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综合管路吊架的欧姆管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335995发布日期:2022-01-05 09:58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综合管路吊架的欧姆管卡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管路吊架,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用于综合管路吊架的欧姆管卡结构。


背景技术:

2.现代大型公共场所为便于管路的检修维护,其管路建设逐渐由地埋式和墙埋式改变为悬挂式。
3.运用悬挂的方式安装管路时,现有技术中一般采用欧姆管卡实现管路与吊架的安装,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发现,不同的建筑物可能会设计不同的管路组合,从而导致在实际的安装时,为提高吊架的受力均匀性,需要对相邻管路的间距进行调整,即当需要安装更多数量的管路时,需要减少相邻管路的间距,当需要安装较少数量的管路时,则需要增大相邻管路的间距。
4.但是,现有技术中的欧姆管卡多以固定位置的方式进行安装,存在不易调整相邻管路的间距的问题,无法满足综合管路吊架的实际使用;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综合管路吊架的欧姆管卡结构,每个弧形扣板均可固定于吊架型材长度方向的任意位置,有效解决不易调整相邻管路的间距的问题,符合综合管路吊架的实际使用需求。
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用于综合管路吊架的欧姆管卡结构,包括吊架型材、设置于吊架型材的多个弧形扣板,以及由弧形扣板和吊架型材配合套接固定的管件;所述吊架型材截面呈u形,其开口两侧内翻形成有内翻沿,所述弧形扣板两端分别折弯成型有贴脚板,所述贴脚板贴合于内翻沿的上表面;所述吊架型材对应每个贴脚板分别滑移连接有夹紧件,所述夹紧件和贴脚板之间设置有螺纹旋紧结构。
7.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运用本技术进行管路与吊架的固定时,根据管件的对应位置,大致滑动调整夹紧件的位置,当对应管件压迫于吊架型材后,将弧形扣板扣接于管件之上,并调整弧形扣板和夹紧件的位置,直至贴脚板与相应夹紧件呈相对状态,拧动螺纹旋紧结构拉紧贴脚板和夹紧件,从而由贴脚板和夹紧件配合夹紧吊架型材的内翻沿,进而完成管件与吊架型材的固定,并重复上述单个管件的安装过程,直至完成多个管路的固定;综上所述,本技术的每个弧形扣板均可固定于吊架型材长度方向的任意位置,有效解决不易调整相邻管路的间距的问题,符合综合管路吊架的实际使用需求。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吊架型材的两侧向内成型有内凹部,所述内凹部配合内翻沿形成有滑槽,所述夹紧件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滑移嵌合于滑槽的嵌块。
9.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夹紧件的两侧与吊架型材滑移连接,相较于整体滑
移嵌合于吊架,不仅节约了材料,而且降低了对于抗震性能的影响。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内翻沿再次翻折成型有下翻沿,所述夹紧件主体与嵌块之间设置有供下翻沿嵌入的加固槽。
11.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增设下翻沿与加固槽配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夹紧件的滑移安装稳定性。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螺纹旋紧结构包括与夹紧件螺纹配合的螺柱,以及设置于螺柱顶端的施力帽,所述贴脚板设置有供螺柱贯穿的通孔,所述施力帽压紧于贴脚板的上表面。
13.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相比于传统的采用螺栓拉紧贴脚板和夹紧件,不仅提高了贴脚板和夹紧件的对准便捷性,而且无需借助工具即可拧紧螺柱。
1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施力帽套接于螺柱的顶端,水平贯穿所述施力帽和螺柱插接有连接销。
15.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施力帽的可拆卸安装;在连接夹紧件与贴脚板时,先引导螺柱穿过通孔,再安装施力帽用于拧紧螺柱,当螺柱拧紧之后,施力帽压紧于贴脚板的上表面,从而连接销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下,收到施力帽和螺柱的相反方向拉紧,有效防止连接销非正常脱离;当需要检修管件时,先通过施力帽拧松螺柱,从而连接销的拔出不再受到限制,正常拔出连接销之后,即可将施力帽由螺柱之上卸下,进而在拆卸弧形扣板之后,即可直接对管件进行检修或者更换;综上所述,施力帽采用可拆卸结构,一方面为连接贴脚板和夹紧件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为检修更换管件提供便利。
1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螺柱顶端设置有外六角体,所述施力帽的下端面设置有与外六角体套接的内六角槽。
17.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消除螺柱与施力帽的相对旋转能力,从而避免在通过施力帽拧动螺柱的过程中,连接销发生受力过度的问题。
