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981853发布日期:2020-11-20 09:30阅读:2765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塑料件连接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



背景技术:

塑料卡扣能简便有效地对待固定件进行固定安装,且成本不高,性能良好,故在目前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塑料卡扣还有在性能上需要改进的地方。在塑料件联接传统匹配方案里,现有的卡扣结构会导致零件拆解的时候卡扣较难掰开,进而导致卡扣容易断裂,最终影响产品的维护性能;其他的一些卡扣连接结构,则会导致零件表面外露大量螺钉,影响产品外观美观。

发明专利cn105691324b公布了一种安装结构,为一种柔性塑料卡扣座,具有彼此间隔开设置的两个支撑脚,安装板的相对的两端分别通过弱化结构连接于支撑脚的顶端,弱化结构为u形弱化结构,该u形弱化结构包括底壁和侧壁,其用于汽车后背门和后背门装饰板之间的安装,但没有公布与之配合使用的卡扣的技术特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包括彼此配合的卡扣柱体和卡扣插片,使得两零件连接紧固且易于拆装,还能有效控制零件配缝的间隙及面差效果均匀美观。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包括彼此配合的卡扣柱体和卡扣插片,所述卡扣柱体的一端设有限位装置,另一端设于固定翻边上,所述卡扣插片中部设有圆形开孔,所述圆形开孔的下部设有喇叭状开口,所述喇叭状开口设有宽部和窄部,所述窄部与圆形开孔相通,所述宽部大于卡扣柱体的直径,所述窄部小于卡扣主体的直径,用于保证卡扣柱体能够推入或退出所述圆形开孔内。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装置包括限位卡片,所述限位卡片设于所述卡扣柱体的上部,所述限位卡片与卡扣柱体一体成型,限位卡片兼顾限位和导向的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柱体为空心薄壁圆柱体结构,所述卡扣柱体的厚度为其直径的8%~10%。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装置包括限位翻边,所述限位翻边设与卡扣柱体、固定翻边相连接形成一个上部开放的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底部位于卡扣柱体两侧设有通孔,当塑料卡扣为闭合状态时,所述通孔用于卡扣插片梯型结构通过。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柱体为半开放式柱体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插片上部设有若干第一加强筋,以便保证基本的插拔强度。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柱体的下部设有若干第二加强筋,便于增加卡接过程悬着的柱头区域的弯曲强度。

进一步地,所述卡扣插片为片状结构,其上部厚度≥2.2mm。

进一步地,所述下部喇叭状开口两侧为梯形结构,具有导向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喇叭状开口的窄部尺寸为圆形开孔直径的80%~85%,以便保证卡扣柱体能够在插拔力作用下使卡扣插片变形从而推入或退出所述卡扣插片上的圆形开孔。

进一步地,所述圆形开孔直径与卡扣柱头直径的预留公差为0.1mm,用于咬合卡扣柱头。

进一步地,当塑料卡扣为闭合状态时,所述卡扣插片与所述限位装置贴合,以便限制其在此方向上移动。

卡扣结构是使产品两个零件紧密结合的一种连接方式,本申请中定义的固定翻边是指与卡扣柱体固定相连接的零件上的固定面,也可以起到限位的作用,防止卡扣结构向后运动。例如,用于上部开口、前侧面设置卡扣结构的盒体来说,固定翻边是指前侧面上用于固定卡扣柱体的部位。

使用过程如下:将卡扣插片底部喇叭状开口对齐并初步抵在卡扣柱头的圆柱面上,同时将卡扣插片的外表面贴住卡扣柱头上部的限位装置,并用力将卡扣插片沿着开口方向挤开卡扣插片的喇叭状开口最窄处,最终将卡扣柱头挤进圆形开孔内,此时,卡扣就处于闭合状态,打开时,用力将卡扣插片从卡扣柱体上退出即可。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方便零件的拆装,安装时只需将卡扣插片与卡扣柱体对齐后,将卡扣插片以用力推进去即安装到位,拆的时候直接拉扯便可分离,大大提高了零件的可维护性。

(2)本实用新型可以达到更好的匹配紧固效果,通过圆形开孔限制4个方向的移动自由度,还可以通过限位卡片限制1个垂直于限位卡片大面方向的移动自由度,共计5个自由度,解决了传统的卡勾只能用一条棱角定位一个自由度,需要大量辅助定位结构,从而导致模具加工精度要求高的问题。

(3)本实用新型可以节省模具复杂度以及模具成本,现有的卡扣结构卡子和扣子都需要做滑块,而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卡扣柱头部分是不需要滑块就可以做出来的。

(4)本实用新型可以保证产品外形美观,零件表面可以减少甚至不布置外露螺钉,从而达到更好的外观效果。

(5)本实用新型一旦设计验证合格,便可以作为模块化的结构模板,快速可靠的大量使用于各种适用场合,不需要根据不同场合大量调整结构各项参数,从而节省了设计优化的时间,提高了开发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卡扣插片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卡扣柱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卡扣闭合状态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卡扣插片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卡扣柱体结构示意图;

上述附图标记:

