杆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两个U型支架12、两个连轴14和两个卡块3,两个U型支架12对称固设于内管4的顶端;两个连轴14平行设置且分别固连于两个U型支架12上;两个卡块3的顶部穿过连轴14。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与卡块3一一对应设置的连接件13,其一端与中心杆1的顶部转动连接,另一端与卡块3的顶端转动连接。
实施例中的转动连接可以采用现有技术,如通过轴连接,实现转动。
优选地,外管5的内壁上对称设有两排齿条6;或者,外管5的内壁上布满一圈齿条6。两排齿条6分别与两个卡块3对应。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固定块15和弹簧16,固定块15固设于内管4的内壁上,位于内管4的下部;中心杆1的下端呈凸台型;弹簧16设于固定块15和中心杆1的凸台之间。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还包括:底座17与内管4的下端固连。
说明性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外管5的顶部设有顶座18。
上述实施例中的内齿型伸缩支撑件,使用时,除去固定销7,下压压杆8,使中心杆1向上移动,卡块3的下端依靠自身的重量下落,自由拉伸外管5,当确定拉伸长度后,松开压杆8,使中心杆1向下移动,当卡块3移至内管4的顶端时,卡在此处,卡块3的下端与齿条6的锯齿相啮合,插入固定销7,实现锁紧;当缩回时,除去固定销7,只要压下压杆,就可以缩回任意长度,重复上述步骤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