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燃气立管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2.燃气管具有安装方便、连接可靠、耐腐蚀、不堵气、柔软性好、使用寿命长,可以任意弯曲而不变形、不阻气等特点。表面软性防护层材料具有更安全、更易清洁、美观的特点,不锈钢螺纹连接金属软管使用年限为8。
3.但现有的燃气道在进行管道之间对接时,不具有自动全方位对接功能,使得连接工作不方便,增加了工人的劳动量,同时在对接的过程中受外力影响管道易产生晃动,从而会降低管道对接的精准性,降低了管道的对接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现有的燃气道进行管道之间连接不便和在对接过程中易受外界影响降低对接精准性的问题,提供一种燃气立管支撑装置。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燃气立管支撑装置,包括主体、转动调节机构和缓冲机构,所述主体包括有底板,所述底板的顶端中间位置处设置有调节座,所述调节座的顶端内壁连接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外壁并位于调节座的上方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两侧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板的上方并位于支撑柱的顶端设置有两个管道外壳,两个所述管道外壳的内部设置有两个相对称的固定板,一个所述固定板与管道外壳相接处的位置处设置有多个支撑弹簧;
6.其中转动调节机构包括有位于调节座内部的主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的内部设置有插孔,所述主动齿轮的一侧啮合有被动齿轮,所述被动齿轮的一侧并位于支撑柱的外壁设置有固定框架,所述固定框架的一侧内壁设置有活动块,所述活动块的一端连接有连接弹簧。
7.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缓冲机构包括有位于底板顶端并位于调节座两侧的两组相对称的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之间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外壁并位于支撑杆的底端套接有缓冲块,所述缓冲块的一侧并位于连接杆的外壁套接有缓冲弹簧,所述缓冲块的底端连接有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的外壁设置有滚轮。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两个所述管道外壳的一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且两个所述管道外壳的另一端通过螺纹杆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呈半弧形,且固定板的内壁设置有摩擦垫。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动齿轮的底端并位于调节座的底端内壁连接有支撑架,所述被动齿轮与支撑柱通过轴承转动连接。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活动块与固定框架活动连接,所述支撑板与管道外壳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缓冲块的内壁与连接杆的内壁相契合,所
述支撑杆与支撑板通过转轴活动连接。
12.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板的顶端外壁设置有与滚轮相匹配的滑槽,所述滚轮与连接架通过转轴、轴承转动连接。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4.1、通过设置转动连接机构,首先将外界工具调节杆插进插孔内,此时通过主动齿轮带动被动齿轮进行转动,与此同时通过支撑柱带动管道外壳进行转动,当调节完毕后,在连接弹簧的反弹作用下带动活动块对被动齿轮产生一定的抵力,从而使被动齿轮与主动齿轮相互卡合限位,防止随意移动,此过程可有效实现不同方位管道之间的对接;
15.2、通过设置缓冲机构,通过两个支撑杆带动缓冲块在连接杆的外壁反向移动对缓冲弹簧进行挤压,缓冲块在移动的同时滚轮在相匹配的滑槽内移动,降低了缓冲过程中的摩擦力同时也可起到稳定缓冲作用,可有效降低管道在进行连接过程中产生的晃动,提高了连接的效率。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动齿轮与被动齿轮的连接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缓冲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a处的局部放大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转动调节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活动块与固定框架的连接示意图。