1、卡扣柱体;2、卡扣插片;3、固定翻边;

11、限位卡片;12、第一加强筋;13、限位翻边;

21、圆形开孔;22、喇叭状开口;23、梯形结构;24、第二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包括彼此配合的卡扣柱体1和卡扣插片2,卡扣柱体1的一端设有限位卡片11,另一端设于固定翻边3上,限位卡片11设于卡扣柱体1的上部并与卡扣柱体1一体成型,兼顾限位和导向的作用。卡扣柱体1为空心薄壁圆柱体结构,其厚度为其直径的8%~10%,作为优选实施方案,本实施例选取地卡扣柱体厚度为其直径的10%。

卡扣插片2为具有一厚度的塑料片体结构,上部厚度≥2.2mm,中部设有圆形开孔21,圆形开孔21的下部设有喇叭状开口22,喇叭状开口22设有宽部和窄部,其中窄部与圆形开孔相通,宽部的尺寸大于卡扣柱体1的直径,窄部尺寸小于卡扣主体1的直径,用于保证卡扣柱体1能够在插拔力作用下使卡扣插片2变形而推入或退出圆形开孔21内,为了保证圆形开孔21咬合住卡扣柱体1,圆形开孔21直径与卡扣柱头1直径的预留公差为0.1mm。

优选地,下部喇叭状开口22两侧为具有导向效果的梯形结构23,当卡扣插片和卡扣柱头均为abs材质时,喇叭状开口的窄部尺寸应为于所述圆形开孔尺寸的85%;当卡扣插片为pp材质,卡扣柱头为abs材质时,喇叭状开口的窄部尺寸应为于所述圆形开孔尺寸的80%。

优选地,为了增加卡接过程悬着的柱头区域的弯曲强度,卡扣柱体1下有若干第一加强筋12撑住,由于卡扣插片2直接和外观面相连,所以连接处需要控制厚度为主料厚的40%,且在卡扣插片2上部设置若干第二加强筋24以保证基本的插拔强度。由于在零件翻边背面制作的卡扣柱体,可能会在零部件的正面也就是外观面,看出印迹,为了避免印迹的产生,影响外观面质量,卡扣柱体必须完全坐落于零件翻边上,当塑料卡扣为闭合状态时,所述卡扣插片与所述限位装置贴合。

实施例2

如图4-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方便拆卸的塑料卡扣结构,包括彼此配合的卡扣柱体1和卡扣插片2,卡扣柱体1的一端设有限位翻边13,另一端设于固定翻边3上,卡扣柱体1为半开放式柱体结构,其厚度为其直径的8%~10%,作为优选实施方案,本实施例选取地卡扣柱体1厚度为其直径的10%,在制作时,当卡扣柱体1的方向与主出模方向垂直时,为了节省滑块成本,而将实施例1中的封闭柱体朝主出模方向放开形成半开放式柱体结构。

卡扣插片2为具有一厚度的塑料片体结构,上部厚度≥2.2mm,中部设有圆形开孔21,圆形开孔21的下部设有喇叭状开口22,喇叭状开口22设有宽部和窄部,其中窄部与圆形开孔相通,宽部的尺寸大于卡扣柱体1的直径,窄部尺寸小于卡扣主体1的直径,用于保证卡扣柱体1能够在插拔力作用下使卡扣插片2变形而推入或退出圆形开孔21内,为了保证圆形开孔21咬合住卡扣柱体1,圆形开孔21直径与卡扣柱头1直径的预留公差为0.1mm。

优选地,下部喇叭状开口22两侧为具有导向效果的梯形结构23,当卡扣插片和卡扣柱头均为abs材质时,喇叭状开口的窄部尺寸应为于所述圆形开孔尺寸的85%;当卡扣插片为pp材质,卡扣柱头为abs材质时,喇叭状开口的窄部尺寸应为于所述圆形开孔尺寸的80%。

优选地,限位翻边13设与卡扣柱体1、固定翻边3相连接形成一个上部开放的容纳腔,容纳腔底部位于卡扣柱体两侧设有通孔,当塑料卡扣为闭合状态时,通孔用于卡扣插片2梯型结构223通过。

优选地,由于卡扣插片2直接和外观面相连,所以连接处需要控制厚度为主料厚的40%,且在卡扣插片2上部设置若干第二加强筋24以保证基本的插拔强度。由于在零件翻边背面制作的卡扣柱体,可能会在零部件的正面也就是外观面,看出印迹,为了避免印迹的产生,影响外观面质量,卡扣柱体必须完全坐落于零件翻边上,当塑料卡扣为闭合状态时,所述卡扣插片与所述限位装置贴合。

使用过程如下:将卡扣插片底部喇叭状开口对齐并初步抵在卡扣柱头的圆柱面上,同时将卡扣插片的外表面贴住卡扣柱头上部的限位装置,并用力将卡扣插片沿着开口方向挤开卡扣插片的喇叭状开口最窄处,最终将卡扣柱头挤进圆形开孔内,此时,卡扣就处于闭合状态,打开时,用力将卡扣插片从卡扣柱体上退出即可。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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