1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销的一端设置有拉环。
19.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提供一个拔出连接销的施力点,从而为检修人员拔出连接销提供便利。
20.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的每个弧形扣板均可固定于吊架型材长度方向的任意位置,有效解决不易调整相邻管路的间距的问题,符合综合管路吊架的实际使用需求;实现夹紧件的两侧与吊架型材滑移连接,不仅节约了材料,而且降低了对于抗震性能的影响;增设下翻沿与加固槽配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夹紧件的滑移安装稳定性;螺纹旋紧结构包括与夹紧件螺纹配合的螺柱,以及设置于螺柱顶端的施力帽,不仅提高了贴脚板和夹紧件的对准便捷性,而且无需借助工具即可拧紧螺柱;施力帽采用可拆卸结构,一方面为连接贴脚板和夹紧件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为检修更换管件提供便利;消除螺柱与施力帽的相对旋转能力,从而避免在通过施力帽拧动螺柱的过程中,连接销发生受力过度的问题;提供一个拔出连接销的施力点,从而为检修人员拔出连接销提供便利。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吊架型材的截面向视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弧形扣板和夹紧件的配合关系图;
24.图4为本实用新施力帽的结构示意图。
25.附图说明:1、吊架型材;2、弧形扣板;3、管件;4、内翻沿;5、贴脚板;6、夹紧件;7、内凹部;8、滑槽;9、嵌块;10、下翻沿;11、加固槽;12、螺柱;13、施力帽;14、通孔;141、连接销;15、外六角体;16、内六角槽;17、拉环。
具体实施方式
26.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27.一种用于综合管路吊架的欧姆管卡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吊架型材1、设置于吊架型材1的多个弧形扣板2,以及由弧形扣板2和吊架型材1配合套接固定的管件3;吊架型材1截面呈u形,其开口两侧内翻形成有内翻沿4,弧形扣板2两端分别折弯成型有贴脚板5,贴脚板5贴合于内翻沿4的上表面;吊架型材1对应每个贴脚板5分别滑移连接有夹紧件6,夹紧件6和贴脚板5之间设置有螺纹旋紧结构。
28.在运用本技术进行管路与吊架的固定时,根据管件3的对应位置,大致滑动调整夹紧件6的位置,当对应管件3压迫于吊架型材1后,将弧形扣板2扣接于管件3之上,并调整弧形扣板2和夹紧件6的位置,直至贴脚板5与相应夹紧件6呈相对状态,拧动螺纹旋紧结构拉紧贴脚板5和夹紧件6,从而由贴脚板5和夹紧件6配合夹紧吊架型材1的内翻沿4,进而完成管件3与吊架型材1的固定,并重复上述单个管件3的安装过程,直至完成多个管路与吊架的固定;综上所述,本技术的每个弧形扣板2均可固定于吊架型材1长度方向的任意位置,有效解决不易调整相邻管路的间距的问题,符合综合管路吊架的实际使用需求,
29.夹紧件6通过如下方式滑移连接于吊架型材1,如图2所示,吊架型材1的两侧向内成型有内凹部7,内凹部7配合内翻沿4形成有滑槽8,夹紧件6的两侧分别加工成型有滑移嵌合于滑槽8的嵌块9,从而实现夹紧件6的两侧与吊架型材1滑移连接,相较于整体滑移嵌合于吊架型材1,不仅节约了材料,而且降低了对于抗震性能的影响。
30.为提高夹紧件6的滑移安装稳定性,如图1所示,内翻沿4再次翻折成型有下翻沿10,夹紧件6的主体与嵌块9之间开设有供下翻沿10嵌入的加固槽11,从而进一步提高夹紧件6的滑移安装稳定性。
31.螺纹旋紧结构的具体结构如下,如图3所示,螺纹旋紧结构包括与夹紧件6螺纹配合的螺柱12,以及设置于螺柱12顶端的施力帽13,贴脚板5开设有供螺柱12贯穿的通孔14,施力帽13压紧于贴脚板5的上表面,相比于传统的采用螺栓拉紧贴脚板5和夹紧件6,不仅提高了贴脚板5和夹紧件6的对准便捷性,而且无需借助工具即可拧紧螺柱12。
32.需要说明的是,如图3、图4所示,施力帽13套接于螺柱12的顶端,水平贯穿施力帽13和螺柱12插接有连接销141,从而实现施力帽13的可拆卸安装;在连接夹紧件6与贴脚板5时,先引导螺柱12穿过通孔14,再安装施力帽13用于拧紧螺柱12,当螺柱12拧紧之后,施力帽13压紧于贴脚板5的上表面,从而连接销141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下,收到施力帽13和螺柱12的相反方向拉紧,有效防止连接销141非正常脱离;当需要检修管件3时,先通过施力帽13拧松螺柱12,从而连接销141的拔出不再受到限制,正常拔出连接销141之后,即可将施力帽13由螺柱12之上卸下,进而在拆卸弧形扣板2之后,即可直接对管件3进行检修或者更换;综上所述,施力帽13采用可拆卸结构,一方面为连接贴脚板5和夹紧件6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为
检修更换管件3提供便利。
33.在实际运用中发现,在通过施力帽13拧紧螺柱12的过程中,螺柱12与施力帽13之间具有存在较大的相对扭力,为此如图3、图4所示,螺柱12顶端加工成型有外六角体15,施力帽13的下端面开设有与外六角体15套接的内六角槽16,从而消除螺柱12与施力帽13的相对旋转能力,进而避免在通过施力帽13拧动螺柱12的过程中,连接销141发生受力过度的问题。
34.为便于拔出连接销141,如图3所示,连接销141的一端穿设有拉环17,从而提供一个拔出连接销141的施力点,进而为检修人员拔出连接销141提供便利。
35.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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