22.图中:1、主体;101、底板;102、调节座;103、支撑柱;104、支撑板;105、支撑杆;106、管道外壳;107、固定板;108、支撑弹簧;2、转动调节机构;201、插孔;202、主动齿轮;203、被动齿轮;204、固定框架;205、活动块;206、连接弹簧;3、缓冲机构;301、支撑块;302、连接杆;303、缓冲块;304、缓冲弹簧;305、连接架;306、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
型中的具体含义。下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对其实施例进行说明。
25.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燃气立管支撑装置,包括主体1、转动调节机构2和缓冲机构3,主体1包括有底板101,底板101的顶端中间位置处设置有调节座102,调节座102的顶端内壁连接有支撑柱103,支撑柱103的外壁并位于调节座102的上方设置有支撑板104,支撑板104的两侧连接有支撑杆105,支撑板104的上方并位于支撑柱103的顶端设置有两个管道外壳106,两个管道外壳106的内部设置有两个相对称的固定板107,一个固定板107与管道外壳106相接处的位置处设置有多个支撑弹簧108;
26.其中转动调节机构2包括有位于调节座102内部的主动齿轮202,主动齿轮202的内部设置有插孔201,主动齿轮202的一侧啮合有被动齿轮203,被动齿轮203的一侧并位于支撑柱103的外壁设置有固定框架204,固定框架204的一侧内壁设置有活动块205,活动块205的一端连接有连接弹簧206。
27.请着重参阅图1、图3和图4,缓冲机构3包括有位于底板101顶端并位于调节座102两侧的两组相对称的支撑块301,两个支撑块301之间连接有连接杆302,连接杆302的外壁并位于支撑杆105的底端套接有缓冲块303,缓冲块303的一侧并位于连接杆302的外壁套接有缓冲弹簧304,缓冲块303的底端连接有连接架305,连接架305的外壁设置有滚轮306,便于通过缓冲机构3可有效降低管道在进行连接过程中产生的晃动,同时也提高了连接的效率。
28.请着重参阅图1,两个管道外壳106的一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且两个管道外壳106的另一端通过螺纹杆固定连接,灵活实现了两个管道外壳106之间的打开与锁紧,固定板107呈半弧形,且固定板107的内壁设置有摩擦垫,增加了与管道之间的接触面积,同时摩擦垫可有效对管道起到保护作用。
29.请着重参阅图1和图5,主动齿轮202的底端并位于调节座102的底端内壁连接有支撑架,便于对主动齿轮202起到固定限位支撑作用,防止其随意移动,被动齿轮203与支撑柱103通过轴承转动连接,便于在动力的作用下通过被动齿轮203带动支撑柱103进行转动。
30.请着重参阅图1和图6,活动块205与固定框架204活动连接,便于实现活动块205余固定框架204之间的灵活调节,支撑板104与管道外壳106通过转轴转动连接,便于降低其调节过程中的摩擦力。
31.请着重参阅图1和3,缓冲块303的内壁与连接杆302的内壁相契合,支撑杆105与支撑板104通过转轴活动连接,便于通过支撑杆105带动缓冲块303在连接杆302的外壁来回移动。
32.请着重参阅图4,底板101的顶端外壁设置有与滚轮306相匹配的滑槽,可有效为滚轮306提供滑动空间,滚轮306与连接架305通过转轴、轴承转动连接,降低了滚轮306与连接架305之间的摩擦力。
33.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当管道需进行连接工作时,首先将两个管道外壳106之间限位的螺纹杆除出,然后在转轴的作用下带动其分开,从而便于将管道放置在两个固定板107之间,此时支撑弹簧108在反弹的作用下可有效对管道产生一定的抵力,同时在对接的过程中,受外力的影响可有效通过两个支撑杆105带动缓冲块303在连接杆302的外壁反向移动对缓冲弹簧304进行挤压,缓冲块303在移动的同时在连接架305的连接作用下带动滚轮306在相匹配的滑槽内移动,降低了缓冲过程中的摩擦力同时也可起到稳定缓冲作用,
可有效降低管道在进行连接过程中产生的晃动,提高了连接的效率,当需要对管道进行全方位对接工作时,首先将外界工具调节杆插进插孔201内,此时通过调节杆带动主动齿轮202进行转动,当主动齿轮202与被动齿轮203相啮合时,在受力的作用下通过活动块205对连接弹簧206进行挤压,与此同时带动支撑柱103进行转动,从而带动管道外壳106进行转动,当调节完毕后,将调节杆拔出插孔201内,此时在连接弹簧206的反弹作用下带动活动块205对被动齿轮203产生一定的抵力,从而使被动齿轮203与主动齿轮202相互卡合限位,防止随意移动,此过程可有效实现不同方位管道之间的对接。
34.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