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紧固件,具体涉及一种高强度的膨胀螺栓。
背景技术:2.目前,膨胀螺栓是将管路支托架或设备固定在墙上、楼板上、柱上所用的一种特殊螺纹连接件。膨胀螺栓通常由沉头螺栓、膨胀套、平垫圈、弹簧垫和六角螺母组成。使用时,须先在固定体上钻出相应尺寸的孔,再把螺栓、膨胀套装入孔中,旋紧螺母即可使螺栓、膨胀套、安装件与固定体之间胀紧成为一体。由于现在有膨胀套管结构单一,与墙体安装后的摩擦力较小,在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松动或滑移,只适于一些房屋装修或家电安装等安全等级低的普通、常规场合,不适于固定大型产品及关键重要设备,使用受限制,且制作成本较高,不利于膨胀螺栓的推广和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强度的膨胀螺栓,该膨胀螺栓安装后能够与墙体较大的摩擦,安装牢固,有效防止螺栓脱落和位移,而且能更好固定大型产品或设备,使用范围广。
4.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高强度的膨胀螺栓,包括螺栓主体,和套设于螺栓主体上的膨胀套管和用于拧紧膨胀套管的螺母,膨胀套管和螺母之间还设有用于螺母放松的平垫圈,螺栓主体的一端设有锥形台,锥形台直径较小的一端位于靠近膨胀套管一侧,所述膨胀套管外壁设有沿圆周和轴向分布的复数个凸起的倒刺,各倒刺呈间隔布置,所述膨胀套管与螺栓主体锥形台相接的一端沿圆周均布有三个轴向开口,所述轴向开口的止端为一通孔,所述膨胀套管靠近锥形台的一端设有锯齿牙。
5.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膨胀套管采用钢带一次性冲压成型的非闭合圆柱管。
6.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倒刺为鱼鳞形状。
7.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膨胀套管上设置有若干个倒刺和锯齿牙,使膨胀套管扩张与墙壁接触,增大膨胀套管与墙孔的摩擦力,使用时阻止膨胀套管跟随螺栓转动,同时能够让倒刺与墙体咬合一起,进一步提高膨胀套管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8.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为明显:
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0.图2为图1的a
‑
a向剖面示意图;
11.其中:1—螺栓主体,2—膨胀套管,3—螺母,4—平垫圈,5—锥形台,6—倒刺,7—锯齿牙,8—通孔,9—轴向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12.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1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也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5.本实施例的一种高强度的膨胀螺栓,如图1、图2所示,包括螺栓主体1,和套设于螺栓主体1上的膨胀套管2和用于拧紧膨胀套管的螺母3,膨胀套管2和螺母3之间还设有用于螺母放松的平垫圈4,螺栓主体1的一端设有锥形台5,锥形台5直径较小的一端位于靠近膨胀套管2一侧,所述膨胀套管2外壁设有沿圆周分布的复数个凸起的倒刺6,各倒刺呈间隔布置,倒刺6 为鱼鳞形状,倒刺6沿膨胀套管外壁的轴向和圆周向呈间隔按等排列,膨胀套管2与螺栓主体1锥形台相接的一端沿圆周均布有三个轴向开口9,所述轴向开口9的止端为一通孔8,膨胀套管2靠近锥形台的一端设有锯齿牙7,锯齿牙7由膨胀套管一端呈间隔设置复数个向外侧翘起的三角齿部,其中,膨胀套管2采用钢带一次性冲压成型的非闭合圆柱管,该结构简单,制作容易,降低生产成本。
16.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安装时,将螺栓主体1的锥形台5一端插入于预先钻好的墙壁孔洞中,不断旋转拧紧螺母3,膨胀套管2在拧紧力的作用下,使螺栓主体1就会向外伸,从而让锥形台5胀开膨胀套管,倒刺6和锯齿牙7就会相应与墙壁咬合而增大之间的摩擦力,使用时阻止膨胀套管跟随螺栓转动,同时能够让倒刺与墙体咬合一起,进一步提高膨胀套管的稳定性。
17.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